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党组、党小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纪工委、纪委

发布时间:2014-10-09 09:24:42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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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党小组、党工委、党总支,党支部、纪工委、纪委

党委——“党的基层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至五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超过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设立党委。有些重要单位,党员数虽然不足百人,也可设立党委。党委下设若干总支或支部。
  党组——党章规定,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或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成立党组。党组不是一级党委,是上级党的委员会在非党组织中的派出机关。党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设书记、副书记。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代表上级党的委员会指导本机关和直属组织内党的工作。党组的基本任务,主要负责实现党的方针、政策,团结非党干部和人民群众,完成党的和国家交给的任务,指导机关党组织的工作。党组与本单位的机关党组织(机关党委、总支或支部)是指导关系,不是领导关系。党组和党的委员会的主要区别有四个方面:(1)党的委员会是由党员大会或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党组则是由党的委员会决定。(2)党的委员会可以批准接收党员,党组不能。(3)党的委员会可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党组一般不能直接决定或批准对党员的纪律处分。(4)党的委员会可以召开党代表大会(党员大会)或代表会议,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而党组不能召开这些会议。
  党支部:党的支部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之一。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不足50人的基层单位,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单位,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建立党支部的一般程序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
  党总支——“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的简称。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由党总支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一般正式党员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总支。人数较多的总支部可下设若干支部。
  党小组——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党员数量少的党支部可以不划分党小组。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得到贯彻落实。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党小组要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各项决议,组织党员积极完成党支部布置的任务。
  党工委是一级党组织的委员会的专职或派出机构;
  (5)党的委员会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领导关系,党组与下属单位党组织是指导关系。
  纪工委:中国共产党纪律工作委员会
  纪委;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最高纪律检查机构。职能是对涉嫌违法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者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常用的调查方式是两规,就是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如果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党工委与党委区别;党的委员会是党的一级组织,必要的时候要召开管辖区域内的党员代表大会。党工委就是上级党委的派出机构,只接受上级党委的领导.基层的居委会就可以设党工委党支部、党工委、党总支有什么区别;按照党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在一般情况下,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党的总支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超过3名,不足50名的基层单位,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的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人数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单位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其中,党员人数超过7名的党支部,应设支部委员会;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只设书记一名,必要时可增设副书记1人。有的基层单位党员人数虽然不足100名或50名,但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或总支部委员会。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便于地区管理才设的部门。
  为什么设党工委;代表当地地方党委(如市委)对所属部分党组织(如市直机关党组织)进行管理,她与所属党委党支部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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