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01-2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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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信用社 合规风险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条 目的
为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全省农村信用社(以下简称“农信社”)的安全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商业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指引》及其广东监管局制定的《广东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建设指导意见》等规定,结合农信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 合规与合规部门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合规”,是指农信社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与所适用的法律、规则和准则相一致. 本指导意见所指的法律、规则和准则是指适用于农信社经营管理活动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行业自律规定、市场惯例、农信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以及诚实守信等职业道德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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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规部门是农信社内部设立的识别、评估、通报、监测、咨询、报告和控制农信社合规风险,负责合规风险管理职能的部门或岗位。统一法人社应设立独立的合规部,配备专职合规人员;具备条件的二级法人社原则上应设立合规部,配备专职/兼职合规人员;暂不具备条件的二级法人社必须设置专职的合规岗;联社所辖农信社应设置专/兼职合规岗。
第三条 合规风险与合规风险管理机制
“合规风险”是指农信社在经营管理活动中因未能遵循法律、规则和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指农信社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持续修订相关制度及岗位手册,以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确保农信社合规稳健运行的周而复始的循环过程。
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是农信社构建全面风险管理的基础,是构建有效内部控制机制的核心,是农信社安全稳健运行的重要基础,对农信社成本控制、风险控制、资本回报等核心要素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第四条 合规目标
农信社的合规目标是指农信社通过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实现对合规风险的有效识别和管理,促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 的建设,确保农信社依法合规经营。
第五条 合规文化
农信社倡导、培育和推行合规文化,包括在全辖内推行“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培养农信社员工的合规意识,倡导诚实、守信、正直等职业道德与行为操守,惩处各种违规行为,鼓励主动报告合规问题和合规风险隐患,促进农信社内部合规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合规文化是农信社企业文化的核心组成部分。
合规应从高级管理层做起。高级管理层应做出合规的表率,保证言行与农信社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领导农信社员工以诚实守信的理念守法合规,构建农信社合规文化。
第六条 合规责任
合规不仅是合规部门或合规人员的责任,更是农信社所有员工的责任。每一位员工都必须对其业务活动或管理活动的合规负责。农信社对社会负责、对员工负责;员工对农信社负责、对其他员工负责.联社各部门对本部门的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规承担直接责任;县(市)联社所辖农信社对其自身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规承担直接责任。
联社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对其联社和所辖农信社经营管理活动是否合规负有最终责任。
合规部门承担协助农信社高级管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
-- 尽职责任。
第七条 理事会的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农信社的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二确保农信社战略、产品拓展以及潜在冲突和新的风险暴露都有独立的评审; (三)确保农信社建立适当的合规绩效考核、问责(免责机制、激励机制等配套措施;
(四定期获取和正确处理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合规方案和合规问题报告,并对农信社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保被认定的合规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
(五)在农信社的发展战略上,体现对合规文化的倡导和鼓励,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
(六)授权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农信社合规风险管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评审,并对合规风险管理工作的重大事项进行决议;
(七)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农信社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程度; (八农信社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八条 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一)监督农信社合规政策的实施,确保被认定的合规薄弱环节得到及时整改;
(二监督理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履行合规职责的有效性与合规--
-- 文化的推广情况;
(三)每年至少一次评估农信社有效管理合规风险的程度; (四农信社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九条 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合规职责
联社理事会下设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联社理事长或其授权的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由联社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农信社日常合规风险管理工作,通过听取合规负责人的汇报或其他有效途径,了解合规政策的实施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向理事会或高级管理层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合规政策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理事会授权的其他合规风险管理工作。
第十条 高级管理层的合规职责
高级管理层在合规部门的协助下,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定和适时修订农信社的合规政策,将其作为指导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报经理事会(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后贯彻实施;
(二)率先垂范,切实贯彻农信社的合规政策,当经营与合规发生冲突时,应确保合规政策得以遵守;当发现违规问题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补救,并对违规人员进行惩戒; (三提名合规部门负责人报理事会审议,并确保合规部门负责人到任后履行合规风险管理职责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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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组建合规部门,给予合规部门足够的人力、技术等资源支持以确保其有效运作,并保证合规部门负责人能独立与理事会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进行沟通;
(五定期或不定期向理事会(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提交合规风险管理现状的报告,该报告应有助于理事会(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判断农信社管理合规风险的有效性; (六每年至少一次识别和评估农信社所面临的主要合规风险以及管理这些风险的计划;
(七及时向理事会(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报告任何重大违规事件。
各联社应由一名高级管理层成员全面负责协调农信社的合规风险管理。
第十一条 合规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职责
合规部门是管理农信社合规风险的独立职能部门,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推动和执行农信社的合规政策和措施,参与农信社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再造,为联社各部门及所辖农信社提供政策法规支持,同时履行合规风险管理、合规教育培训、与监管部门日常联系以及反洗钱、毒品交易资金账户监控、反恐融资监控等职责。
合规部门负责人负责全面协调农信社合规风险的识别和管理,组织、监督合规部门根据合规风险管理计划履行职责,定期--
-- 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合规风险评估报告。合规部门负责人不得分管业务条线. 合规部门及其职能应独立于业务部门。合规部门专职员工不得承担与其合规职责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职责。
第十二条 专职/兼职合规人员的职责 (一) 传达法律法规的最新动态; (二) 提示所在部门的风险点; (三) 提出合规的要求和建议; (四) 有权向部门领导或直接向合规部门(或合规风险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