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2年2月深圳市公开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
人事代理办理程序
根据《2012年2月深圳市公开招考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公告》,拟录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名单已公示,培训学员的人事档案和人事关系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统一委托深圳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代理,办理人事代理具体程序如下:
一、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向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呈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办理人事代理的联系函》并与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统一为学员签定人事代理协议,交纳人事代理费用。
二、拟录取学员需登录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人事代理”-“业务指南(3-用人单位委托接收毕业生须知)”,按要求填写并提交以下人事代理所需的相关材料:
(一)填写《人才信息登记表》:深圳人才网(http://www.szhr.com.cn)-“人事代理”-“业务表格下载1(委托人事代理申请表不用填)”;
(二)毕业生推荐表(原件):此表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
(三)毕业生成绩单(原件):须打印,且课程完整,由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所在院系公章;
(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毕业生需提供,申报时未毕业的毕业生须在办理报到手续时提供;
(五)军事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和毕业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六)身份证复印件;
(七)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深圳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非深圳生源不用提供);
(八)婚姻证明材料复印件: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离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判决(调解)书;
(九)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本人或配偶已孕、已生育的须提供《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详见《迁户过程中计划生育审核须知》);
(十)随迁子女证明材料:须提供A.户口簿(含首页)复印件;B.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如原件在资格审核时已提交则不需提交。
三、申请代理、接收的工作程序
(一)拟录取学员请于2012年5月30日前将需提交的资料快件邮寄到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住院医师培训办公室(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田贝一路21号,李冰老师,电话:0755-25162401、25162264)
(二)由深圳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填写委托代理申请表,并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呈报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三)由市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根据学员填写的《人才信息登记表》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调配处呈报《接收院校毕业生呈报表》及相关资料待审批。
(四)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符合调入条件者,予以发出《深圳市人社局接收院校毕业生函》或商调函(社会人员)。由市医学继续教育中心统一领取后邮寄给每位学员(邮寄地址请发送到邮箱:szyxpx107@163.com,邮件标题格式:姓名+准考证号+职位代码,邮件内容需注明收件人地址、姓名和联系方式)。
(五)学员持接收函或商调函回学校或者户籍所在地办理调档、户口迁移证、报到证等事项。
毕业生将接收函交回毕业院校(可自行复印留底),换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及户口迁移证(“迁移原因”需写明“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农业户籍毕业生须先在户籍所在地办理农转非手续;深圳户籍毕业生不需办理此项,提供户口本原件核验)。
毕业生档案将通过机要方式转递。
四、学员来深圳报到的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213776ea98271fe910ef9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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