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治信访]浅议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法治建设涉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发布时间:2019-06-30 13:33:3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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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信访]浅议如何从根本上解决法治建设涉及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在行政机关的管理活动中,行政执法是极为重要的方面。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案件来看,几乎所有的行政纠纷都是因为行政执法活动而产生的。所谓行政执法,就是国家行政机关或其他享有行政管理职权的机关或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采取的直接影响其权利义务或对其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情况直接进行监督检查,以实现行政管理职能的具体行政行为。  

  近年来,XX市在规范和改进行政执法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随着依法治市方略的贯彻实施及依法行政的贯彻执行,该市行政执法整体状况明显改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执法作风进一步转变;执法效率和质量明显提高。同时,行政执法活动也扩大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影响,提高了市民对法律的认识,培养了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但是,与社会预期相比,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新沂的要求相比,该市行政执法的现状仍然不容乐观,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尚未从根本上消除,从而影响和制约了该市执法活动的正常开展。  

  一、 当前该市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该市行政执法环境整体良好,但是在具体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诸多问题。  

  1、行政执法乱作为。主要表现形式:超越执法权限,滥用行政职权,甚至个别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部门或机构为了部门利益也进行行政执法;不按法定程序执法,轻程序重实体的现象较为突出,认为只要结果正确就可以了,剥夺相对人相应权利;法律运用错误,特别法与普通法、上位法与下位法、特别条款与普通条款关系处理及运用不当。  

  2.行政执法难作为、不作为。主要表现在:行政执法经费保障不足,执法机构不完善、人员不到位,执法装备较差,一定程度上影响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对一些难点问题怕引发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甚至当事人上访不敢管,从而拒绝履行、不予答复、拖延履行等;执法职能交叉重叠,棘手问题、无利的事相互推诿不愿管,甚至出现“真空”。  

  3.行政执法慢作为。不按要求、程序和法定期限办事或执法,拖延迟缓,降低行政办事效率,损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在行政许可或审批领域中较为突出。  

  二、行政执法存在主要问题的原因  

  1、“人治”思想束缚“法治”建设  

  以前的行政执法多为口头罚,即对违法行为人作出行政处罚仅凭一张嘴,说罚多少就罚多少。颁布实施以后,对行政执法程序做了明确规定,但由于长期的“人治”思想束缚,一些行政执法机关仍只是被动应付、消极履行,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部分行政机关在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执法。  

  2、部分行政执法人员素质方面的因素  

  有些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较低,平时学习培训不够,对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不了解、不熟悉,导致在平时执法工作中执法不懂法、执法犯法,用一个违法执法行为去纠正另一个违法行为,甚至造成一些冤假错案的发生。  

  3、行政执法体制不顺  

  部分行政执法机关或其设立的执法机构实行“自收自支”,罚款、收费直接与本身的经济利益挂钩,多罚多收多得,少罚少收少得,这就势必造成有些单位为了自身的利益而乱收费、乱罚款。  

  4、对行政执法机关执法活动的监督力度不够  

  从监督体制上来说,目前部分行政执法机关还没有建立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案件的立案、审批、决定等还很不规范;处于监督地位的政府法制机构由于多方面原因不能完全适应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需要。  

  5、公众法律意识不高影响行政执法工作  

  相当一部分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淡薄,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觉悟不高,对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缺乏理解和支持,甚至阻挠执法人员正常执行公务。   

  三、解决该市行政执法中有关问题的主要对策  

  1、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改革行政经费财政保障机制。行政执法经费没有保障,是造成一些行政执法部门及执法人员越权执法和乱收费、乱罚款的主要原因,要坚决杜绝现实生活中的所谓自费行政、利用权力吃杂粮的现象。全市各级政府不得向行政执法机关下达收费和罚款指标,不准搞变相返还,开展执法活动必须测算好执法成本,保证行政执法机关的正常经费开支,确保执法人员最基本的工资待遇。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a050ccb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565a4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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