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济学家遭遇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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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经济学家遭遇法律

无视经济学的法官有时要求人们采取行动,却导致了与法官的意图恰恰相反的结果

1915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路易斯?布兰迪斯写道:一个“没有学习过经济学的律师……非常容易成为人民的公敌”。很不幸的是,美国每年都在培养数以千计的人民公敌。
让我们考察四个非常重要的领域:过失赔偿法、财产权、犯罪行为和公司治理,在这些领域中,经济学家已经显著地改变了传统的法律分析。 香蕉皮和过失赔偿法
多数事故都属于过失赔偿法的范畴,过失赔偿法又称侵权法。每当有人踩到扔在超市地板上的香蕉皮而滑倒时,律师就希望以过失为由打官司。“超市不应当将香蕉皮扔在地板上”,一个穿花呢服的诉讼律师会如此争辩,而他很有可能会打赢官司。
是不是总要有人或者企业,对发生在其经营场所的每一个事故负法律责任呢?我们试看另外一个例子。
一场风暴毁坏了船只,把米诺号船上的乘客和船长留在了有很多棕榈树的荒岛上。虽然只有两个人生活在该岛上,
但他们却与200只猴子共同分享着这个岛屿。这202个“居民”生产香蕉利口酒,用来出口。猴子负责剥香蕉皮并榨取香蕉汁。在加工过程中,猴子将香蕉皮扔得满岛都是。假定盖里甘在岛上四处闲逛,并且踩到香蕉皮滑倒了。这个香蕉酒厂有过失吗?大多数法庭都会说没有。
超市和荒岛的主要区别在哪里?首先,一个人走过超市中水果区过道的可能性大,而一个船难幸存者在岛上到处转悠的机会小。其次,监控超市的成本低,而监控岛上猴子的成本高。
利用这些概念,在1947年的一个案子中,勒尼德?汉德法官针对过失赔偿法提出了一个精彩的经济学分析方法。 汉德法官确认了三个关键因素:受伤的可能性(P伤害或损失的程度(L和预防意外事故的成本(c根据汉德法官的说法,如果受害者可能受到的伤害大于避免此类事故的成本,则有人存在过失。用代数式来表示的话,如果P×Lc则被告有过失。
在超市里,有人踩到地板上的香蕉皮滑倒的可能性大,比如说20%。这个人伤势严重,比如说医药费、误工费和生活不便带来的损失共计20000美元。那么,P×L4000美元。如果超市以低于4000美元的成本就可以防止此类事故的发生,则超市有过失。一个管货品陈列的小伙子手中的一把价3美元的扫帚就能完成这个任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984343b5daa58da0116c175f0e7cd185251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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