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审批管理制度(2)

发布时间:2019-10-17 19:17: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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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审批管理制度





第一章

1.1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合理授权,提高工作效率,明确授权的原则、范围、权限及责任,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公司运营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各分子公司。

1.3总部总经理及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授权审批制度的健全和有效实施负领导责任。

1.4本制度所称授权是指总经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董事会授权其行使的经营管理权限再次分解、下放,赋予各级管理人员代表其处理具体经营管理事务的决定权,以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第二章 授权审批的基本原则

2.1 坚持授权的范围和深度与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程度及管理人员的控制水平相匹配的原则;

坚持根据公司的经营管理变化情况适时调整授权的原则,兼顾相对稳定和持续优化;

坚持授权与授责相结合, 授权与监督相结合,有权必有责,违规必追究的原则。

2.2公司及各分子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审批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

2.3公司及各分子公司授权审批的不相容岗位包括:

1) 审批;

2) 业务经办;

3) 保管;

4) 审核与会计记录;

5) 稽核。

2.4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业务。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业务,经办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应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2.5审批人员只能审批其下级经办的事项。审批人员不得审批或变相审批自己经办的事项,其经办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由其上级审批;各下属分子公司总经理为经济业务事项经办人的,应当由总部总经理审批。

2.6 审批人员和审核人员的设置应遵循如下原则:一般情况下,审批层次一般不超过四层:

公司总部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监、总经理;

分子公司的审批层次为:部门经理、总经理、总部财务总监或总部总经理(如果超出子公司总经理的权限)。

第三章 授权审批的范围及权限

3.1总经理授权的范围必须为在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以及董事会相关决议中已经明确授予总经理的权限,包括预算内的经营支出、固定资产购置、销售管理、人事任免、薪酬福利事项、研发技术开支以及预算外支出等。

3.2审批权限分为审核和审批两类:

审批:指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批准。

审核:指各级财务人员对已审批的支付款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审核经济事项的审批是否符合流程的规定,各级审批人是否符合审批权限,经办人员是否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3.3公司运营总监应当对上海总部的资金开支等经济事项进行审批处理,并按审批对象的类别界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范围,并按照确定的审批层次确定各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

总部财务总监应对公司以及各分子公司发生的所有经济业务事项予以审核,但可以根据审核业务量大小和相关专业会计人员的能力,授权给相应的专业会计人员代为审核,并确定各核人员的审核权限及审核限额。

3.4公司各单位对实物资产的验收、领用、发出、盘点以及损失处理等活动的审批规定参见财务管理相关制度。

3.5公司及其分子公司的对各项资金开支的具体审批权限参见附件一、二。

第四章 审批和审核的程序

4.1审批的一般程序是:先下级,后上级;先经业务线、行政线有关部门,后报财务线审核。若遇申批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追认。

4.2公司各单位实行预算管理,对于预算内开支:总部一般首先由分管总监审批、其次由总经理审批、最后由财务部门审核;下属分子公司一般先由部门经理审批、其次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再由财务部门审核。

4.3对于预算外开支:总部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还必须经总经理审批;下属分子公司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经总部财务总监审核,最后交总部总经理审批。

第五章 审批和审核的责任承担

5.1审批或审核人员在审批或审核时,发现经办人员超越授权范围等故意原因造成的公司财产损失,应由经办人员承担责任;经办人员明知损失的发生而未向审批和审核人员说明而致使公司财产损失,经办人员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5.2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渎职、过失等原因而致使损失未得到发现或控制,审批人员应承担主要责任,审核人员应承担次要责任。

5.3审批和审核人员因故意或明知等主观原因而致使损失发生或未得到控制,故意或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应当与直接责任人员承担同等责任,其他非故意或不明知的审批和审核人员均应按上项规定承担相应次要责任。

这里的明知,一般需要根据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员明知,或者没有证据证实审批和审核人不明知这两种情况合理掌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6.1公司及分子公司应当建立对授权审批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制度,由总部审计监察部负责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每半年检查一次,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6.2授权审批制度的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授权审批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授权审批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授权审批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越范围、越权审批行为,审批流程是否符合审批程序的规定。

6.3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对授权审批控制中的薄弱环节,应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对发现有越权审批、不进行审批和擅自更改审批用途的,应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七章 附则

7.1本制度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公司总部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

说明:

1.总部及下属分子公司实行预算管理,下表中各项支出都属于预算内支出。

2.下表所指“……以下”均含本数。

3.审批顺序:

按表中所标号的顺序即可。若遇有关人员出差在外,可由其授权人代核、代批,或电话请示同意后执行,但事后必须请有关人员补齐手续。

一、总部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工作事项

部门经理

分管总监

财务总监

总经理

行政人力开支

1万元以下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1万元以上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广告、咨询及营销费用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采购款订金员工借款

1万元以下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1万元以上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对外投资等非日常生产经营性(投资性开支)开支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公司内部间资金调拨

审核①

审批②

各分管总监的费用支出必须由总经理申批,不能由下属报销或自己申批。

二、总部研发技术中心资金申批程序

工作事项

项目组

研发部

财务部

总部财务总监

总经理

新产品研发经费

申请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核④

审批⑤

三、总部预算外资金支付审批程序

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最后必须交总经理审批。



附件二 分子公司各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一览表

一、预算内资金开支审批程序

工作事项

部门经理

分管总监

子公司财务经理

总经理

总部财务总监

总部总经理

行政人力开支

5千元以下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5千元以上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审批④

广告、咨询及营销费用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审批④

采购款及订金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审批④

员工借款

5千元以下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5千元以上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申批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对外投资等非日常生产经营性(投资性开支)开支

审批①

审批②

审核③

审批④

审核

审批

二、分子公司预算外资金开支审批程序

除实行预算内审批审核程序外,还必须报总部财务总监审核,最后交总部总经理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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