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岗位人员任职资格要求的规定
1、 目的
为了使企业管理工作更上一层楼,保证各部门各岗位工作人的教育经历、工作经历和能力满足本企业生产、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人员,
3.职责
行政部负责制定本规定,总经理批准。总经理负责组织每年对各岗位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进行评定,行政部负责具体实施,编制评定结果报告。
4.内容
4.1总经理
4.1.1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化工企业从事管理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企业全面管理的实际经验,熟悉三标体系标准。
4.1.2在本企业工作5年以上,经管理知识考核其有能力承担此岗位工作并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所规定的各项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担任。
4.2管理者代表
4.2.1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持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内审员资格证书,掌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能独立承担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4.2.2本企业工作年以上,部门经理以上,持国家认可的培训机构出具的内审员资格证书,掌握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能独立承担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的可以降低文化程度的要求。
4.3生产部经理
4.3.1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熟悉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熟悉ISO9000标准,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4.3.2大专文化程度,从事相关产品生产、技术管理工作4年以上,熟悉本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熟悉ISO9000标准,了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要求;
4.3.3在本企业技术岗位从事技术工作4年以上,经考核有能力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所规定的生产部经理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聘任。
4.4办公室主任
4.4.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企业从事相关管理工作2年以上,熟悉ISO9001:2000标准,了解统计技术应用原理,能独立承担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4.4.2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在企业从事相关管理工作3年以上,熟悉ISO9001:2000标准,了解统计技术应用原理,能独立承担组织质量体系的运行工作。
4.4.3 在本企业的管理部门工作5年以上,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熟悉、清楚,经考核有能力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所规定的办公室主任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聘任。
4.5销售部经理
4.5.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本岗位的相关知识,有2年以上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经验。
4.5.2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熟悉本企业生产过程,经考核有能力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所规定的相关岗位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聘任。
5.6质检部经理
4.6.1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熟悉ISO9000标准,在企业从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2年以上;
4.6.2中专或高中文化程度,熟悉ISO9000标准,在企业从事质量、检验管理工作3年以上;
4.6.3 在本企业的管理部门工作5年以上,对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较熟悉、清楚,经考核有能力履行本厂《各部门岗位职责》上所规定的质检部经理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聘任。
4.7 财务主管
4.7.1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会计/财务相关专业知识,有3年以上企业主管会计/财务工作经验。分析能力前,善于把握细节;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和财务软件,良好的书写及沟通能力,良好的团队精神。
4.8出纳
4.8.1中专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出纳工作经验,熟悉财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现金、银行管理制度和其它财务开支标准,爱岗敬业,对工作认真负责,并能保守公司相关财务秘密。
4.9车间主任、班组长
4.9.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任组长以上干部2年以上,经过试用熟悉本车间各岗位生产管理工作,具有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和权限》上所规定的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职责的能力。
4.9.2在本企业工作3年以上,熟知本车间各岗位生产管理工作,经考核有能力履行公司《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所规定的相关岗位职责的员工可以破格聘任。
4.10检验员
4.10.1相关专业职高以上文化程度,持检验员上岗证,经公司岗位实习三个月试用,能够胜任。稍有欠缺不能胜任的经公司专业检验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4.10.2在本企业生产岗位工作3年以上,工作责任心强,并经公司或公司外专业检验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合格,持证者,可以适当降低文化教育程度要求。
4.11特殊过程岗位操作工
4.11.1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本岗位师傅指导实际操作和《工艺操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培训,书面考试合格,在本岗位实习操作满一个月并以能力鉴定合格。
4.11.2初中文化程度,本公司工作3年以上,经本岗位实际操作和《工艺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规程》培训,书面考试合格,并经能力鉴定合格。
4..12其他岗位员工
4.12.1特殊工作人员(如电工、行车工、驾驶员等)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规定的要求执行;
4.12.2非特殊工作岗位操作工应具有初中或同等以上文化程度,并经实际操作和相关操作知识培训合格。
4.12.3仓库管理员和其他部门办事员,必须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经试用证实具有履行《各岗位人员质量职责和权限》上规定的相关岗位工作的 能力。
5.说明
5.1.1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编制,总经理批准,解释权归经理室。
5.1.2 不论是哪一级的操作、管理人员,都必须身体健康,不得有传染性疾病。
5.1.3本规定自2013年7月25日起开始实施,于每年年初进行任职资格的评定,经评定不符合任职资格要求的人员根据《人力资源控制程序》有关规定进行换岗或辞退(解聘)处理。
7.记录
7.1培训记录表
7.2员工登记表
7.3岗位人员上岗资格鉴定报告
编制: 审核: 审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66bf7a5524de518964b7df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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