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

发布时间:2019-03-10 18:52: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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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许政办[2015]63

【发布部门】许昌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8.14

【实施日期】2015.08.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许政办〔20156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2015814

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许昌市委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许发〔201426号),设立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为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市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一、职能转变

(一)整合的职责。

1.将原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将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承担的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市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应急、督查、信息等服务职责,进一步发挥参谋助手和运转枢纽作用。

(三)新增的职责。

增设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电子口岸办公室),负责全市口岸的建设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有关法制事项。

(二)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三)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公文。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请示市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五)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处理需由市政府直接处理的重要问题、突发事件。

(六)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决定事项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向市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七)负责办理市政府工作范围内的人大、政协的建议和提案工作。

(八)围绕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九)负责市政府及办公室公文收发、运转、印制、机要、保密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文秘工作。

(十)负责全市政务信息的采编、分析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市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的规划和指导。

(十一)负责市政府机关政务信息化系统的规划、建设、技术与安全保障。

(十二)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负责办理市政府市长热线工作。

(十三)负责全市金融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口岸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机关的行政事务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六)管理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领导市接待办公室、市地方史志办公室。

(十七)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955b382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2bddfe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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