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东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丹政发[2007]36号
【发布部门】丹东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9.07
【实施日期】2007.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丹东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丹东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决定
(丹政发〔2007〕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国家、省、市教育会议精神,解放思想,努力拼搏,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使我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和可喜的成绩,有力地推动了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
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献身教育事业,市政府决定,授予丹东市第一中学教师张敏等 106 名同志“丹东市优秀教师”荣誉称号,授予丹东市第十中学校长赫英连等 19 名同志“丹东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市政府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保持本色,再接再厉,以自己先进的教育思想、良好的工作作风、高尚的道德情操去带动、引导和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先进人物学习,解放思想、求真务实、爱岗敬业、勇于奉献,为把我市教育工作推向新的高峰而共同努力奋斗。
附件:丹东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二○○七年九月七日
附件:
丹东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单
丹东市优秀教师( 106 人):
张 敏 丹东市第一中学
朱俊峰 丹东市第二中学
姜 伟 丹东市第四中学
融 辉 丹东市第五中学
曲 颖 丹东市第六中学
薛忠东 丹东市第九中学
房圣新 丹东市第十四中学
刘爱东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何秀冰 丹东市第十九中学
初桂秋 丹东市第二十一中学
宋晓丹 丹东市实验小学
刘学军 丹东市教师进修学校
李 波 丹东市体育中学
刘玉臣 丹东市高级技工学校
王 东 丹东市二纬路小学
孙树东 丹东市六纬路小学
姜 玲 丹东市第二十八中学
臧生良 丹东市安民镇中心小学
张 倩 丹东市福春街小学
王 红 丹东市红房街小学
李 桃 丹东市振兴区教师进修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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