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回族不可以吃猪肉

发布时间:2011-09-07 19:23:3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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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社会上很多人,都对回族人为什么不吃猪肉不甚理解, 好奇却不去问原因就自己就在胡猜乱想了,而且经常根据一些社会的流言乱加猜测传播.于是有的人说猪是回族人的祖先,有的人说猪是回族人的救命恩人,或者说猪是回族人崇拜的神明.听到这些荒谬的解释,作为一名回族人,我感到很难过,觉得自己的自尊心和民族感情受到莫大伤害.不知者不为过,对于身边的朋友和同事,我都会不厌其烦的解释和说明.而每每听到其他人不合理的误解时,我都会很友好耐心的指正.而现在社会上的人,对此不了解的人还很多,如果在回族聚集区,很容易产生误会,甚至可能产生冲突.所以想用这篇文章做个说明,让大家对这个问题有个清晰的了解,以减少在不经意间的对回族人的伤害.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是由中国国内及国外的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时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民族。约在唐高宗永徽二年(651)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大批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华,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城市定居。他们建筑了中国最早的一批礼拜寺,不少人娶妻生子,繁衍生息,世代定居,并辟建了穆斯林的墓地。当时,他们被称为蕃客或土生蕃客,至元代才被称为回回蕃客或南蕃回回,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13世纪初叶蒙古西征,西辽破灭。葱岭东喀什噶尔等地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纥(回鹘)人的后裔,同葱岭西的中亚及波斯;阿拉伯广大地区不同民族的穆斯林,大批被签发或自动迁徙到东方来。他们主要以驻军屯牧和以工匠、商人、学者、官吏、掌教等不同身份散布在中国的西北、中原及江南、云南等地区,被称为回回人,成为元代色目人中的重要部分。后来,他们也以回回自称,是形成回回民族的主要部分。

回族是一个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是一个在生活上注重卫生,讲究营养,并有一定饮食禁忌的民族,最主要的禁忌源于伊斯兰教的经典《古兰径》的规定. 伊斯兰教创立之前,在阿拉伯半岛就有禁食猪肉的习俗。由于阿拉伯半岛气候炎热,且多为沙漠,不利于猪的生长和繁殖,所以当时阿拉伯半岛上的闪米特人以牧羊、驼为主,不养猪(也称豚)。古埃及人也视猪为不洁和厌恶之物。古希腊历史学家希罗德在他的《历史》一书中记载在埃及、中东的所见所闻:在埃及人的眼里,豚是一种不洁的畜类,如果一个人走路时偶然触着了一只豚,他立刻要赶到河边,穿着衣服跳到河里去,即使牧豚的人是土著的埃及人,也没有人愿意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这说明古埃及人当时禁猪很严格,不但不吃猪肉,连摸、碰猪都不行,而且也讨厌牧猪人。公元一世纪犹太教创立,为了适应当时阿拉伯地区禁养猪的习俗,把禁食猪肉当作戒律写进圣经。公元七世纪,穆罕默德创立了伊斯兰教,为了消除频繁的战争,促进在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方面的统一,顺应了当时阿拉伯地区禁食猪肉的习惯,吸收了犹太教《旧约全书》中有关禁食猪肉的戒律,并列入《古兰经》中。《古兰经》在强调禁食猪肉的时候,也说明了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为了生命适当吃一点,真主是宽恕的。

古兰经第六章一四五节中提到血液、猪肉、自死的、以及未以真主之名宰牲的,不可食用。又说:你们不要吃那未诵真主之名而宰的,那确是犯罪。回族人在生活方面要杜绝污秽、肮脏、贪婪、懒散、愚蠢等,这些习性猪最能完整的体现出来, 不吃也就意味着远离它所具有的不良习性。牛羊吃清水青草很干净,而猪什么污秽的东西都吃,且形象也丑陋不堪,令人厌恶。禁食猪肉并不只是伊斯兰教的专利,诸如犹太教、基督老教也有禁食死物和猪肉的戒律。其实我们不单单是禁食猪肉,回族的信仰是要求保持一种纯洁的心灵和健全的思想;热诚的精神和健康的身体。所以任何本身不纯净,并且对人无益,甚至有害的事物和食物都应该远离。回族除忌食猪肉外,还禁食血液, 禁食自死物, 禁食非反刍畜, 禁食猛禽猛兽.

禽类来说吃谷的、有胃的、似鸡嘴的可以吃,如鸡、鸭、鹅、鹌鹑、鸽等,而似鹰嘴、食肉的则不能吃,如老鹰、枭、骛、秃鹫、乌鸦等;

凡兽类是吃草的、反刍的、有四蹄的、性情驯善的可以吃,如牛、羊、骆驼、鹿、兔等,反之则不可以,如虎、豹、狼、狮、鼠、蛇、驴、马、骡、狗及猴、熊、象等;

海中之鱼可以吃的是腹下有翅膀,身上有鳞,脊上有刺,有头尾的,如鲤鱼、鲢鱼、鲫鱼、黄花鱼、带鱼等,不能食用的有鲸鱼、鲨鱼和乌龟等,海豹、海狮等也在禁食范围之内。

回族对饮食的禁忌因出自伊斯兰教的经典,所以是每个回民(穆斯林)必须遵守的,年深日久,代代相遵,就逐渐演变为回族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的组成部分,成为回族的生活习惯.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回、维吾尔、哈萨克、东乡、塔塔尔、乌兹别克、克尔克孜、撒拉、塔吉克和保安等10个少数民族都遵守这一习惯,因而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的个别成员虽然放弃了宗教信仰,但仍然很难改变他们从祖辈上继承下来的这一生活规范。现在伊斯兰教的饮食规范已成为全世界12亿多穆斯林的共同生活习惯,具有民族性和国际性。回族所用的清真食品的特点就在于无猪油、猪肉、自死动物肉。

除此之外, 烟、酒、毒品也是回族生活中的禁忌。真主说:信道的人们啊!饮酒、赌博、拜像、求签,只是一种秽行,只是恶魔的行为,故当远离,以便你们成功。恶魔惟愿你们因饮酒和赌博而互相仇恨,并且阻止你们记念真主和谨守拜功。你们将戒除(饮酒和赌博)? 回族禁吸香烟也源于伊斯兰教。穆罕默德曾说:凡是醉人的,都是禁止的。在回族看来,吸烟一旦成瘾,便会使人精神、身体麻醉,长此以往,乃令人喜好毒品,而毒品更是伊斯兰教予以严禁的,被称为是恶魔的行为,故香烟也就成为回族日常禁物之一。回族还有禁赌、禁占卜、算卦等一切对人的精神和肉体有害的行为。

除此之外,历史和社会原因也是更增加了我们回族对猪的强烈反感.历史上的一些统治者,严重的民族压迫和民族歧视导致了回族人的强烈反抗.特别是清朝,乾隆时期,为钳制广大回族人民, 为强化对回族的统治,乾隆朝根据政治形势的变化以及回族的某些特点,通过谕旨、判例等形式产生了为数较多的处理回族犯案的特别法令. 其内容涉及回族政治、经济、文化、宗教、婚姻制度诸多方面。这些特别法令,充分地反映了乾君臣以法治回刑用重典的基本精神。暴露了统治者在盛世光环下仍然实行民族歧视和民族压迫的本质。其内容主要涉及犯上作乱、倡立邪教、结伙行窃、聚众持械斗殴、兵器管理、刑罚执行、人犯管制等等方面。另外,对回族的商贸往来、婚丧制度也设网立禁,横加干涉,甚至不惜动用刑罚手段,严加惩处。这些特别法令,处刑比《大清律》正文明显加重。即使回族与他族犯有同罪,情节轻重相等,但对回族处罚较苛刻。如回汉斗殴,官府往往偏袒汉族,重惩回族。反映了统治者处理回族事务时的民族不平等和刑用重典的思想,挑起了民族矛盾.然而,刑愈重,反抗愈烈,一味地重刑主义必然要导致规模更大的回族起义. 乾隆晚年发生了著名的甘肃回族、撒拉族联合反清起义——苏四十三起义,还有1862年(同治元年)的陕甘回民起义, 1858(清咸丰八年)12月至1872(清同治十一年)11月的黔西南回民起义,遭到了清朝统治者的血腥镇压.他们在镇压屠杀回民时,就直接以吃不吃猪肉来判断是不是回民,这更加激起了回民对猪的反感和厌恶.

历史上的统治者处理民族宗教纠纷时,往往强迫回族人吃猪肉,甚至唆使一些人将猪头或猪肉挂在回族人的家门或清真寺的门上,以示侮辱,一些统治者的御用奴才,个别低级、反动文人编造种种侮骂回族人的慌言,或是哗众取宠,或是故意侮辱回族人的人格和信仰,从而有了对我们回族人的留言蜚语,恶意中伤,说什么猪是回族人的祖先,猪是回族人的救命恩人或者崇拜的神明什么的,对于这些行为我们回族中的任何一员都会感到愤怒,并会与之抗争,从而让我们回族人比其他的穆斯林更加增加了对猪的强烈反感,于是不吃猪肉又具有反抗民族歧视、民族同化的意义。此一习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又成为我国某些信仰伊斯兰教民族的共同心理状态。根据我国宪法和党的一贯政策,这一习惯受到尊重,受到法律的保护。回族散居全国各地,人口所占比例甚微,在与以猪为主要肉食的汉族或其它民族杂居时,容易在生活问题上不为人们所理解,从而产生误解和矛盾.

回族和其他五十五个民族一样,都是中华民族大家庭的一员, 各民族的生活习惯和风俗习惯,都应该得到互相的理解与尊重,避免不必要的误会,这是民族团结的必要条件,也是与国家经济建设和民族利益是一致的.希望我这篇文章能让大家对回族的一些民族习惯和禁忌有一些帮助,不再有偏见和误解,也希望大家遇到有人对回族的误解时能挺身而出,加以解释.尊重一个民族,尊重一个民族的习惯,同样也是尊重自己. 希望大家看了后可以转载,让更多人了解这个知识,减少对回族人伤害!同样也是为民族团结作自己力所能及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94201d284254b35eefd34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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