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称
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经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市律师系列、公证员系列按照2011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天津市律师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4号)、《天津市公证员专业中、高级资格评审标准》(津人社局发〔2011〕83号)进行评审,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市已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专职律师、本市已取得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专职公证员(不含公务员身份人员)。
2、报名方式
申报人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xx)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
三、评审时间
8月15日,以会代训方式召开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会议,部署2019年律师、公证员职称评审工作;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完成网上申报注册工作;9月20日前,参评人员完成职称材料在线申报和实际提交。9月30日前,市司法局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局职称办)完成在线审核提交工作;11月中旬适时召开律师、公证员中、高级职称评委会议;整体工作于2019年年底基本结束。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动员学习阶段(8月15日—8月20日)
1、学习动员:各区司法局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各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集中学习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规定,并开展网上申报流程培训。
2、业务考核: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对申报人员在现岗任职以来的业绩进行考核,按年度填写“专业技术人员考绩卡片”。
(二)申报推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
1、申报人员根据评审标准由本人自愿申报。(8月31日前需完成申报注册)
2、组织推荐
参评人员申报后,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要组织全体律师、公证员对申报人员学历资历条件、工作业绩以及有无违纪投诉等相关情况进行评议,并由行政领导和业务骨干3—5人组成推荐小组,以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提出推荐意见,分别填写“群众评议意见表”和“推荐小组意见表”作为单位确定推荐名单的依据,推荐小组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单位不得推荐。
(三)网上申报、审核、验收阶段(8月16日—9月20日)
1、申报材料
申报人按要求在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同时提供以下书面申报材料:
《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见附件1,需加盖相关部门印章,高级提供3份,中级提供2份);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高级25份、中级20份);
学历学位证书、已取得的最高级别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劳务)合同(协议)各1份复印件(无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本人业绩综述,以及论文、著作、专利、案例、业绩证明函、奖励证书等能够证明本人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业绩材料各1份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2、申报程序
律师职称申报人员将申报材料报所在律师事务所或法律援助中心审核推荐,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盖章后,由区司法局审核并统一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法援中心在编人员还需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后,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在编公证员由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申报材料由区司法局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编制外公证员经所在公证处推荐申报,并经申报人员档案存放单位、区司法局审核后呈报至专业评委会(材料收取地址在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3、公示
用人单位按要求需对单位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并对公示过程及内容以照片等形式进行留存备查。
4、审核验收
材料审核由局职称办指导市律师服务中心、公证协会组织实施,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一律不予收取。申报材料汇总后,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核查、验收。
(四)职称评审阶段(11月中旬)
局职称办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并配合市职称办完成检查验收工作,于11月中旬召开律师、公证员专业高级、中级职称评审会议,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职称资格评审,评审结果公示。
(五)报告阶段(12月份)
评审会议结束后,市局职称工作办公室向市职称工作办公室报送总结。
五、纪律监督
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评审标准和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年度考核不合格、公务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严格申报人员审核,严禁弄虚作假,对伪造学历、资历、工作业绩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评审工作由司法局机关纪委、政治部干部管理处和督察处全程监督。
六、联系方式
评委会日常工作联系电话:xx
律师材料申报联系电话:xx转xxx
材料报送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45号216室
公证员材料申报联系电话:xxx
材料申报地点: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公共法律服务二处
2019年8月9日
附件: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
2.《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附件1:
专 业 技 术 资 格 评 审 表
单 位:
姓 名:
身 份 证 号:
现职称(职务):
申报系列及专业:
申报资格名称: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填 报 承 诺
一、 本人填写的各项信息、业绩成果及提交的证明材料全部真实有效。
二、 因提供虚假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负责。
承诺人(手签):
年 月 日
基 本 情 况
姓名 |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族 |
| 参加专业技术工作日期 | 行 政 职 务 | |||||||||||||||
何时获取现 资格(职务) |
| 现从事何种 专业技术工作 |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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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现资格后从事 本专业工作年限 |
| 任现专业技术 职务年限 | ||||||||||||||||
学历情况 | 毕业时间 | 毕业院校 | 所学专业 | 学制 | 学位 | |||||||||||||
原 学 历 | ||||||||||||||||||
后取学历 | ||||||||||||||||||
参加何种学术团体,任何种职务有何种社会兼职 | ||||||||||||||||||
参加国家或我市外语考试情况 | ||||||||||||||||||
参加职称计算机考试情况 | ||||||||||||||||||
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继续教育情况
(包括参加专业学习、培训、国内外进修等)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任现职前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经历
(包括起止时间、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本人角色、职务)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任现职后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和经历
(包括起止时间、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本人角色、职务)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任现职后主要专业技术工作业绩成果
(包括起止时间、专业技术工作名称、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效果)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任现职后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情况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申报人考核情况及单位审核业绩意见 |
任职期间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情况: ××申报××职称所填写的业绩信息、继续教育情况均经我单位审核属实,其职称申报在我单位岗位数额范围内。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档案管理机构意见 |
××申报××职称的个人基本信息,经与申报人档案记录比对,相关信息一致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基 层 单 位 意 见 | |||||
推荐 委员会(小组)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弃权人数 |
公 示 情 况 及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本单位对××填写的申报信息进行了审核,其填写的全部信息属实。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对其申报××职称填写的信息及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同意推荐。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呈 报 单 位 意 见 | |||||
同意呈报 公 章 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
评 审 审 批 意 见
评审年度:2019 姓名:××× 身份证号:××××××××××××××××××
专业评审组或学科组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弃权人数 |
组长(签章): | |||||
评委会意见 | 总人数 | 参加人数 | 赞成人数 | 反对人数 | 弃权人数 |
公 章 主任(签章): 年 月 日 | |||||
职称工作部门意见 | 同意评委会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表
单位: (盖章)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族 |
| 任现职后主要著作论文发表情况(论文题目、刊物名称、发表时间) | |||||
行 政 职 务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 何 时 评 审 何资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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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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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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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情 况 | 学历 | 毕 业 时 间 | 毕 业 院 校 | 所 学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
原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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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取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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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进 修 情 况 |
| 外 语 考 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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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考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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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参加何种团体 任何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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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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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主要成果(获奖项目名称、时间、等级、名次、证书编号): 国家级: | |||||||||||||
省、市(部委)级: | |||||||||||||
局级: | |||||||||||||
申 报 高 级(正 高 级)资 格 人 员 情 况 简 表
单位: (盖章)
姓 名 |
| 性 别 |
| 出 生 年 月 |
| 民族 |
| 任现职后代表性著作、论文发表情况(题目、出版社、刊物名称、发表时间、排名) | ||
行 政 职 务 |
| 参 加 工 作 时 间 |
| 何 时 评 审 何 资格(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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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现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 |
| 任现专业技术职务年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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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情 况 | 毕业时间 | 毕 业 院 校 | 所 学 专 业 | 学 制 | 学 位 | 任现职后主要业绩成果(时间、项目名称、项目来源、经费、取得效果、本人所做的贡献等): | ||||
原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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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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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 取 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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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进 修 情 况 |
| 职 称 外 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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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计算机 考 试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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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参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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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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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现职后获奖、发明专利情况(时间、项目名称、获奖等级、本人名次、个人证书编号): | ||||||||||
任现职后获得荣誉称号情况: | ||||||||||
填表注意事项:1. 本表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填写; 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制
2. 各单位打印、复印此表一律用B4打印纸;
3. 公章不得复印。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84b3c534631b90d6c85ec3a87c24028915f85c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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