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万人创百星”评价标准

发布时间:2020-05-1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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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万人创百星评选活动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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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园明星的类别设置 (一)积分类(10类)
学习明星、科研明星、美术明星、体育明星、口才明星、自强明星、传媒明星、舞台表演明星、文学创作明星、学生干部明星
(二)综合评议类(2类) 道德明星、创业明星 (三)其他类(不限)
不在(一)(二)两大类之列,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突出事迹的同学,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经评审认定,可被授予相应类别校园明星称号。
二、校园明星基本条件
1、现实表现好,进校以来无违纪(违纪事实以院系及以上部门文件为准); 2、申报当学年必修课成绩在合格以上(艺术、体育特招生按照教务处规定的合格标准计算);
3、每名同学只能申报一个明星类别,申报材料无弄虚作假情况。 三、各类校园明星具体条件 (一)积分类 1、学习明星
项目
1-1连续两学期专业必修课成绩
条件 加权平均分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年级专业排名第一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年级专业排名第一
积分 ≥85 15 15 ≥90 20 20 ≥93 30 30
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年级专业排名第二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年级专业排名第二
1-2进校以来(≥3学期) 专业必修年级专业排名均在前两名
专业必修年级专业排名均在前三名 专业必修年级专业排名均在前五名
1-3英语
四级≥639(或专业四级≥90 六级≥603(或专业八级≥85 CET口语≥80
1-4院系专业基本功大
1-5与专业相关科研活
参照科研明星积分标准的一半计算 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项
5 5 30 20 15 5 5 5 5 10 10 15 15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2、科研明星
项目
2-1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2综合性学术竞赛
条件
10万字以上,专家鉴定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重要检索 核心期刊 发明专利
2-5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专利
2-6公开发表论文
一般刊物(须经团委科技实践部认定) 校级活动
2-7个人学术讲坛与报告
院系级活动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项
积分 30 50,40,30,20 20,15,108 30,20,15,10 10,8,53 30 8 30 10 5 2 2 1 2-3单科性学术竞赛
2-4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
说明:
1)综合性科研竞赛指挑战杯系列竞赛、数学建模竞赛(不含华中区数学建模竞赛)、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评比。
2)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和集体参与的科研竞赛不分排名先后的,每个人的加分值为总分值的1/2。(团队总人数限5人以内)

3)除一般期刊论文和科研活动外,集体完成的科研成果和集体参与的科研竞赛分排名先后的,按项目组排名次序积分,标准如下:
完成人数 1 2 3 4 5 6
排名次序
第一 1/1 2/3 3/6 5/11 7/18 10/26
1/3 2/6 3/11 5/18 6/26 第二


1/6 2/11 3/18 4/26 第三


1/11 2/18 3/26 第四


1/18 2/26 第五


1/26 第六
4)与人合作完成公开发表在一般期刊普通版的论文,只计算第一作者,发表在增刊的不计分。
5)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3、美术明星
美术明星包括书法、绘画、摄影、设计等与造型相关的各个子类别。
项目
3-1公开出版作品专著
3-2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3-3核心期刊上发表作品
条件
10万字以上,专家鉴定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美术类专业期刊
积分 30 50,40,30,20 20,15,108 30 20,15,10,8 10,8,53 32,10 32,10 1 2 1 20 3-4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全国特、一、二、三等 织竞赛
省特、一、二、三等
3-5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 特、一、二、三等 3-6校级竞赛 3-7院系级活动
特、一、二、三等
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
省级一般刊物(按每期计算) 校级(按每期计算) 校团委认定
3-8公开发表作品 3-9个性化展示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4、体育明星

项目
4-1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条件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积分 50,40,30,20 20,15,108 20,15,10,8 10,8,53 32,10 32,10 1 2 1 10 4-2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全国特、一、二、三等 织竞赛
省特、一、二、三等
4-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 特、一、二、三等 4-4校级竞赛 4-5院系级活动
特、一、二、三等
一等奖或第一名每院系每年认定一
省级一般刊物(按每期计算) 校级(按每期计算) 校团委认定
4-6公开发表体育论文 3-9个性化展示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5、口才明星
项目
5-1政府性组织竞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条件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积分 50,40,30,20 20,15,108 20,15,10,8 10,8,53 53,21 53,21 5 3 5-2专业性组织竞赛(非国家一级协会)全国特、一、二、三等 织竞赛与活动
5-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竞赛或其他竞赛与活动
5-4校级竞赛与活动 5-5参与省级以上活动 5-6参与校级以上活动
省特、一、二、三等 特、一、二、三等 特、一、二、三等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6、文学创作明星
项目
6-1校级文学类创作比赛 6-2一般文学类创作比赛
条件
特、一、二、三等奖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国家级
6-4媒体发表文学作品
省部级 校级
6-5公开出版文集
15万字以上
53,21 20,15,10,8 10,8,53 50,40,30,20 20,15,108 30 15 2 40 积分
6-3作家协会(专业)文学类创作比赛

1015万字
6-6在团委备案内部发行作品集
12万字以上 812万字 15万字以上 1015万字
30 20 15 30 20 6-7专业知名文学网站发表原创文学作品
6-8个人原创文学性博客
50篇以上(每篇不低于800自) 1/ 3050篇(每篇不低于800自) 0.5/
合作完成的比赛性作品活动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总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7、传媒明星

项目
条件
国家级特、一、二、三等奖
7-1新闻奖项
省级特、一、二、三等奖 校级特、一、二、三等奖 国家级
7-2新闻作品发表
省级 校级
7-3电子杂志制作 DV新闻制作
校级
(以采用为准)
2 国家级 省部级
积分
50403020 30,20,10,8 10,8,53 30 20 1 30 15 合作完成的作品活动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总人数不超过3人);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8、舞台表演明星
项目
8-1政府性组织比赛(含国家一级协会)
条件
全国特、一、二、三等 省特、一、二、三等
积分 50,40,30,20 20,15,108 20,15,10,8 10,8,53 53,21 53,21 5 8-2专业性组织比赛(非国家一级协会)全国特、一、二、三等 织比赛与活动
8-3省级以上区域商业性比赛或其他比赛与活动(经批准参赛) 5-4校级比赛与活动 5-5参与省级以上活动
省特、一、二、三等 特、一、二、三等 特、一、二、三等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5-6参与校级以上活动 以证书、活动证明为准 3 合作完成的不分主次的表演每个人的积分为总积分的1/2;合作完成的分主次的表演,主演积分为总积分的3/4参演积分为总积分的1/3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9、学干明星

项目
入学以来成绩绩点
条件 ≥2.5
在任且连续担任校院副部长级以
9-1 任职情况
上干部(包括学生社团的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一年以上
政治面貌
9-2 9-3 9-4 优秀学生干部荣誉
政治面貌 其他荣誉称号
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党员,预备党员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校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9-5 任职状况
院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9-6
参加学生干部三级培训班且结业
高级、中级、初级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9-7 科技文化活动获奖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校级一、二、三等奖 参加校级讲坛等个人展示类活动
9-8 论文发表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16842 42 8,4,2,1 8654
此项必须≥6

10 必备条件
积分
备注
6543 4 321 3.532.5 2.521.5 1.510.5 1.5 1.50.5 此项只加最高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只加最高分

10、自强明星

家庭条件(身体状况)
10-1 学习成绩 英语水平
10-2 10-3 勤工俭学 政治面貌

家庭贫困(身体残疾或身患重病
必要条件
入学以来成绩绩点≥3.0 英语六级(专科生、体育生、艺术生四级,外语生专八 经常参加勤工俭学工作
党员,预备党员
4 42 (需要相关证明)

10 (需要相关证明)



校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10-4 任职状况
院级主席,副主席,正部长,副部长;
协会会长、班长、团支部书记
国家级一、二、三等奖
10-5 科技文化活动获奖
省部级一、二、三等奖 校级一、二、三等奖 参加校级讲坛等个人展示类活动
10-6 10-7 论文发表 获得荣誉
核心期刊,普通刊物 国家级、省部级、校级、院级
5432
4321 2 876 654 432 2 41.5 8,4,2,1


同一项目获得不同级别奖项的,按最高分计算。 (二)综合评议类 11、道德明星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践中,在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孝老爱亲等方面的某一方面或几方面事迹典型,事迹材料具体翔实。
11-1诚实守信
11-1-1坚持实事求是,做老实人、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坚决反对弄虚作假、坑蒙欺诈行为,在公众中形成高度信誉;
11-1-2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有拾金不昧等重大情节。 11-2助人为乐
11-2-1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长期坚持帮助长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
11-2-2发扬互助精神,对于遭遇不幸、遭受灾害的人给予同情、奉献爱心,甚至牺牲自己的利益,帮助他人克服困难;
11-2-3发扬公益精神,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

11-3见义勇为
11-3-1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不顾个人安危,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特重大案件做出突出贡献;
11-3-2在国家、集体和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使之免遭或减轻危害;
11-3-3在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险,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生命财产的安全。
11-4孝老爱亲
11-4-1孝敬父母,尊重长辈,赡养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的老人,理解、尊重老人的意愿,精心照顾他们的物质和精神生活,使他们享受天伦之乐和人生幸福;
11-4-2关爱亲人、倾心照料,尤其是家人生病受伤等情况下,能够守护相助、患难与共,同舟共济、克服艰难,用无私的亲情温暖慰藉亲人。
12、创业明星
12-1积极参加创业实践与教育活动,已经开始三个月以上的自主创业活动; 12-2经营项目健康积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符合在校大学生创业规定;
12-3正当经营,办理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取得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权; 12-4有一定的经营规模,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2-5个人(团队)创业事迹突出,有具体真实的事迹材料。 (三)其他类(不限)
在某一方面特长鲜明并有突出事迹的同学,可申报或被推荐参加评选。根据报名和推荐情况参照(一)、(二)两大类明星评价办法评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e9bc1e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fd570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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