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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捷贷业务授权协议
授权人(甲方):
住所(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被授权人(乙方):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及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微捷贷”业务授权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授权内容
甲方授权乙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发起农行“微捷贷”业务的贷款申请、信息授权、合同签订、贷款支用、贷款及账户查询、贷款还款和贷款结清等操作。甲方对乙方授权成功后永久有效,除非甲方解除乙方授权。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甲方授权乙方进行以下操作:
(一)发起“微捷贷”申请: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向农行或农行分支机构发起“微捷贷”业务申请。
(二)企业相关信息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代理完成办理农行“微捷贷”业务所需的甲方相关信息授权,即授权乙方代理甲方授权农行获取甲方相关信息,用于办理农行信贷业务及贷后监测管理。
(三)“微捷贷”合同签订:甲方授权乙方代理签署办理农行“微捷贷”业务所需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本。
(四)贷款支用: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办理贷款资金支用手续。
(五)贷款及账户查询: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对办理农行“微捷贷”业务涉及的贷款及存款账户信息进行查询。
(六)贷款还款: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办理贷款资金归还手续。
(七)贷款结清: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办理贷款结清手续。
二、授权有效性及流程
(一)授权需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授权流程由甲方“确认授权”及乙方“接受授权”两部分组成。
(二)甲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网银、企业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进行“确认授权”。
(三)乙方通过农行电子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网银、个人掌银等经农行确认的渠道)进行“接受授权”。
(四)如甲方进行“确认授权”成功后30个自然日(含)内乙方未进行“接受授权”,甲方的“确认授权”失效。
(五)乙方进行“接受授权”成功后,甲方对乙方的授权内容在甲方未对该授权进行解除的情况下永久有效。
(六)乙方进行“接受授权”成功后,不可对该授权内容进行转授权。
三、授权解除
(一)在甲方进行“确认授权”成功后,乙方进行“接受授权”操作前,甲方可通过电子渠道或纸质媒介方式对授权进行解除操作,授权经农行同意解除后,甲方授权失效。
(二)在甲方“确认授权”成功且乙方“接受授权”成功后,甲方可通过电子渠道或纸质媒介方式对授权进行解除操作,授权经农行同意解除后,甲方授权失效。但若乙方已发起了农行微捷贷业务申请且存在未结清的微捷贷贷款,则甲方不可对授权进行解除。
四、在授权有效期内,乙方根据本协议中的授权内容进行的操作均视作为甲方的行为,对甲方均具有约束力。甲方提出账户泄密或账户信息被非法使用、账户金额被不当扣划等任何异议的,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农行不介入甲方与乙方的任何纠纷,农行不承担由此引发的任何责任。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4d6a4aaacaad1f34693daef5ef7ba0d4a736d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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