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沈阳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2.05.25
【实施日期】2012.05.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沈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沈阳市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沈阳市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全市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严格规范法律服务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促进我市法律服务行业有序健康发展,按照《沈阳市加强和改进法律服务市场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沈司发〔2012〕3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自6月1日至30日,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核心,以保护合法、打击非法法律服务从业行为为重点,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抓、部门监管、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标本兼治、依法规范”,通过在全市集中开展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实现“三大目标”、完成“五大任务”、建设“五个沈阳”,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依法取缔非法法律服务机构和无法律服务资质人员的非法从业行为,净化我市法律服务市场;
(二)依法规范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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