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各律师事务所申报主要业务专长和工作业绩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天津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6.07.13
【实施日期】2006.07.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各律师事务所申报主要业务专长和工作业绩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
滨海新区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律师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为进一步开拓我市律师法律服务市场,并为促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经与滨海新区管委会有关部门沟通协商,市司法局、市律协决定由各律师事务所申报主要业务专长和工作业绩,建立我市律师事务所业务专长信息库。并向滨海新区管委会进行推荐。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领域分类
市律协经广泛征求意见,将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可能涉及的法律服务领域分为1 1类。
即:1、公司与投资(含并购重组);2、境内外融资租赁; 3、WTO与国际贸易;4、知识产权与IT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7f08d629f3143323968011ca300a6c30d22f1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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