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3-11-17 19:15:37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简章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一)招考对象:
1.工作表现好、无不良社会反映,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在川参加“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三支一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社工人才百人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2.连续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3年以上且获得过县以上表彰的现职人员。(二)报考条件:下述年龄和任职年限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2.人品正、作风好、能力强,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民族地区报考人员和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中专、高中];4.35周岁以下[获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可放宽到40周岁];5.身体健康;6.符合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详见《2011年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招录计划表》。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由个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同意后方可报考。
网络报名时间为2011年9月21日-9月27日。资格审查由市(州)和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负责。资格审查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填写说明及要求”等,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所属市(州)相关职位中的一个职位。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资格初审。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在网络上填报的材料,对照职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者重新上传照片。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21日至9月28日。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考单位应下载并打印考生报名信息,供资格复审和考察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4.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后注意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请务必按网络提示打印《从优秀村干部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二)确认缴费
经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1年9月21日-9月29日24:00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
招录名额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到1:5(民族自治州和自治县可放宽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