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与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合作办医的批复
【法规类别】医务工作
【发文字号】浙卫发函[2016]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1.08
【实施日期】2016.01.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同意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与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合作办医的批复
(浙卫发函[2016]3号)
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你院《关于与绍兴市上虞中医医院合作办医的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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