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及标准

发布时间:2011-05-30 08:55:30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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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的分类方法及标准

根据近年来垃圾成分构成和产生量,结合实际情况和发展方向,在总结多年来垃圾分类试点的基础上,重点采取"大类粗分,因地制宜,厨余垃圾就地处理原则,按地区属性不同,采用以下分类方法:

一、居住区(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地区)

居住区是人们产生垃圾较为集中的地区,主要产生厨余垃圾、纸类、塑料、玻璃和电池等垃圾。因此,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它垃圾三类。

可回收物指宜于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橡胶、玻璃、金属和织物等。有条件的居住小区,要求将纸张、玻璃、塑料等资源单分出来。

厨余垃圾:指剩饭菜和瓜果等生物性垃圾,适于生化处理或堆肥。

其它垃圾指除以上两种之外的垃圾,如尘土、砖瓦陶器、卫生间废纸和烟头等。

居住区应配备废旧电池收集箱。

二、单位办公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

单位办公区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或纸类、其它垃圾两类,其中纸类包括书报纸、包装纸和纸板纸等,不包括卫生间废纸;卫生间废纸应归入其它垃圾。机关单位另需配备一只电池桶用于废旧电池回收。

废旧电池经专业作业部门统一收集后运往市属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处理。

三、公共场所(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地)

公共场所一般可分为:可回收物、其它垃圾两类。

商场可分为:纸类、瓶罐、其它垃圾三类。

四、垃圾分类容器的相关要求

为了统一规范,便于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21号)精神,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必须统一式样和颜色,并按规定设置,具体要求如下:

(一)规格式样

居住小区、大厦、工业区应选用与压缩式垃圾收集车配套、具备提升结构的垃圾箱,一般为带脚轮和盖子的塑料可移动式垃圾箱。通常规格为120升、240升、360升或1100升。收集电池的容器应使用防腐、防潮的垃圾箱,容器不宜太大。

(二)容器颜色

容器颜色应与生活垃圾分类的方法相配套。

(三)容器标识

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设置统一标识,分类标识参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03

(四)容器设置数量

应根据所在地区的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来测算。

城镇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82公斤/日,每30户居民设置1组(240升)或2组(120升)垃圾收集容器。

农村地区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0.65公斤/日,每户设置垃圾分类户用桶或垃圾收集袋。

(五)容器的设置地点

便于居民投放垃圾,如楼门前、办公楼楼层等地;不妨碍交通,便于垃圾收集和清运的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44b76d033d4b14e852468c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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