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 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 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 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 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 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 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 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 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 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 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 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 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 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 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 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煤炭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定地点:
为了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充分协商,依据《合同法》
和有关法律法规,就购销进口电煤,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品种、产地、质量、数量、运输方式、装载港
1、 品种:动力煤;
2、 产地:印度尼西亚
3、 质量规格: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qnet,ar)5500 卡/克以上
硫分(st,d) <1%
空干水分(mt) <14%
空干基挥发份(var) >35%
空干基灰分(ad) <14%
4、数量: 万吨/月,年为12个月X = 吨;
5、合同期限:该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算,有效期为 个月 ;
6、运输方式及数量:船运输, 吨/ 次;
7、装载港:
8、卸货港:中国 港口
第二条 收货人名称
收货人名称:
第三条 交货时间
合同签定后,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 ( 按甲方指定银行 ) , 经银行核实无误之日起,第一船煤炭在甲方向乙方开出履约保函之日 起 35(+ 、— 5) 天内发到乙方指定港口。以后按乙方每月的定货量连续 装船发运至目的港,直至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供货总量。
第四条 价格
煤炭结算单价 =到岸基本价 +质量调整价:
1)到岸完税价: 元/大卡(不含港杂费) 。即货物到港前的
一切税费由甲方负担。货物到港后,卸船及卸船后的一切费用由乙方 负担。
2) 质量调整价格:
1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在 5500(卡/千克)的基础上± 100(卡/ 千克)为正常; 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高于 5600(卡/ 千克)时,调 整价格为:实际发热量(卡/千克)-5600(卡/千克)X 元(溢价);
如果实际交付货物的总热量值低于 5400(卡/千克)时,调整价格为:实 际发热量 (卡/千克)- 5400} X 元(罚款)
2 干基全硫每超出标准规格 (1%)0.1%减 元,最多不能超
0.2%,否则可拒收 ;
3 当结算验收全水分超过规定标准 (14%)时,实际结算数量 =卸货港 海关商检重量证书吨数X {1-(实际收到全水分-规定全水分)%};最多不 能超 15%,否则可拒收 ;
3) 煤炭市场价格有变动时,要求变动方必须提前 2 个月以书面的 形式通知另一方共同商定新的价格。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 、甲乙双方正签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银行 开出可分批装运、分批结算的 10 万吨数量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 甲方接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
2、接到乙方付款保函经银行确认无误后。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内开 具 2%履约保函给乙方 (5 万吨的总价款的 2%)。
3、甲方在收到乙方的《全额付款保函》后 35(+ 、-5) 天内第一船 货到达乙方指定港口,并出具 ccic 等独立的国际公证机构出具的检验 报告给乙方 ;
4、货船到达目的港,甲方凭海运提单、印尼 ccic 等独立的国际 公证机构出具的重量和质量检验报告,向乙方结算已到货全部货款的 70%。乙方必须在 2 个工作日内付款,以保证甲方及时办理完税手续。
甲方办理通关完税手续 及中国 ciq 商检的检验。乙方银行凭中国 ciq 商检的检验报告及发票, 3 个银行工作日内付清本批次剩余 30%货
5、每月乙方在接到甲方第二船货物已装船的传真文件后三个工作
日内,必须将下个月的 10 万吨数量的总价款开具以甲方为受益人的 《全额付款保函》,以保证甲方连续发货。
第六条数量、质量验收标准
货物到港后依照中国 ciq 商检的检验报告的热值作为计算的依据, 作为付款的质量和数量的最终依据。
第七条 货物装卸
货物到达港口后应该在船主的指定时间 ( 吨/ 天)内将货物
装卸完毕。如果由于乙方卸货造成的延误,乙方应该赔偿船主的滞期 费。
第八条 船次通知问题
甲方应在货物到港前至少 5 个工作日以传真和邮件的方式通知乙 方。
第九条 违约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按符合本合同 ( 一)质量要求的煤炭供煤。如甲方不 能履行本合同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时,甲方需赔偿乙方总货款 2%的经
济损失; 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乙方需赔偿甲方总货款 2%的经济损失。
2、船舶靠港,甲方将货权转移给乙方后,货物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处置货物,并将所得款 项抵冲垫付货款及相关费用。
3、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 甲方负责 ; 如果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滞期,其费用由乙方负责。由此导 致发生的货轮延滞费用和码头停泊等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其费用 由责任方与船主协商解决。
4、以下情况视甲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 赔偿
1) 货物不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到达乙方指定卸货港交货 ;
2) 货到目的港后,经 ciq 检验报告复检,未能达到本合同所签订 的数量 ( 允许± 10%)、质量约定指标。
5、以下情况视乙方违约,应按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
赔偿
1)双方正签合同后未能在 5 个工作日内开出甲方指定银行的《全 额付款保函》给甲方。
2) 每月甲方发第二船后,乙方没有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将下个月 10 万吨发货的总价款的《全额付款保函》开给甲方。
3) 除人力不可抗力因素之外,船舶卸货时间为每天 --
吨( 标准卸货比率 ) ,如果船舶提前到达卸货,则甲方应提前 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如果船舶晚于卸货期到达,卸货方应尽最大 努力减少迟延的时间。卸货时间从船舶停靠卸货码头后 6 小时计算(船 舶等待潮水的时间不计为卸货时间 ) 。否则由乙方原因造成的滞船费由 乙方负担。
第十条 不可抗力因素
由于发生如下原因造成甲乙双方均无法控制的情况发生 ( 如战争、 罢工、火灾、洪灾、地震等 ) ,并且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合同履行受阻, 甲乙双方均可免责或适当履行合同,在不可抗力期间内,双方可以暂 停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交付货物的义务,不会受到惩罚。如果暂停时间 超过 1 个月,另一方有权选择取消货物的交付。一旦发生以上所述不 可抗力的情形,阻碍或延误了合同的履行,受影响方应以传真和邮件 的方式尽快通知另一方,在此种事件发生后一周内以书面形式将相关 事件的细节告诉另一方并提供文件证据证明,证明该事件的不可抗力 造成的。
第十一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在 主张方当地法院诉讼。
3、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传真件与原件有同等效
力。
5、自双方确认并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货方 ( 甲方) :(盖章) 购货方(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19282476e175f0e7cd184254b35eefdc8d315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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