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黄政[2009]24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9.10.30
【实施日期】2009.10.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黄政〔2009〕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决定于2010年进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 》(国发〔2009〕23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 》(皖政〔2009〕9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市人口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人口普查的目的和意义
人口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对准确掌握我市人口状况,全面反映人口与自然、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实际状况,查清第五次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结构、分布和居住环境等方面的变化情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国际旅游城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各部门要精心组织、依法实施、确保质量,全面、准确地提供基本国情国力数据,为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宏观管理和科学决策服务。
二、准确把握人口普查的内容和时间
人口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年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30f67e94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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