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8-02-02 11:32:4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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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本企业技术中心运行和管理的进一步完善,充分发挥企业在自主创新及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性质 目的 任务

第一条 本企业技术中心是具有较完备的工程技术综合配套试验条件,有一支高素质的研究开发、工程设计和试验的专业科技队伍,有稳定的经费来源,并能提供多种综合性技术服务的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

第二条 组建企业技术中心宗旨是推动企业的科技进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资源综合利用能力,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结合,加速高新技术向传统产业渗透,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产业化水平,解决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在工艺、装备、测试、标准及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薄弱环节;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逐步形成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体系,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实施专利、人才、技术标准战略,提高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

第三条 企业技术中心的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开发规划;

(二)开展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撑;

(三)对引进技术和设备进行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

(四)以建设科技试点示范和建筑业十项新技术示范工程为载体,开展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工作。

(五)开展国际国内技术合作和交流,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吸引技术人才为企业服务,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组织科技人员培训。

(六)收集、分析与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企业技术发展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 实施与管理

第一条 技术中心采取边组建、边运行的工作方式,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技术中心管委会,由国内同行业科技界、相关企业界权威知名人士,以及依托单位主要工程技术骨干组成,负责计划审议,方案评价、工程项目研究开发咨询等工作。

第二条 技术中心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主要通过其自身面向全国、全省相关行业。企业承接工程化研究开发任务(合同),实行有偿服务,并逐步实现科研开发产品市场的良性循环。

第三条 工程中心组建所需经费采取省科技经费支持、银行贷款、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解决。省科技经费一次核定,纳入年度计划,分期拨付,用于工程中心的建设(不能用于土建工程)。

第四条 技术开发计划包括年度计划、季度计划和月度计划三类。年度计划应在该年的12月底前完成,季度计划应在该季的最后1 个月底前完成,月度计划应在该月的最后1天前完成。

(一)计划内容

包括(备选目标档案;开发建议;上年产品开发计划;公司预算大纲;公司战略)。

(二)计划制定时间及程序

年度计划在新年来临前、季度计划在新季度来临前、月度计划在新月来临前制定。

第五条 为了加强设备的管理,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更好的为生产服务,切实保障公司资产不受损失,技术中心对设备的完整、完好负领导责任,对设备的调剂,增减、报废负直接责任,对公司设备管理工作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技术中心负责健全设备档案和设备台帐组织定期清查核对、统计上报,保证设备的正确合理使用和效能的发挥。公司决定的技改项目、扩建项目所需的设备由公司技术中心统一编制采购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采购部门组织采购任何部门或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外购,否则责任自负。若对购置的设备达不到技术标准和要求时,由采购部门负责调换和退货,技术管理部协助解决。报废设备的处理,残值的收回,由公司采购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其它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对报废设备进行处置。

第六条 新产品开发是公司技术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关系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为了规范新产品开发的管理,提高合作效率,技术中心应坚持以自主开发为主,与合作开发相结合,与引进消化吸收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新产品的开发管理由技术中心主任统一负责协调,技术中心具体实施,新产品的合作开发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新产品合作开发成果的技术鉴定是新产品开发的重要环节。新产品合作开发成果经过研制、小试、中试,均须申请技术鉴定。技术鉴定合格后,方可按协议、按阶段、按计划支付合作开发费用,计划才算完成。项目负责人在技术鉴定前应提交研制过程的所有相关技术文件(优化后的工艺路线、原始试验记录、阶段报告、分析数据、检验报告等)

第七条 根据市场需求和本公司产品的发展方向,结合公司技术设备力量的现状和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由技术中心主任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提出计划,按规定的立项、程序报批后,并经董事会讨论,确定新产品的开发方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皆属新产品范畴

(一)采用新材料、新能源、新原理、新结构开发,具有国内领先和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

(二)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环保、节能领域的产品。

(三)对现有产品的结构、性能有重大改进或更新换代的产品。

(四)引进并消化吸收的产品。

(五)国家高新技术领域目录范围内的产品。

开发研制计划,应密切结合公司实际,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科学求实,努力创新。在保证开发研制进度的同时,努力降低开发成本。新产品开发是技术开发的重要内容,新产品开发的技术成果,所有权归公司。公司将对开发研制参与人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奖励,具体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第八条 为确保新产品研制开发、检测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实验室和检测室为对外保密单位,外单位来人及公司相关业务人员未经技术中心主任批准,不得擅自进入。

(二)实验室和检测室为无烟区,严禁吸烟。如需动火,则须办理相关证件,并由专人负责监护。

(三)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四)工作人员应掌握所用设备、仪器、化学试剂的性能,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五)贵重仪器及危险化学品应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六)实验室和检测室溶剂贮存量不大于5Kg,多余溶剂应放在库房内。

(七)计量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校验。

(八)各种药品、标准液要摆放合理、整齐,保持室内清洁。

(九)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十)离开实验室时须检查仪器、水、电、汽以及门和窗是否关好。

第九条 为保证为了使信息管理工作有章可循,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技术中心科技信息,指技术中心在科技、生产活动中形成的记载在不同物理介质上的符号、数字、图形、影象、文字等科技信息资料。研发信息由项目负责人指派的该项目小组兼职信息员负责其日常科技资料的积累和管理工作,科技信息的整理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和内在有机联系的原则。按其研发课题的包容性、严整性、相对稳定性进行整理、组卷、编目、保管和利用,直至该项目结束、成果鉴定、签署完备后归档;如果包含若干相对独立子项的大型研发项目,完成周期在3年以上的按子项或阶段归档;零散性、机密性、或外来的信息由信息部档案管理工程师直接随时搜集,积累建档、把握重点、以主带次、准确完整。科技信息部对接受的信息按其基本工作内容进行统一的分类、编号与排列。科技信息的保管:⑴按密级、保管期限所编写的总目录分柜存放,专人管理。⑵要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蛀。确保信息资源安全。⑶每半年清点一次,发现问题立即追查。⑷信息管理人员严守保密纪律,严禁擅自泄露技术秘密。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81d7a6710abb68a98271fe910ef12d2af9a98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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