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非法的暴利”

发布时间:2011-10-18 11:22:3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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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的“暴利”

——教育乱收费呈蔓延之势

就中小学而言,乱收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一些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受“利益驱动”的影响,通过招收择校生,办“校中校”、补课班、乱发复习、辅导资料,各种名目与学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等,有的是为了弥补学校公用经费的不足,也有的是为了交集体牟取利益。二,一些社会有关部门向学校乱摊派、乱罚款和搭车收费,如强行订阅报刊杂志,推销保险、校服、食品和学具等。三,一些基层政府违反规定,擅自立项、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如通过中小学校相学生证受教育费附加或教育集资,收取建校费、危改费、捐资助学款、代课教师工资、工友费、集资修路(桥)、超计划生育罚款、社会治安费、社会抚养费等。据部分省市教育部门统计,中小学校自身的乱收费和基层政府以及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金额,约各占乱收费金额的一半左右。近年来,一些基层政府乱收费行为有所下降,但是一些地方部门的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依然比较突出。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教育乱收费伤害了青少年学生的幼小心灵,影响了青少年学生诚信品德的形成,不利于他们的健康成长。”

学校乱收费行为在不同教育阶段有不同的现象,贯穿了教育的各个环节。在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是将“捐资”、“赞助”等与学生入学和考试成绩挂钩,贫困地区的农村中小学未严格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以及提高标准收取借读费等;在高中阶段,主要是未严格执行择校生的“三限政策”,收取高额“择校费”“赞助费”,擅自扩大调节生比例,变相超收学费等;在高等教育阶段,主要是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捐资助学费、点招费、转专业费、赞助费、建校费等。这些乱收费有的是明码标价,按分计价;有的收费金额特别巨大。

不少单位、部门和小人把学校看成大市场,把教师、学生当做“摇钱树”,经常利用职务之便向学校强行搭配、推销物品和摊派款物。比如,某县新华书店在发行教材时,将学校不愿订的非教学用书和各种辅助读物强行搭售,如果学校不要这些搭售的东西,就不想学校发教材或者对学校的预付书款不给结账。

在向学校伸出黑手的部门和单位中,有专门从事普法宣传的司法机构。某县司法部门组织了一支普法宣传演出队,每场演出的时间为90分钟,收费标准为1500-2000元,要求每个乡镇必须承演数场。这支演出队在某镇高中组织演出时,学校专门组织学生代表和没有上课任务的老师观看,事后,师生又要把观看内容向未观看的师生详细介绍,并组织全体师生对普法宣传内容进行讨论,还要求每个学生写一篇作文谈感想。即使如此,司法部门还强迫这所高中自己再加演两场,且费用照常。

某农村学校的校长说,他现在不能看到汽车进学校,甚至一听到汽车喇叭声头就疼,因为来人不是故意找茬的就是要钱的。某乡镇中心学校的校长表示,自己虽然是一校之长,但是一般没时间也没有经历抓教学管理,目前主要工作就是想方设法应付这些伸向校园的黑手。他说:“像这样罚来罚去,要来要去,海不就是折腾学生的几个杂费吗?!扎一针出点儿血,啥时候扎不出血了,这些人你请也请不来了。”

为了力求“双赢”,一些政府职能部门会主动削弱对学校工作正常的检查力度。好像这些将检查唯一的目的就是在学校这颗摇钱树上“摇”钱,只要摇到钱,不管学校在各项工作中是否存在问题,都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会使“摇钱树”变成腐败的“温床”。

曹保印.直击中国教育底线[C].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学校管理学:总务管理之财务管理

总务管理包括财务管理、校产管理、生活管理、环境管理、安全管理和总务人员管理以及总务工作评价等内容。

一,财务管理

1, 预算

经费收入:1,学校的经费收入主要来自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预算的拨款。2,社会捐助的办学经费、学生缴纳的学杂费、校办工厂和师生勤工俭学的部分收入,也可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由学校自行支配,也应该列入学校的经费预算。

经费支出:主要有工资、教职工福利、学生的助学金和奖学金、设备购置费、业务费、办公费、房屋修缮费、水电费等。

预算初稿编成后,送交校长审查,再由校长提交校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呈报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审批。预算批准下达后,必须把预算情况向全体教职工公开,使大家都了解全校经费开支,以便组织预算的执行。如果急需追加新的预算,必须写出专题报告,报请上级教育行政鸡冠审查核发。

2, 决算

决算是预算执行的年终总结。决算的编制,由会计人员按照实际支出项目、数额核算,实事求是地编制,并根据各方面的反应提出分析意见。决算编成后,由总务主任送交校长审阅,再提交行政会议或者校务委员会审查通过,然后由校长签署上报。

3, 建立和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二四六经费开支原则:

二不:不违反制度,不铺张浪费

四该:该买则买,该用则用,该做则做,该备则备

六能:能省则省,能减则减,能修则修,能补则补,能借则借,能贷则贷

财务工作人员要随时主动向总务主任和校长反应财务活动的情况,月报表除了上较上季主管部门,也要给校长室送一份,接收学校领导机构的检查。

健全出纳制度。会计管帐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帐。预算内的开支,由有关科室负责人列出清单,由总务处统一购买,由总务主任签报。临时性重大开支,根据会议决定,由校长签报。

学校经费收支情况应该定期向教职工报告,做到经济公开、经济民主。

二,校产管理

1,校舍管理:

A校址选择;

B学校用房管理:教学用房-办公用房-辅助用房(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等)-生活用房(学生宿舍、教师宿舍、厨房、食堂、厕所等)

2设备管理:教室设备、实验室设备、图书馆设备、体育卫生设备

生活管理:办好食堂;管好宿舍;搞好集体福利;

四,环境管理

五,安全管理

六,总务人员管理及巩固评价

教育乱收费是压垮民众的最后稻草http://edu.people.com.cn/GB/1055/4551623.html

张保庆的一番坦言可以给出答案:“我调查的结果是,中小学乱收费主要是地方政府的乱收费。不是学校在乱收费,是地方政府逼着学校乱收费。”不妨再联系一下去年发生在阜阳的一件事。阜阳市物价局原局长张洪钧制止教育乱收费,孰料教育部门反弹,而且受到上级部门的指责,最后他只得无奈请辞。谁是教育乱收费的主谋或合谋,答案不言自明。

当然,把板子完全打在某些地方政府身上有失偏颇,因为一些学校本身就充斥着利益冲动。试问,当某些高校胡乱花钱,甚至连“洗脚费”都要报销时;当某些高校人浮于事、“校级领导一走廊、处级领导一礼堂、科级领导一操场”时;当学校基建、采购和招生领域成为高校腐败的三大“病灶”时;当某些学校沉迷于浮夸、大兴土木工程时;当某些高校把学府变为学店、一切都待价而沽时……这些学校已经惟利是图、由因材施教变为因“财”施教,他们自然需要处心积虑地巧立名目,狮子大张口般乱收费了。

罗伯托·卡内罗说:“学校不能再成为使人类休戚相关的脆弱联系化为乌有的不可抗拒的经济力量的一个简单组成部分。”如果维系在学校和学子之间的纽带仅是经济因素,这是对教育的巨大嘲弄;如果这种收费又是不公正的、属于明令禁止的教育乱收费,这更是对学子受教育权的剥夺,也是对贫寒子弟强加的落井下石之举。因为在教育致贫已成为国人共识的今天,任何额外的乱收费都不啻明火执仗地抢劫,都有可能成为压垮国人的最后一根稻草。

国家对中小学补课的规定

国家关于中小学设置寒暑假、中小学教师和学生享受节假日都有明确规定。其目的是让学生在紧张的集中学习之后,能够通过充分的休息放松身心,并利用一定的时间参加各种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同时,也使教师得到休息,并利用节假日的一些时间参加培训、备课等,为开始新的教育教学活动做好准备。

  教育部对中小学补课问题的态度非常明确,课余时间由学生自主支配,学校和教师不得利用节假日、休息日给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坚决制止和纠正一些学校和教师的有偿补课行为,严肃查处以“补课”为名的乱收费。

六公开” 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教育部将继续实施“阳光工程”,并逐步将其制度化、规范化。今年提出四项综合治理重点,即:严禁招生乱收费严禁违规录取严打中介诈骗有效防范和治理“高考移民”。具体内容是:任何地方和高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高校不得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要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对艺术类专业等特殊类型的招生考试工作,要加强管理和监督;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考考生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和考生诚信教育,杜绝“高考移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高考移民高考移民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现象,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它的产生既有教育的内部原因,也有教育的外部原因。从教育内部来看,主要是我国高等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基础教育发展不均衡等问题所产生的矛盾在高考中的一种集中反映或者说集中体现。这种现象是部分考生为了达到上大学或者上好大学的目的,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途径,向录取分数线比较低、录取率比较高的省份流动。从教育外部情况来看,主要是个别省份的户籍、学籍制度管理不严,给有些人有了可乘之机。高考移民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是目前高考录取制度中存在的高考分数差和不同的录取率。巨大的录取分数差距的存在,成为高考移民的巨大动力

为了上大学放弃中国国籍国际高考移民高考移民国际化如果说国内高考移民只是利用区域分数差来增强高考竞争力的话,那么出国转内销式的国际高考移民则干脆绕过考试本身,这对于高考公平原则的漠视更为彻底;其次,当国内考生青灯黄卷夜半苦读时,那些凭借资本优势、跨国移民的学生却可悠哉游哉地跨入大学校门,受到损害的不仅是客观的录取结果,更人们对资本强势下实现教育公平的信心

出现国际高考移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离不开当事人主观的原因,也离不开现有制度的缺漏。就此而言,一方面庆幸有关学校及时发现,使得数十名国际高考移民美梦难成真,另一方面也应审视现有的政策。因为在这一事件中,阻止国际高考移民的是有关学校的招生自主权,用程序正义来实现了实体正义,也就是说,此类做法本身并没有在制度的层面得到否定评价。

高考移民是对欠发达地区的教育剥夺

青海省是经济欠发达、教育资源落后地区,每年高考录取名额本来就相当有限,还要被外来的高考移民占据,挤掉他们上大学的机会,这对青海的考生来讲是相当不公平的。如果不查处高考移民,这对在高寒缺氧地区,在简陋校舍中读书的青海孩子们来说,是不公平的;而对于那些钻政策空子的人来说,无疑是一种鼓励。

高考移民背后一般都隐藏着严重的腐败。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

含义及内容

  "一费制"是对收费方法的规范,是指每学期开学后,在严格核定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向学生收取每学期的杂费(国家允许含部分信息技术教育费和取暖费)、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三项费用的合计总额。借读费、住宿费、初中升学考试费、学生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包括在"一费制"标准内。

实施范围

  一费制是指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从2004年秋季新学年开学,在全国政府举办的(含义务教育阶段的特殊教育学校及特教班)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小学和初中继续按照原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实行一费制

制定一费制的基本原则

  1一费制标准由。各地在制定一费制收费标准时要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应充分考虑地区间、城乡间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等差异。省内不同地区、城市和农村的中小学,以及同一学校的不同年级,可以确定不同的收费标准。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

  2.确定一费制所包含的杂费内容时,要适当考虑信息技术教育、北方地区冬季取暖的基本需要等因素。为实施素质教育按照教学计划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费用一律在公用经费中支出。

  3.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经费来源必须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学生缴费为补充的原则,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的投入力度,缴费只是作为学校公用经费的补充。

一费制标准的核定

  各地在制定一费制标准时,应分别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的标准,并予以公布。

  1.杂费按照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必须开支的公用经费的一定比例确定。各地应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维持学校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以及教育发展的需要,制定本地区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在此基础上,确定杂费收入占公用经费的合理比例,测算出生均杂费的基本标准。

  2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的地方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必须配备的学生用书(不得含教辅材料),按照省级价格、新闻出版管理部门核准的价格测算。根据教学计划及近三年来各年级学生作业本用量情况确定,每本作业本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

一费制的审批程序

一费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价格、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三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制定一费制标准时,要按照《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国家规定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象包括在农村地区(含镇)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学生在农垦、林场等所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学生所在地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

  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执行一费制收费政策,但是国家提倡在城市义务教育也逐步推行免学杂费政策,具体实施方式和实施时间由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其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农村学校就读的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学生享受同等政策。

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项政策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中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到了两免一补政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与当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同步享受两免一补政策。

两免一补是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中央免费教科书是指中央免费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国家规定课程必修科目的教科书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

中央免费教科书小学阶段包括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外语科学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

中央免费教科书初中阶段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选择生物、物理、化学)、历史与社会(或选择历史、地理)、艺术(或选择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信息技术等)。

地方如要编写地方课程的教材,应限页数,限价格地方财政应为享受中央免费教科书的学生同时免费提供地方教材。

借读有两种理解

  1、学生的学籍在甲校而在乙校就读,则为借读。

  2、学生的户籍在甲地而在乙地就读,则为借读。

  原来的规定:

  普通高中学校可以收取择校费,但不能收取借读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原来可以收取借读费,但不能收取择校费。

现在全国各地最迟从200911日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再收取(取消)借读费、书费、杂费。

择校生

择校生是指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学籍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并且要求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的学生。这部分学生除按规定缴纳正常学费、课本费等费用外,还应按培养成本一次性缴纳择校费。(后来规定 缴纳择校费的学生不再缴纳学费。) 因此,判断是否是择校生,有三点:一是分数够不够,二是 有没有选择高中,三是 选择的是否为 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 第一条,初中毕业生未达到学籍所在区域所报考志愿的高中录取分数线,也就是分数不够,分数低;第二条,选择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就读,也就是要有选择学校的动作或操作;第三条,仅有选择学校的动作或操作还不够,还必须是选择了非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也就是 选择的普通高中 不属于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如果尽管有选择学校的动作或操作,但选的是教育部门指定的普通高中,也不属于择校上述三点必须同时具备 才属于择校生;缺少任何一条,均不属于择校生

择校生的招生也是计划内的。择校生招生计划和统招生招生计划是同时制定、同时批准、同时公布的。实际上,是先确定全校的招生计划,然后再将招生计划数乘以0.7就是统招生计划,将招生计划数乘以0.3就是择校生计划;因此,如果统招生计划属于计划内的话,择校生计划也一样属于计划内的。

总之,择校生可分两类一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近年来的原则为相对就近,按照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就学。不在指定学区就学,自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的即为择校生。按照现在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生中考时一律不享受指标生和推荐生待遇;二是高中阶段择校生。就是那些在中考的时候没有到达普高学校统招分数线但是达到择校分数线,占用择校计划被录取的需要交1.5万或1.8万择校费的考生。

学校收取择校费,目的是为了收钱,为了弥补学校经费的不足。普通高中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

择校问题核心是教育发展不均衡

,要实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招收择校生;

可以在完成国家招生计划后,招收少量的择校生,但要严格执行三限”(即:限钱数、限分数、限人数)的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的借读生应按照流入地人民政府具体政策规定,或享受与城市学生的同等待遇,或按照地方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借读费用。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不得以其他名义,收取与录取学生挂钩的任何费用。
  非义务教育公办高中招收的择校生,应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交纳一定的费用。但任何学校都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向学生乱收费、高收费。

 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力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除按规定收取学费、住宿费外,学校不得额外向他们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预科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预科培养学校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收费标准收取;预科生升入本、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eff67a168884868762d6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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