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香洲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办法.doc

发布时间:2020-11-1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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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办法


为鼓励珠海市香洲区辖区内的市、区直属企业,在我区发

展电子商务,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政策。

第一条 引进总部型电子商务企业。国内外知名的综合型或

垂直型电子商务企业在我区设立总部,

经认定后, 给予一次性奖
100 万元,并列入我区重点扶持企业。

第二条 重点支持龙头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经国家认定的电

子商务示范企业、基地和重点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100 万元;
经省认定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 基地和重点企业, 给予一次性奖 50 万元。

第三条 鼓励企业分离发展电子商务。我区企业新建或完善

具有独立法人的电子商务应用平台, 以及建设市场前景好、 技术含量高的电子商务产业化项目,在拿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后,

经认定核准项目投资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单个项目给予一次
性奖励 100 万元。

第四条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广货网上行”活动。对我区列入

省广货网上行“十家平台”、“百家商城”和“千家网店”的企业,分别

50 万元、 10 万元和 2000 元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五条 鼓励我区传统制造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开展电子商

务。支持企业通过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设网络旗舰店、

专卖店
等网络零售终端。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


1 亿元以上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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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予一次性 10 万元奖励;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超过


5000
元以上企业, 给予一次性 5 万元奖励; 对实现年度网络销售额超 1000 万元以上企业,给予一次性


2 万元奖励。
第六条 鼓励引进电子商务专业人才。电子商务企业引进的 高层次人才, 经认定后, 协助其向有关部门根据各优惠政策办理教育、住房、税务等事项。

第七条 打造电子商务示范企业。鼓励专业批零市场利用线

下商家集聚优势, 对于自建电商平台的区内企业, 整合线上和线下两种资源,打造“线上营销 +线下体验”的电子商务综合体。在

拿到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后,平台实现线上年度销售额

1 亿元、
5 亿元、 10 亿元以上的,分别一次性给予

10 万、 50 万、 100

万奖励资金。



第八条 培育开发电子商务楼宇项目。在不改变用地主体、

不重新开发建设等前提下,
鼓励利用空置厂房、 仓储用房等存量
0.5 万平方米以上, 统一物 60% ,实际运行一年以上,
房产兴办电子商务企业。 对建筑面积 业管理 ,电子商务企业入驻面积率超过
认定为电子商务楼宇, 楼宇内的电子商务企业合计每年度销售额

1 亿元、5 亿元、10 亿元以上的, 给予改造投资商相应 10 万、 50 万、 100 万奖励资金。对入驻电子商务年线上销售额达 万元以上的企业,前两年按照每平方米

200 30 元的标准给予租金补
5 万元。

贴,单个电子商务企业的租金补贴一年最高不超过


第九条 申请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 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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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资本到位 50% 以上,且已开始正式日常运营的电子商务企业;
2)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健全,企业经营过程中没有违法或 受到行政处罚的纪录。
第十条 每年申报时间以香洲区公众信息网通知为准,申请电子商务发展奖励资金的企业请向区商务局报送以下申请资料(以下材料一式两份)
1)珠海市香洲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表; 2)营业执照副本,国、地税登记证副本;
3)国、地税部门开具的企业上年度纳税凭证(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本企业(合并 审计报告; 5)企业最新一期验资报告; 6)企业办公场地的租赁合同;
7)对电子商务企业网络销售的奖励,须提供与缴税金额相符的网络销售凭证;对电子商务中心(集聚区、园区)网络销售总额的奖励,须提供入驻企业与缴税金额相符的网络销售凭证。
申报材料须按以上顺序排列,与封面、目录一并装订成册, 发票等凭证复印件和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原件备查。
第十一条 符合本办法规定,申请享受鼓励政策的,按以下
程序办理:
1)区商务局对企业上报材料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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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区发改统计局、区财政局对企业上报材料复核; 3)区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4)区财政局拨付资金到区商务局转付企业。
第十二条 对采取各种手段骗取或其它鼓励政策的,一经查


实将追回奖励资金。 涉及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 移交相关部门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本政策施行后,原《珠海市香洲区鼓励电子商务

企业发展办法》(珠香府办函 2013 242 号)即行废止, 2014

年度符合本政策条件的企业,适用本政策。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珠海市香洲区商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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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审批表
单位名称(盖章):
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地址 注册时间 注册资本








单位:万元






组织机构代码

企业人数 电话
性质(国有、 民营、外资)



联系人



手机 法人代表 信用等级

















开户银行





帐号




二、主要经济指标
上年销售总额

当年销售总额

销售总额 同比增长






净利润 当年网上销售额







纳税总金额 网上销售额同 比增长( % 网上采购额同 比增长( %























当年网上采购额




三、上年度财务状况
实收资本 固定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固定资产

净值


流动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资产负


债率

企业申请电子商务 项目、资金金额(万
元)








本企业保证申请表所填写内容及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可信,并对其真实性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




公司盖章

以上内容由企业填写 区商务局意见:

区财政局意见:


区政府审批意见:












区发统局意见:


备注:此表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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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f988ad7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c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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