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问题及对策
作者:杨文华
来源:《财会学习》2018年第17期
摘要:在房地产企业的发展中土地增值税能够有效抑制房地产价格,提高房地产的收益,并且为推动财政收入起到良好的基础作用。但是从整体角度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是十分复杂且宏达的工程,所涉及到的内容比较多,尤其在清算审核中会面临非常多的问题,故此本文主要从理论角度,对现阶段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常见的问题展开分析,并提出有效对策。
关键词:土地增值税;清算;问题;对策
近几年,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下,有关土地增值税方面的政策被体积,且政府力度有所提升,但是因为受主客观因素影响,所以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仍旧存在非常多的缺陷,导致土地增值税清算演变的比较困难。对比积极探究其问题,提出有效对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当前我国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现状
在上个世纪末端土地增值税被体积,且在1993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次年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价格抑制,提升房地产经济效益起到了重要推动性。尤其在新时期,我国实现了对房地产的宏观调控,税务局也颁布了相应的土地增值税征管文件,针对清算条件、收入确定等给予了明确的规定。根据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得知,其核定征收率不可低于5%,不得高于10%,这样一来能够有效推动纳税人对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实现税法的公平。当然在时代的不断发展下,各个地区的税务机关也督促纳税人进行清算,保证各项政策的有效实施,但是因为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比如税制设计,导致其清算过于困难,各类问题层出不穷,需要加以研究。
二、现阶段土地增值税清算常见的问题
(一)清算主体与审核主体过于被动
从属性上分析,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所涉及到的环节比较多,包括了规划、立项、取地、建设、验收、销售、结算、清盘、确认收入等等,并且时间跨度比较大,少则一两年,长则十几年,并且其中所涉及到的核算内容比较多,工作量重大,因为财务会计人员自身素养欠缺,能力呈现出参差不齐的现象,对其土地增值税清算有抵触心理。还有诸多企业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主体地位与作用,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没有严格按照土地增值税清算规定与法律,发挥自己的作用与价值。与此同时,对于已经达到清算规程的企业,因为受到自身因素的限制,所以没有做好清算工作,甚至售完就走人,税务部门也没有落实好自己的职责,对纳税人清算职能加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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