售楼处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18-06-30 05:20:2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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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处管理制度

一、 考勤制度

1、 上班时间为(夏)8:006:30(冬)8:30——6:00。售楼处实行值班制度,晚上下班后值班1.5小时,由一备和二备负责值班。

2、 楼部实行上班打卡制度,由销售秘书负责核实,作为当天的考勤记录,每月最后一天上报销售经理处备案

3因事、病不到者,及时向销售经理请假并报备销售秘书

4非看房、带客户交款外出均告知销售经理,员工考勤为劳动纪律和计薪依据之一。

5员工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凡上班时间晚到10分钟内者视为迟到,在下班时间提前离岗10分钟以内者视为早退。

6上班迟到10分钟内罚款10元,迟到20分钟内罚款30元,迟到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旷工一次(半天)扣除一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3次(含3次)旷工留岗待定。当月累计迟到、早退、旷工达10次(含10次),依例处罚并予以辞退。迟到(早退)处罚交由销售秘书保管,该罚金将用于部门联谊、旅游或员工奖励使用。

7事假需提前1天向销售经理提交书面申请,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否则视为旷工。如有临时有事需请假者,必须及时告知销售经理,得到同意后方能生效,事后补交书面申请。

8上班时间如遇急事需外出,得到同意后,一小时以上者视为事假。如果未经允许外出超过20分钟视为旷工。

二、 日常行为规范

1、售楼部应保持美观,整洁,除与销售有关的文本及道具外,其他物品不能置于前台,不得乱扔报纸、文件、办公用品等。违者罚款10元。

2、售楼部销售人员必须穿工装,带工牌,违者一次罚款10元。

3、售楼部员工不得在办公区域大声喧哗打闹嬉戏,违者一次罚款10元。

4、售楼部员工不得在前台及大厅吃东西,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一次罚款10元。

5、工作期间禁止公司员工在售楼部任何区域玩游戏(集体组织的除外),违者一次罚款5元。

6、不允许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发现一次罚款5元)。

7、上班期间不允许玩手机,违者警告一次,再次罚款20元。

8、所有工作人员进办公室门前要先敲门。

9、接待客户积极主动,不能置客户于不顾。接待不可不积极者停接客户一天。

10谈客结束后及下班后资料夹、笔记本、档案袋与工作有关的资料妥善保管,并在谈客结束后清理卫生。只要客户不在售楼部内,相关物品就必须存放至个人物品收纳处。如经指正不改者,发现一次由销售秘书处罚款10元决定。

11、谈客夹内所放资料包括项目概况,说辞,平面图,铺位图,价格表,订单,合同,关于房地产的有利信息等相关资料,个人物品资料不许夹在其中。

12、客户登记本每页最多只允许写2个客户信息,凡检查时跟踪不到位的客户视情况可以予以充公,由销售经理负责。

13、销售专员带客户上工地参观时,必须戴安全帽,并随时提醒客户安全问题。

14、销售人员在工作中,不得对客户说任何不礼貌的语言,对每一位客户都应热情接待,不得对客户有任何轻视态度。违者罚款50元一次。

15、销售部工作人员与其他部门保持融洽关系,见面打招呼问好。

16、销售现场接待客户,与领导或同事交谈时,统一实行普通话。

17、公司领导进入销售部,除接待客户及打电话的同事,其他人应礼貌问候:上午好,中午好,下午好等。违者罚款10元。

18、开发公司及本公司领导视察售楼部工作时,销售秘书应立即安排其入坐并倒水,若销售秘书脱不开身,应告之手头无工作的同事。若无人接待全体在场人员每人罚款20元。

19、每位销售员都有义务保护客户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一切个人资料,否则,一经发现处以1000元的罚款及没收所得,公司立即给予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须承担法律责任。

三、 电话接听制度

1、接听电话必须亲切且吐字清晰易懂,语速适中。

2、电话响起三声内必须接听电话,由前台销售秘书接听电话和详细电话记录。销售秘书顾不上接听电话的由距离最近销售人员负责接听,无人接听者全体罚款10元。

3、客户来电咨询,在与客户交谈中尽量问到几个基本问题,即客户姓名、电话、购房总价、信息来源,需求户型;接听来电后必须进行登记。

4、拨打电话时不可使用免提。案场内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三分钟。

5、客户来电咨询时间控制在三分钟内,邀约客户来售楼现场。

6、如客户所找人员不在或正在忙时,应很客气地询问对方有什么事,可否代为转告,或者记录下来转告被找人员。叫人接听电话时,不可远距离大声喊叫。放话筒时动作要轻缓。

7、不得对着话筒咳嗽、打哈欠、叹气、大笑。

8、不得在接听客户电话时与其他人搭话。

9、每日电话资源由秘书根据当日排备情况进行分配,销售人员分得电话资源后应及时跟踪回访,做好回访记录。

四、 接待制度

1、售楼部每天必须按排备顺序接待客户,具体顺序由销售秘书按抽签结果安排。

2、客户进入售楼部,销售秘书询问是否第一次到访,并做客户来访登记。若是未成交老客户到访,交接到相应的置业顾问接待,若果该置业顾问不在,则由该置业顾问指定专人接待,若指定置业顾问无法接待则由末备接待,成交后业绩与成交置业顾问均分。

3、新到客户点名找某置业顾问接待,该置业顾问可提前接待,接待完后仍按自己的排备接待下一位客户,该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4已成交老客户到访由原置业顾问接待,若本人不在,可由末备人员帮忙接待。

5一备在新客到访时无故离开且3分钟内不归者,由二备接待,一备轮空,不予补接。

6来访客户若是表明市调人员,则按倒顺序接待,不得借故推脱或无理接待。

7销售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恶意挑选客户,不得令客户受冷遇;不论来访客户的外表、来访动机等,销售人员要全力接待,广泛开展楼盘宣传,树立公司良好的形象。如有发现,停接客户一天。

8置业顾问正在接待未成交的老客户时,顺序轮到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如老客户已经交付定金,则该置业顾问可指定人员帮忙办理后续手续自己去接待新客户,该老客户归该置业顾问所有。如正在接待的老客户未交定金,则销售秘书询问该置业顾问是否马上结束,如能马上结束则排新客户由该置业顾问接待;如不能马上结束,则排轮空,不予补接。

9、置业顾问正在接待已成交的老客户时,排顺序轮到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则由销售秘书安排优先接待新客户,已成交老客户由销售秘书指定末备帮忙接待。

10、置业顾问在接待排新客户时,新一轮排轮到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则由销售秘书询问该置业顾问是否马上结束,如能马上结束则排新客户由该置业顾问接待;如不能马上结束,则排轮空,不予不接。

11、置业顾问正在帮忙接待未成交的老客户时,排顺序轮到该置业顾问接待新客户,则由销售秘书询问该置业顾问是否马上结束,如能马上结束则排新客户由该置业顾问接待;如不能马上结束,则接待结束后予以补接到一备。

12、每个客户的成交保护期为20天,20天后所有未成交客户全部打乱重新分配。保护期内发生撞单,客户确认原则以三天回访记录为主,第一接待为辅,保护期外以三天回访记录为准,若均由三天回访记录,则业绩均分。保护期外,三人以上发生撞单,业绩充公。发生撞单事件,5天内提出有效,5外提出不予解决。发生撞单事件由销售经理依据客户确认原则予以协商解决,严禁争吵,发生争吵行为则业绩充公。

13客户二次到访未指定专人接待的,视为新客户按排顺序接待,接待过程中如发现客户为二次到访,则该置业顾问应主动提出由之前置业顾问负责接待。如之前置业顾问接手接待则该客户归之前置业顾问所有,排置业顾问继续排,如轮过则补接到一备;如之前置业顾问无法接手接待,则由该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客户归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14、客户以家庭为单位不同人员到访,分属不同置业顾问接待的,成交后都在保护期内,且都有3天回访记录的,业绩均分;保护期外的以三天回访记录为准。(家庭指父母、子女、配偶)

15、客户朋友帮忙看房置业顾问接待的,如客户始终未出现一直为朋友出面的,成交后客户归该置业顾问所有;如客户自己第一次到访未指定该置业顾问接待的,则该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如客户第一次到访与朋友共同到访的,且指定之前接待置业顾问接待的,该客户归之前接待置业顾问所有。

16、客户二次到访未指定专人接待的,视为新客户按排顺序接待,如未发现为二次到访客户且当场成交的,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若之前接待置业顾问发现该客户为二次到访客户,在接待开始20分钟内可提出由自己接待,客户归之前接待置业顾问所有;接待开始20分钟内发现后自己不接待的,不成交则该客户归之前接待所有,成交则均分;接待开始20分钟后发现为二次到访客户的,由接待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当场成交的业绩均分,不成交则客户归之前接待置业顾问所有;成交后之前接待置业顾问发现客户为二次到访客户的,与之前接待置业顾问无关。

17、老客户介绍新客户到访,如老客户未陪同新客户到访,且未指定接待人员的,按排顺序接待,新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老客户陪同新客户到访的,未指定专人接待,则由末备接待,在接待过程中老客户的置业顾问发现新客户为老客户介绍,则新客户由该置业顾问接待,如该置业顾问未发现新客户为老客户介绍,则接待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当场成交的业绩均分,当场未成交的新客户归老客户置业顾问所有。

18、置业顾问约访客户第一次到访未指定专人接待,且没表示有人给打过电话的,视为新客户按排顺序接待,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约访客户第一次到访未指定专人接待,但表示有人给打过电话的,由末备负责接待,接待过程中客户想起约访置业顾问姓名的,接待置业顾问应主动交客户交给约访置业顾问接待;如约访置业顾问无法接待,则该置业顾问继续接待,当场成交的业绩均分,当场未成交的客户归约访置业顾问所有。接待置业顾问接待过程中,客户未想起约访置业顾问姓名,但约访置业顾问在接待开始20分钟内认出客户为自己约访的,约访置业顾问可提出由自己接待,若20分钟后认出客户为自己约访的,客户继续由接待置业顾问接待,当场成交的业绩均分,当场未成交客户归约访置业顾问所有。接待置业顾问接待约访客户过程中,客户未想起约访置业顾问姓名,且约访置业顾问也未认出客户的,当场成交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当场未成交,客户归接待置业顾问所有,但在成交前约访置业顾问发现该客户为自己约访客户,则成交后业绩均分。

20、早上上班前自然到访的新客户,按照当日排备顺序接待,若接待完毕后排备仍未轮到该置业顾问,则该置业顾问继续排备接待下一批次客户;若接待过程中排备已轮过此置业顾问,则轮空,不予补接。晚上下班后自然到访客户第二天上午9:00前报销售秘书登记,过后无效。

21、客户换名、换电话的须在定房之前报备销售秘书,不报备的若发现为恶意抢单则业绩充公。

22、外销提供的客户资源由销售秘书按当日排备顺序均分,外销带客户到访的按排备顺序接待

23客户在洽谈区落座后,未轮到接待客户的相关人员要为客户倒水,或者为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提供服务。

24、同事在接待客户时,其他人不得任意打断,若接待客户的置业顾问遇到无法解决的问题时,可向销售经理,或其他同事帮忙解决。

25、不得向客户索取财物和物品。一经发现,罚款500

26、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私自替客户炒房,否则立即开除。

27、有需要核实,核查信息者,须经销售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由销售秘书核实。

28、登记信息准确无误,如需更改、变更,需向经理申请,由经理向销售经理确认后,方可修改。购房合同、定金单、收据等合同票据必须仔细认真填写,错填、漏填一处罚款10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4457849f121dd36a22d825d.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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