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评工作方案
2008年是全国创建文明城市的申报年、评选年。为配合做好广州市申报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迎接中央文明办和省文明委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测评(以下简称“国检”和“省检”),落实我局在全市创建过程中相关的工作任务,现根据市文明办、市创建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做好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评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创建办通〔2008〕1号)精神,结合市局《关于印发局系统进一步加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等有关资料的通知》穗食药监办〔2007〕361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广州市2006-2008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规划》(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市创建办《关于印发<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职能部门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等三份材料的通知》(穗创建办〔2008〕10号)精神,以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以下简称《测评体系》及其《操作手册》为导向,扎实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全面发展和城市文明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工作目标
通过申报、迎接“省检”和“国检”工作,全面展示我局廉洁高效的党政机关形象、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文明知礼的市民风貌、安定祥和的社会秩序和浓厚热烈的创建氛围等丰硕的创建成果,进一步巩固、发展已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成果,严防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以最好的成绩通过“省检”和“国检”,力争有关考核指标达到全国文明城市要求,顺利通过相关的考核验收。
三、主要工作任务
1.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达标责任。根据2008年版《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和《广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各职能部门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的要求,结合我局际,制定《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年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评工作方案》,调整修改相关指标的责任分工,制定按全市要求,负责组织、协调、督导“测评内容”升级达标和迎接考评,提供“测评内容”的材料及考察地点,根据分工立即组织自查自检,掌握各项目的达标情况,并对在自查自检中暴露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
2.开展集中整治,提升达标水平。针对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根据全市开展的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和六大主题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大力抓好党政机关效能建设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项目达标率。
3.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围绕创建工作主攻方向和重点,认真抓好新闻宣传、社会宣传以及主题宣传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创建工作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局系统全体干部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深入人心、家喻户晓,进一步推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深入开展。
4.做好申报准备,搞好后勤保障。高质量完成申请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各类材料;认真抓好资料建档,确保全部创建工作资料的汇总、分类、造册符合规范要求;精心安排好迎检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协调相关部门、集全局之力搞好迎检工作,成立申报迎检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申报迎检工作,刘晓金局长任组长,刘存勇副局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各科室负责人,日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四组”:
1.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局创建办,设在局办公室)
主 任:刘晓金
副主任:熊志坚
成 员:易霞、陈斌、林群杰、李嵋
主要负责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申报迎检工作的日常事务;做好对外、对内的协调联络工作,处理好与其他配合科室的关系,使相互间保持良好、畅顺的合作,及时、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局系统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提高群众对我局行政效能的满意度。
2.稽查工作督导组(设在稽查科)
组 长:曹安顺
成 员:林群杰、肖向欣
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处室抓好食品药品安全稽查打假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林群杰同志为该组的联络员。
3.食品安全督导组
组 长:颜黎明
成 员:江霞、李嵋
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处室抓好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江霞同志为该组的联络员。
4.药械安全督导组
组 长:刘泰荪
成 员:伍健玲、陈斌、刘宇
主要负责指导、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处室抓好药品(含医疗器械)安全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陈斌同志为该组的联络员。
五、工作步骤
1.组织动员阶段(2008年1月至5月中旬)
制定迎检工作方案,启动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申报材料起草、相关宣传墙报及宣传画册制作、资料建档、创建宣传等工作。
2.迎“省检”阶段(5月中旬至6月底)
集中力量抓好测评项目的达标升级和整改,全面自查测评项目达标升级状况,全面完成申请参评全国文明城市的各项材料起草和宣传画册、墙报、网站的制作,高质量完成资料建档工作,持续升温创建达标升级工作、整改工作、宣传报道工作,做好迎接“省检”准备。
3.迎“国检”阶段(7月至11月)
大力整改“省检”中发现的问题,抓好创建成果的巩固工作,全面掀起创建宣传高潮,以最佳状态迎接“国检”。
4.总结表彰阶段(11月至12月)
主要是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创建工作成果,配合做好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结表彰工作,推动创建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局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成立和完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完成迎检各项任务。指定1名创建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创建工作的信息收集、材料报送以及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等工作。
(二)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督导组要根据责任分解表,拟定具体工作措施,将工作项目责任落实到人,确保按时按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中:测评方法采用“听取汇报”的,汇报材料应在5月20日前完成;测评方法采用“材料审核”的,材料整理、归档完成时间为5月25日前;测评方法采用“实地考察”的,应力争在6月30日前达到测评A级标准;测评方法采用“问卷调查”和“网络调查”的,在省、市组织的测评调查中均应努力达到A级标准。
每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创建工作进度表》报市局创建办,综合评析我局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并提出整改措施。
(三)加强沟通,协调推进。要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区局之间的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创建工作的开展,为顺利完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努力奋斗。
附件: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4
广州市黄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测评达标责任分解表
特 色 指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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