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
办园标准(试行)》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育文体局):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参照《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以下简称《基本要求(试行)》),制订《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现将《办园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二○○九年五月二十日
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编制说明
一、《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学条件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苏教基〔2008〕37号)、《苏州市幼儿园评估考核标准》(苏教基〔2003〕20号)和《苏州市幼儿园评级定类考核标准的通知》(苏教基〔2007〕53号),结合苏州市农村幼儿教育发展实际和2009年苏州市政府实事工程项目指标“农村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及办学点标准化建设100%达标”的要求,由苏州市教育局制定,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苏州市幼教事业健康和谐、优质均衡发展,整体提升苏州市幼教现代化水平。
二、《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以百分制记分。共有30项指标,每项指标都有相应的分值。经全面考核汇总后,依据所得总分来评定幼儿园是否达标。总分90分以上为优秀,89-75分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适用范围:农村村级合格幼儿园的创建评估。申报合格幼儿园的村园是大、中、小年龄班齐全的成型园;年龄班不全,规模在2班以上的参照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实行一票否决:
1.课程小学化倾向严重的;
2.有体罚和变相体罚现象的;
3.有安全卫生等重大责任事故。
五、本《标准(试行)》从2009年5月开始试行。
苏州市农村合格幼儿园办园标准(试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20c3387501f69e31433294c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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