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检查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陕质监联[2014]1号
【发布部门】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4.01.02
【实施日期】2014.0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对部分高等学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质监联〔2014〕1号)
各市质监局、教育局,杨凌示范区质监局、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开学后,有学生及家长向省质监局、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多次反映,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主要是“黑心棉”混入学生公寓内,出现跳蚤、蟑螂、臭虫、白蚁等病虫害,不仅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更有甚者,有个别学生自带或自购被褥出现有臭味、霉味、药味等异味,滋生细菌,诱发传染病,影响公寓学生间的团结稳定。为此,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会同陕西省教育厅对全省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进行执法检查。现就有关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的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共随机抽查了西安、杨凌、咸阳、延安、榆林等地普通高校、民办高校、高职学院和独立学院共15所37个学生公寓,158个床位的床上用品。
此次检查的主要品种是学生正在使用的棉被、棉褥、床单、被罩、蚊帐、枕头等床上用品。西安电子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延安大学、西安文理学院、西安翻译学院等院校床上用品质量好,学生和家长满意。有7所院校新生宿舍床上用品质量存在一定问题。
从检查的情况看,不合格床上用品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被褥填充物不符合GB18383-2007《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标准要求,使用了标准禁止的废旧纤维制品、纤维制品下脚料或再加工纤维,存在臭味、霉味、药味等异味;二是床单、被罩面料密度不达标,色牢度差;三是标识、标注混乱,面料、里料、填充物标注不清晰、不准确;四是蚊帐的高度、宽度、纱空规格不符合标准要求。五是枕头填充物使用陈旧荞麦皮,未进行除杂、清洗、消毒等工艺,容易产生霉菌。六是床垫使用工业废料加工,透气和耐火性差。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进行了现场纠正。
通过检查结果分析,高校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是部分高校校领导不重视,未能充分认识学生公寓床上用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把关不严,排查工作不到位;二是学生自带(购)床上用品多为非法厂商加工销售,未进行质量检验,导致不合格产品混入学生宿舍。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dfb37a8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14d84d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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