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进行安全检测...
发布时间:2024-04-19 16:27:47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一、通沟煤矿“3.2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案例分析(一)事故简况事故时间:2011年3月24日8时36分事故单位:吉林省白山市浑江区通沟煤矿经济类型:私营企业事故地点:井下+428.5m回风巷与第一小川的交叉口处事故类别:瓦斯事故事故性质:责任事故人员伤亡情况:死亡13人,伤6人直接经济损失:892.5万元(二)矿井概况通沟煤矿位于白山市浑江区通沟街道,原为通化矿务局八道江煤矿小井公司一号井,1997年建井并投产,设计生产能力2万吨/年。后几经转卖,现由吕春和独自经营,属乡镇煤矿。矿井核定生产能力4万吨/年,法定代表人、矿长为吕春和。该矿井“五证一照”齐全,均在有效期内。通沟煤矿井田内含煤两层,即3A层和3B层,3B层全区发育,为主采层,煤层平均厚度为2.91米。该矿属低瓦斯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0.29立方米/分钟,相对瓦斯涌出量5.9立方米/吨;煤尘无爆炸性,属自燃煤层。矿井开拓方式为两斜井一立井联合开拓,通风方式为边界抽出式(斜井入风、立井回风,主要通风机为FBCZ№10/15型,安装有KJ-19N安全监控系统,采用斜井串车提升。该矿地面标高为+485米,井下最低开采标高为+421米。新鲜风流通过主井进入井下后在+421入风巷分成两股,一股流向井田东侧,通过设在第一回风巷外侧的两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东侧的两个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另一股新鲜风流流向井田的西侧,通过设在+422米的一台局部通风机向井田西侧掘进工作面强制供风。井下乏风最后在+432米回风巷汇合,经回风立井排到地面。事故前,该矿井下有三个掘进工作面,没有正规回采工作面。井田的西侧一个,叫第二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常掘进;在井田的东侧两个,叫第一、三掘进工作面,当时正在进行巷修作业。在井田的东侧沿煤层底板平行掘送了两条下山,分别叫一号下山、二号下山,在这两条下山之间平行布置了五条联络小川。2011年春节前后,省、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均对煤矿春节放假和节后复工工作做出安排,要求所有煤矿都必须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复产,但该矿今年春节放假后,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的情况下擅自复产。全国“两会”前,省政府办公厅于2月28日发出明传电文(吉政办明电〔2011〕28号,要求全省小煤矿在“两会”期间一律停产排查隐患,按安全标准进行整改,不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坚决不准复产。白山市及浑江区政府安委会根据上级对小煤矿的要求,在“两会”前相继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属煤矿“两会”期间(3月1日至16日停止井下全部作业,只允许通风、排水,并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管,“两会”结束后必须经验收合格方可复产。浑江区安委会办公室还专门下发文件,要求“两会”期间对全区煤矿等高危行业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包保,明确了包保人员、包保对象和责任分工。
>>>>“两会”期间,通沟煤矿只是在3月6~7日、3月13~14日期间进行了停产,其余时间则一直在违规生产。“两会”结束后,该矿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允许复产的情况下,继续违规生产。事故发生前,该矿井有3个掘进作业面,其中第二工作面正常掘进,第一、第三作业面在巷道后部进行巷修作业。该矿井下共设有3个甲烷传感器,其中主井侧在第一、第三工作面回风巷设有2个甲烷传感器。浑江区安全监管部门对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