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关于切实做好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通知
作者:;
作者机构:公安部;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报
ISSN:1673-4025
年:2014
卷:000
期:006
页码:P.5-6
页数:2
中图分类:D925.2
正文语种:CHI
关键词:刑事案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试点;程序;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
摘要:北京、天津、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重庆、陕西省、直辖市公安厅、局: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作出了《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3f36be5ff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d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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