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关于做好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体系优化项目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股份制改造
【发文字号】股转系统办发[2018]51号
【发布部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2018.07.16
【实施日期】2018.07.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行业规定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关于做好全国股转系统证券账户体系优化项目数据报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股转系统办发〔2018〕51号)
各主办券商:
为优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实现精细化管理,减少系统冗余,全国股转公司和中国结算启动了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优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通过统一账户平台在深市证券账户上新增“全国股转系统账户标识”,分离出全国股转系统实际使用的深市账户。项目涉及数据报送工作,请各主办券商配合开展以下工作:
一、数据报送
(一)数据报送范围
1.初始数据报送。各主办券商应向全国股转公司报送当日新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增量及已开通老三板交易权限的全量个人和机构账户数据。
2.增量数据报送。项目上线后,各主办券商应向全国股转系统报送当日新开通新、老三板交易权限的增量个人和机构账户数据。
以上机构数据应包括证券公司开展新三板业务使用的自营系统、做市系统、资管系统的证券账户及其他机构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开展新三板业务所使用的证券账户。
(二)数据报送格式
请各主办券商根据全国股转系统官网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数据接口规范(V1.41)》做好数据准备工作。
(三)数据报送路径
请各主办券商通过深圳证券通信有限公司金融数据交换平台(以下简称“FDEP”)报送相关数据。
(四)数据报送时间
初始数据报送时间在全网测试前另行通知,增量数据应于每个转让日15:00-15:30报送。
(五)后续时间安排
我司将另行下发开展相关测试的通知。现将预计的《项目时间安排》(附件1)印发你们,具体时间安排以我司通知为准。
请各主办券商认真做好业务和技术准备。
二、业务联系人报送
为确保项目顺利推进,请各主办券商确定一名业务联系人和一名技术联系人,并于7月20日17:00前通过BPM回复报名表(附件2)。
咨询电话:010-********、010-********
感谢大力支持与配合!
附件1: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优化项目预计时间安排表
附件2:业务联系人报名表
全国股转公司综合事务部(总经理办公室)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
全国股转系统账户体系优化项目预计时间安排表
序号 | 流程节点 | 开始时点 | 完成时点 |
1 | 系统开发 | 7月13日 | 9月30日 |
2 | 仿真测试 |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56a96a51e2524de518964bcf84b9d528ea2ca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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