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学生家长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20-04-26 12:53:4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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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至2018学年第二学期

学校与学生及其家长的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学习安全、活动安全,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义务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特与家长签订关于学生的安全责任书,内容如下:

1、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重点是交通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包括炮火安全)、活动安全、意外事故及突发事件等方面的教育。同时还要加强法制教育,加强依法治校力度。班主任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对学生加强安全及法制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做到警钟长鸣。

2、学校加强对校舍和设施进行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学生在校期间,如发生意外,如:在学校按国家规定正常开设的体育课、早操、课间操活动期间出现的伤亡事故等。根据国家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民法通则》等相关规定,学生在校期间受到伤害的,应由侵权人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来承担责任,行为是致害主要原因的应承担主要责任,是次要原因的承担次要责任,对致害没有过错的单位或个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安全责任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承担,学校及班主任视情况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3、学校老师对在校生病及发生意外或者不按学校要求私自回家的学生,及时(24小时内)通知家长。对无故离校、逃课,未办理请假手续的学生,在班主任教育督促且通知家长后仍不改者,在校外发生交通、溺水、伤亡等任何意外事故,学校概不负责,一切后果由家长承担。

4、家长要督促学生在校内发生矛盾应及时报告老师或学校,如学生或家长私自处理而出现的任何后果均有双方承担,触犯法律者交公安机关处理。在校外发生矛盾者,学校老师协助家长批评教育,造成伤亡或严重安全事故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 家长要教育学生无论校内校外都要严格听从学校老师教育批评,要尊敬老师,遵守学校校规、校纪。无论何时何地严禁侮辱、谩骂、殴打老师。因此造成后果者,移交司法机关严肃处理。

6、学校老师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遵守校纪,言行文明、活动规范、安全第一”的教育。家长也要加以督促。如因此造成安全事故或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者,学校老师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7、家长要负责并督促学生上学、放学及上课要按时且要重视安全,重点是交通安全及意外事故的发生。申请不在学校吃饭住宿的学生,家长务必负责按时时早送晚接,做到学生进校安全回家安全,特提醒家长: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未成年学生在上学期间严禁私自骑自行车,更不允许骑电动车,凡不听教育并因此出现任何安全事故者责任均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寄宿式学生要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凡违犯学校规定未到上课或私自外出甚至在校外食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均有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触犯法律者,均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凡“要求”车接车送的学生,学校帮助联系车辆,且与车主签订相关的“安全责任书”,但家长要督促学生按时守时,且主动与车主签定安全责任状。学生上学放学坐车期间的安全由车主负责,这一时段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学校不负任何责任。但学校可以协助调查。不做任何协助工作,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班主任签名:

洧川镇红旗中学

2018年3月5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2b00951b5f312b3169a45177232f60ddcce72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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