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目的:
为提高生产效率,保证产品品质,规范生产行为,特制订本条例:
二、 适用范围:
生产部全体人员、品质、计划、设计相关人员。
三、 处罚条例:
1、 生产线月产量设置为150万元。
2、 实际计算产量的生产单必须100%扫尾。
3、 亮光产品生产周期以15天完成全工序为标准,哑光产品以15天完成全工序为标准。包装尾数在5包以内为完成生产周期。亮光100%扫尾时限3天,哑光扫尾时间与包装同步,即亮光共计18天,哑光共计15天。
4、 生产周期在标准时间内,扫尾时间则以实际生产周期加3天为标准扫尾时间;生产周期在标准时间以外,(包括标准时间)则亮光生产周期加扫尾时间不得超过18天。哑光生产周期加扫尾时间不得超过15天
5、 有喷油部件通用产品生产周期与特殊产品相同,亮光15天,哑光12天。
6、 无喷油部件通用产品生产周期以9天为标准。
7、 生产周期每提前一天完成给予奖励30元/单,提前两天给予奖金60元/单,依此类推。生产尾数每提前一天奖励30元/单,提前两天奖励60元/单,依此类推。
8、 生产周期每推迟一天完成处以罚款25元/单,推迟两天罚款50元/单,依此类推。生产尾数每推迟一天处以罚款10元/件,推迟两天罚款20元/件,依此类推。
9、 生产周期在标准生产周期以内,扫尾时间则以实际生产周期加标准扫尾时间3天;生产周期在标准生产周期以外,(包括标准生产周期)则生产周期加扫尾时间不得超过标准生产周期与标准扫尾时间之和。
10、 加工板补件生产周期为6天,推迟一天罚款10元/件,推迟两天罚款20元/件,依此类推。(整包补件按包计算)
11、 喷油板补件生产周期为10天,推迟一天罚款10元/件,推迟两天罚款20元/件,依此类推。(整包补件按包计算)
12、 特采补件周期为12天,推迟一天罚款10元/件,推迟两天罚款20元/件,依此类推。(整包补件按包计算)
13、 半成品仓有库存产品订做、改色周期为10天,推迟一天罚款20元/单件套,推迟两天罚款40元/单件套,依此类推。
14、 半成品仓无库存产品订做、改色周期为15天,推迟一天罚款20元/单件套,推迟两天罚款40元/单件套,依此类推。
15、 生产线订做、改色周期为20天,每提前一天奖励20元/单件套,推迟一天罚款20元/单件套,推迟两天罚款40元/单件套,依此类推。
16、 员工工资按批准基本计件工价为系数,每套总体计算,每下调1%奖励50元,每套总体计算,每上调1%罚款100元。
17、 因总体计划影响生产,延误生产进度一天,对生产厂长罚款20元/单;
18、 各车间因内部安排调度执行不善,延误进度一天,对车间主任罚款20元/单。
19、 不开尾数跟踪单、返工/返修处理单,或未按单时间完成,延误进度半天,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20、 临时赶货及改色补件订做,未按时完成、未及时入库,对责任人罚款20元/件。
21、 因组装说明书、包装明细、五金配件明细、用材数据、部件图未按时上交,延误进度一天,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2、 因技术文件或模板存在问题,车间主任及生产厂长已发送《纠正预防措施单》,但不及时受理,延误进度半天,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3、 营销人员接单沟通、下单错误、中途更改、延误进度一天,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24、 未办交接手续私自拿产品生产,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5、 填报尾数、补件数不准确或不及时,虚报、错报产品或物料数据,对责任人罚款20元/ 次。
26、 产品交接单或入库单没有主管签字、虚报,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27、 因管理不善造成产品不配套,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次。
28、 私自更改产品结构,对责任人罚款50元/次,至赔偿损失的30-100%。
29、 未按审批程序、私自更改产品计价工价,不按时制订计件工价,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元/ 款。
30、 未按要求上交日报表,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元/单。
31、 未填写、丢失工艺流转卡,对相关人员罚款10元/张。
32、 不按包装程序进行包装,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33、 成品半成品原材料混合堆放;合格品、不良品混合堆放,对责任人罚款20元/次。
34、 未经生产厂长批准,非指定操作人员启动机器设备处以罚款50元/次,如因此发生意外事故,厂方概不负责。
35、 随意移动工作台、机器设备、清洁工具垃圾桶、刀具架、模具架者罚款20元/次。
36、 乱丢刀具、工具、锯片、钻头在现场未存放仓库或车间工具柜内,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 元/次。
37、 未对机械进行保养、维护、清洁者,罚款20元/次。
38、 运输工具乱放乱仍、私藏工具、下班后未收拣工具,罚款20元/次。
39、 随意取走样板或涂改标识者罚款20元/次。
40、 严禁把生产资料带回宿舍,领借图纸未当班归还或丢失,罚款30元/次。
41、 边料、余料未经批准另作它用或浪费,罚款20元/次。
42、 乱拿有用板材垫货架,对责任人罚款30元/次。
43、 运送过程损伤物料,对责任人罚款50元。
44、 有用砂纸、砂带、珍珠棉、发泡胶丢地上造成浪费,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5、 502快干胶未用完拿去仓库换领,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6、 木胶、粉、胶水、油漆、天那水用后不盖好存放现场,造成浪费,对责任人罚款20元。
47、 上述行为除罚款外,若造成重大损失按照实际损失金额20%-100%赔偿。
四、奖励:
1) 在生产计划与生产力成正比情况下,生产线提前完成生产进度1天,对相关管理人员奖励30元/单。
2) 在生产计划与生产力成正比情况下,部门能提前完成生产进度1天,对相关管理人员奖励30元/单。
3) 临时赶货能提前完成,对相关人员奖励30元/单。
4) 改色、补件、订做能提前完成,对相关人员奖励10元/单。
5) 各部门能按时完成尾数,对主管人员奖励50元/月。
6) 改进生产工艺结构或产品物料,能有效提高产品质量,奖励50元以上。
7) 改良工艺结构或产品物料,能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奖励50元以上。
8) 节约物料,领用物料低于定额标准或能实施有效办法降低成本者,奖励50元。
9) 能对技术进行重大革新,奖励50元以上。
10) 能提出工作建议,经实施能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奖励50元。
五、 考核总体计算:
由总经办汇总计算,常务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生效。
请各部门按要求统计,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结果。
编制: 审核: 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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