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发布时间:2020-04-06 17:55:16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

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进一步提高食堂饭菜质量和服务水平,保障师生在食堂的饮食安全,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制定本制度。

1、学校食堂必须建立领导或教师轮流陪同学生就餐制度。

2、学校食堂每餐必须指定一名以上食堂管理、从业人员以外的领导或教师进行陪餐。

3、陪餐人员应按照安排,随同学生一起就餐,并做好陪餐记录。

4、陪餐人员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指出,并要求食堂管理人员及时整改纠正:

①食堂卫生环境较差的;

②食堂防蝇、防尘、防鼠设施不足的;

③食堂工作人员未穿戴工衣、工帽,女工作人员留长发、戴首饰的,以及其他不符合从业人员职业行为要求的;

④饭菜口味过淡或过咸的;

⑤饭菜加工距销售时间过长的;

⑥其他应当及时整改纠正以确保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5、陪餐人对以下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敦促食堂管理人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①食堂待出售饭菜未采取防蝇措施,出售前受到蚊蝇严重污染的;

②食堂制作凉拌菜或提供冷饮的;

③上餐剩饭菜未经冷藏保管,下餐继续加工销售的;

④土豆有发青、发芽现象未丢弃的; ⑤食物未充分煮熟烧透的,冷冻食品未达到中心加工温度的;

⑥饭菜有发霉变质等感官问题的;

⑦饭菜有明显的口味异常;

⑧饭菜质量较差,学生反映突出的;

⑨其他危害学生食品安全卫生的情况。

6、陪餐人员就餐后发生头晕、呕吐、腹痛、腹泻、嗜睡等明显症状,排除自身身体原因的,应当立即向校长报告,并对当餐同类食品就餐学生进行跟踪观察。

7、陪餐人员应严格履行职责,对不认真记载陪餐记录、不及时指出整改问题的,给予批评教育;对危害学生健康的安全问题不能及时发现或不及时制止、出现明显中毒或感染症状不及时报告,造成恶劣影响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8、陪餐人员因故不能陪餐的,应及时向学校报告,由学校在就餐前指定其他人员陪餐,并做好相关工作。

9、食堂管理人员应认真听取陪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对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

10、各完小学校校长每天必须陪餐,同时要加强对食堂陪餐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检查情况。

杨埠镇中心小学

201766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7e0a5c25d3240c844769eae009581b6bd9bd14.html

《学校领导教师陪餐制度.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