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污染防治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环规[2017]9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发布日期】2017.06.06
【实施日期】2017.07.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建设、联网、运维和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
(沪环规〔2017〕9号)
各区环保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上海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19c4b719a89680203d8ce2f0066f5335a8167c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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