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9-04 16:55:23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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肃南县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

移风易俗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关于“开展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的重要部署,不断深化“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全力推进“精神扶贫”工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有效治理我县一些地方婚嫁彩礼过高、婚丧事宜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树立和谐民风、文明新风、社会清风,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助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加快建设幸福美好家园,根据省、市关于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旗帜鲜明反对天价彩礼,旗帜鲜明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抵制封建迷信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要发挥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约束村民攀比炫富、铺张浪费的行为,引导树立勤俭节约的文明新风”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动文明乡风为目标,以建设美丽乡村为主题,以推动移风易俗各项行动为抓手,突出群众自觉、全面参与,突出党员干部带头、率先垂范,突出各司其职、通力协作,突出机制保障、常抓不懈,着力解决当前婚丧嫁娶中暴露出的彩礼过高、随礼过多、习俗过滥、群众负担过重的不良社会风气,切实加强家风民风乡风建设,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树婚丧嫁娶新风,培育孝悌和睦家风,形成崇尚文明、勤俭节约的良好风尚,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凝聚强大的精神力量,提供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先进引领、形成合力。按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把先进文化引领作为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的着力点,坚持正确导向,用勤劳节俭的传统美德教育引导群众,倡导婚丧事简办、其他喜事不办的文明风尚,把政府引导与群众自治结合起来,把教育引导与典型示范结合起来,发挥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形成良好的社风民风。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以治理高价彩礼、婚丧喜庆大操大办为重点,深入群众切实摸清摸准婚丧嫁娶中的不良风气,把群众反映人情交往中的突出问题找出来,有针对性地解决婚丧事宜大操大办、人情往来负担沉重等突出问题,努力以新风良俗取代陈规陋习。

(三)坚持党员示范、干部带头。严格落实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带头反对高彩礼,带头简办婚丧事宜,把党员干部带头破陋习、树新风落实到实际行动上,以身作则,示范引领带动广大群众转观念、破旧俗、树新风。

(四)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要结合实际,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做到制定的制度规定内容具体、措施量化,便于执行。在实施过程中,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村规民约、社会舆论等村民自治和道德约束在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引领推动移风易俗中的特殊作用

三、目标要求

按照“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的要求,自20187月起,在全县城乡全面铺开、整体推进“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专项活动,通过制定出台具体规定办法、健全群众自治组织,强化宣传教育等多种措施,对婚丧嫁娶事宜的操办提出具体规定标准,明确各级职责任务,落实各项推进措施,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使全县群众的婚丧嫁娶观念明显转变,人情歪风和婚丧陋习得到遏制,群众“人情负担”“婚丧负担”明显下降,全面树立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社会新风,党风政风与社风民风互促共进,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结合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大部分群众意愿,全县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的具体要求是:

1.婚事新办。减少婚嫁彩礼(聘礼),大力反对借婚姻索取财物收取高彩礼行为,提倡不收或少收彩礼(聘礼),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收取婚嫁彩礼(聘礼)一般应控制在3万元以内,反对举债举办婚礼;压缩婚嫁宾客邀请范围,坚决反对肆意邀请宾客随意扩大婚礼规模,分批次、分地点举办婚礼等行为,提倡仅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和确需邀请的同学、朋友参加婚礼,婚嫁邀请宾客数量各方单办一般应控制在15桌以内,双方合办一般应控制在25桌以内;简化婚礼仪式,反对奢华婚礼,提倡举办集体婚礼、旅行婚礼、爱心婚礼、社会公益婚礼等新式婚礼;减少婚嫁宴请开支,反对婚嫁宴请中上高档菜肴、烟酒等铺张浪费和相互攀比行为,提倡理性节俭办婚事宴席,城区一般应控制在每桌(含烟酒)1200元以内,乡村每桌(含烟酒)一般控制在1000元以内;控制随礼金额,坚决反对以随礼金额高低衡量交往关系疏的陋习,提倡随礼金额适度,不相互攀比,非亲属人员随礼金额一般不超过200元;文明举办婚庆活动,反对婚庆中车队不守秩序堵塞交通、随意燃放烟花鞭炮污染空气和低俗闹洞房等不文明行为,大力提倡举办热烈不喧闹、喜庆不扰民、环保不破坏、文明不低俗的婚庆活动。

2.丧事简办。反对借办理丧事大搞封建迷信活动,提倡播放哀乐、鞠躬、默哀、佩戴白花等文明健康的治丧方式;反对大操大办丧事,提倡简化仪式,在遵从民族习俗的基础上尽量缩短时间,般情况下丧事应在3天内办结,特殊情况不超过5天,丧事随礼、答谢宴席等标准应低于婚庆活动相关标准;反对占用小区楼院停放灵柩、搭设灵棚的不文明治丧行为,提倡在殡仪馆等专门场所文明治丧和吊唁;反对薄养厚葬和滥建滥修墓地行为,提倡生前善待、逝后简办的尽孝方式和火化后公墓安葬等生态殡葬方式;提倡采用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上祭奠等方式缅怀逝者。

3.余事不办。反对假借各种名义滥办喜事、俗事,借机炫富显贵、借机敛财,提倡乔迁、寿诞、升学、参军、孩子满月等事项,不对外搞庆贺活动、不办酒席。确需庆贺的,提倡俭办聚会,不邀请亲属以外人员参加,不收受亲属以外人员的礼品礼金。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深化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坚持从引导群众转变观念入手,深入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以乡为主导,以村社为重点,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反对高价彩礼,倡导婚新风”主题宣讲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文明节俭的婚丧新风。县委宣传部、文明办要加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宣传力度,组织乡(镇)通过开展文艺表演、举办道德讲堂、设立文化长廊(墙)、印制公益广告展板、建立微信公共平台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文明向上的社会新风,潜移默化向社会传递主流价值,使群众在耳濡目染中接受教育。各乡要抓好移风易俗日常教育,组织各村在开展党员集中学习活动、召开群众会议和举办文化娱乐活动时,将倡导文明节俭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融入其中,作为加强党员群众思想政治教育和提升公民道德素养的必学内容予以安排。县司法局、妇联、团县委、民政局、卫计委等部门,要加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民法》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推动移风易俗宣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自觉与利用高价彩礼侵犯婚姻自由和妇女人身权利的行为作斗争。县文广局、文化馆、文联等部门要积极配合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精心创作编排一批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教育意义的歌舞小品,以优秀文艺作品弘扬时代文明新风,引导群众自觉破除婚俗陋习。县广播电视、县政府门户网站、肃南发布等媒体平台,要充分发挥宣传主阵地的引领作用,大张旗鼓地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报道一批推动移风易俗、遏制陈规陋习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做法。通过各方发力抓宣传引导,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使弘扬传统美德、勤俭办理婚丧事宜的观念内化为人们的共同认识、外化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县司法局、民政局、文广局、卫计委、团县委、妇联、县委报道组、县政府信息中心、县广播电视台

(二)健全自治组织,强化制度约束。乡(镇)要督促指导各村按照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的原则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拒绝高价彩礼、控制酒席规模,拒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等纳入管理范畴;要结合本地实际,以问题为导向,发动群众参与制定符合本地本村实际的村规民约,对辖区内婚嫁彩礼、礼金、宴席等事宜制定严于全县“限高”要求的具体量化标准,以“婚丧事宜公约”等形式公告乡邻,监督并引导群众遵守,将“软任务”变成“硬约束”,为遏制高价彩礼,降低婚丧嫁娶费用搭建刚性制约平台。要以“德治为基、法治为要、自治为本”,充分发挥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方面的作用,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由群众推举德高望重、热心服务、公平公正、崇尚节俭、引领示范的老党员、老干部、老军人、老教师、老模范“五老人员”等新乡贤组成,充分发挥他们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中的宣传劝导和教育监督作用,及时介入并制止索要高彩礼的行为,做到“有人管事、按章理事、机制健全、服务规范”,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约束。各乡要督促指导尚未建立村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会、村(居)民议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的村,在20187月底前全部完成建立任务,并加强其政策把握能力,普遍推广“婚事简办承诺”“婚丧事宜公约”等治理高彩礼、推动移风易俗的好经验好做法,动员组织村民签订承诺书并自觉遵守,增强道德约束力。

牵头单位:各乡党委、政府

责任单位: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三)抓住“关键少数”,强化示范引领。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以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人员和财政供养人员等“关键少数”,在治理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明确纪律方面的“硬约束”,体现纪严于法的要求,建立婚丧事宜报备制度并严格执行,把执行相关纪律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或年度工作总结必须报告的事项。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要带头践行各项纪律规定,积极引导家庭成员、直系亲属自觉抵制高价彩礼、反对陈规陋习,切实为群众树立榜样和标杆。要禁止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干涉婚姻自由、索要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炫富比阔、铺张浪费等行为,更不能在婚丧事宜中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予以严肃查处。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委,组织部

责任单位:各乡(镇)各村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四)夯实文明创建,强化道德引领。乡(镇)要坚持以“美丽乡村·文明家园”陇原乡村文明行动为抓手,深入开展农牧村精神文明“八个一”示范工程建设,通过打造一批以“一创一评”(文明村镇、五星级文明户)、“一规一会”(村规民约、红白理事会)、“一堂一队”(道德讲堂、志愿服务队)、“一场一榜”(文化广场、红黑榜)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程,把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同广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丰富移风易俗的活动载体,不断扩大文明创建的影响力。县文明办、妇联和各乡(镇)要组织开展以家庭教育和家风建设为重点的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把反对高价彩礼、推动移风易俗作为评选表彰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五星文明户”、文明村镇、道德模范、好婆媳、好妯娌的重要条件,作为诚信征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个人信贷政策的重要依据,对遵守的给予褒奖,对违反的给予惩戒。通过以正面典型引领,反面事例警示,树立可学可比的道德标杆,形成崇尚先进、学习模范、争当模范的良好氛围,用道德的力量更好地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引领移风易俗,培树良好乡风民风。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妇联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是一次针对社会时弊陋俗的改革,是一项顺应群众期盼,造福于民的“民心工程”。各乡(镇)和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治理规范婚丧嫁娶、推动移风易俗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责任管理和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各乡(镇)要以辖区为基本治理单元,结合各自实际和全县实施方案要求,就本辖区开展“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于20187月底前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具体规定和措施办法,特别是要将婚嫁彩礼“限高”作为治理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紧盯高价彩礼问题比较突出的村和群体,明确规定乡域内婚嫁彩礼、礼金、酒宴等最高限额,做到要求相对统一、内容具体量化、奖罚措施分明、群众普遍接受。

(二)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采取得力措施共同抓好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推动移风易俗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宣传部门(文明办)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定期不定期调研督查,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通报各乡(镇)治理情况,推动工作落实。督查考核部门会同文明办做好治理工作的考核管理。民政部门负责婚丧事务管理、对群众自治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广泛联系职工、青年、妇女进行引导教育。政法部门要加大对买卖婚姻及骗婚等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力度。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违反规定的党员干部等“关键少数”依纪进行严肃查处。

(三)完善机制,确保实效。乡(镇)、各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的领导机制、投入机制、教育机制和激励机制等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大对移风易俗、建设文明乡风的投入保障和政策支持力度,引导广大群众崇尚科学文化、破除不良陋习、培育文明风尚,推进我县婚丧嫁娶事宜逐步规范,推动移风易俗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迈进,在全县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社会氛围。

乡(镇)党委政府每年125日前,要将治理规范婚丧嫁娶事宜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情况报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汇总后报告县委、县政府。

中共肃南县委办公室 肃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390644c17fc700abb68a98271fe910ef12daea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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