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费核算与管理

发布时间:2019-08-10 11:14: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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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利费核算与管理

的补充通知

**财通字【2019】90号

各单位,各直属公司,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福利费的核算与管理,依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19]242号),《**会计手册(2019版)》,及2019713日**公司下发的《关于职工福利费政策的有关问题与解答》,结合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以下要求:

一、不再按月计提职工福利费,职工福利费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全年列支的福利费不得超过全年工资实际提取数(不含计入应付工资的住房补贴等各项补贴)的14%

发生福利费支出时,应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应的投资、成本、费用科目。

二、根据现行规定,职工福利费可用于以下支出:

(一)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为离退休人员承担的除纳入社会统筹以外的费用,包括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企业统筹费用、离休人员医疗保障费用、生活补贴、活动经费、慰问金等其他统筹外费用。矿区代发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不计入福利费。

(二)职工疗养费。以现金形式发放,标准执行《****公司员工疗养管理暂行办法》(中**辽字[2019]126号)。

(三)防暑降温费。以现金形式发放,不包括在劳动保护费中列支的为高温作业人员配备的清凉饮料等费用。标准按照《****公司防暑降温费调整标准》(中**辽字[2019]235号)执行。

(四)非职业健康体检费。不包括有害作业场所从业人员体检费。非职业健康体检的界定及范围参照《**天然**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健康监护管理暂行规定》(**质字[2000]250号)执行。体检费标准参照《****公司机关员工非职业健康体检费用标准》(中**辽字[2019]235)执行。

(五)医药费。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范围及标准按照《****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中**辽字[2019]266号)执行。

(六)卫生防疫费。包括员工直接受益的卫生防疫支出,如直接发放给员工的防疫药品、用具,以及为预防传播性疾病注射疫苗等支出。用于井站、厂区等生产办公场所的消杀费用在成本中列支。

(七)计划生育有关费用。包括计划生育费、独生子女费和托幼费。范围及标准按照《****公司福利费管理办法》(中**辽字[2019]266号)执行。

(八)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

1. 机关职工食堂发生的水电**费、设备设施购建、折旧、维修费用和人工费用由企业承担,其他餐食费用原则上由就餐职工个人承担。

2. 一线职工食堂发生的补贴可由各单位福利费承担。

3. 所有补贴支出必须直接补贴职工食堂或统一与提供餐食服务的单位进行结算,严禁采取发放现金、就餐卡等形式补贴职工就餐费用。

(九)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职工集体宿舍等内设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购买、建造、折旧、维修等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十)职工困难补助。包括为家庭困难职工子女提供助学金、员工家属患重特大疾病等救济性补助。标准参照《****公司困难职工帮扶管理办法》(中**辽字[2019]288号)执行。

(十一)慰问费。

1. 工会组织的慰问所发生的支出由工会经费承担。

2. 由各单位福利费承担的慰问支出仅可用于慰问生产一线及艰苦岗位员工,节假日坚守岗位员工。

(十二)丧葬费抚恤金。不包括在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发生因病非因公死亡的,其丧葬抚恤待遇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金。根据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关于行业企业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后丧葬抚恤待遇等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19年7月1日后行业企业在职参保人员发生因病非因公死亡的,其丧葬抚恤待遇和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金由省级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

(十三)符合职工福利费定义的其他支出。包括探亲路费、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员工义务献血、结扎手术营养费、液化**钢瓶更新费等其他支出。

三、除上述国家和**公司明确规定的福利费支出项目以外,各单位不得自行设置其他名目,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实物或货币性费用,不允许再向职工发放其他现金和非货币性福利。

(一)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因此,各类奖金、奖品,物价、节日、通讯、野外等各类补贴不得在福利费中列支。

(二)根据中华总工会《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9]23号)规定,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包括“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产生的支出;由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等。”因

此,符合我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物品和职工群众必须的一些生活物品,在符合少量标准下,可以使用工会经费支出;工会组织的职工文体活动支出应在工会经费中列支,上述费用不得在福利费中列支。

(三)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有关支出,企业不得作为职工福利开支。因此,由个人承担的物业费、商业保险费等费用不得在福利费中列支。

四、直接发放给职工个人的福利费,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

五、各单位应制定福利费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各项福利费支出的具体管理部门、操作部门、审批权限等,理顺管理流程,细化管理要求。

六、各单位编制的年度福利费预算,应统筹规划职工福利费开支项目及时点、受益人群及人数、标准及金额等,经本级预算委员会审议并形成文件。福利费预算执行情况应向本级预算管理委员会汇报,有条件的单位可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公布有关情况。

七、福利支出达到合同签订条件的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八、加强福利费财务核算基础工作,确保核算依据充分,福利费支出项目归集准确。

****公司财务处

2019年10月20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f99d93b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62725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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