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知
主题:关于 “急辞工”补充处理方案通知
描述:
员工“急辞工”对公司的正常工作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规范离职管理,督促员工负起应有的义务与责任,现将公司对“急辞工”在以下规定:
一、 按公司的管理规定,员工未能提前30天申请的辞职行为均视为急辞工。
二、 从2015年10月份起,急辞工人员工资发放时间延迟到年后一次结清,不可提前。
三、 因病、因灾等特殊情况的急辞工,辞工人员需要提供齐全依据,经与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沟通达成一致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可酌情处理、免支付给公司的经济损失。
四、 在职表现良好、无不良记录的急辞工人员,解决处理好自身问题后,欢迎再返回公司。
五、 本方案2015年12月17日实行。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和持续完善。
特此通知
一派人事行政部
2015-12-17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608bf083c4bb4cf6ecd1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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