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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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解读

交通运输部126日印发、71日将施行的《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是什么?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和港口、航运企业、引航机构等应如何正确理解?日前,记者就此采访了交通运输部水运局副局长杨华雄。

“一次核定、动态管理”取代“一船一议”

《规定》的出台,是针对船舶大型化迅速发展而沿海港口结构不合理的矛盾而进行的。

杨华雄说,近年来各港口采取大量“一船一议”方式来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的船舶,但这既容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给港口企业带来经济负担。

针对这一问题,自2006年以来,交通运输部通过对沿海码头采取靠泊能力核查、结构加固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释放了部分沿海码头的生产能力,有效缓解了部分矛盾,但仍然不能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一船一议”的现象仍然大量出现。

为确保港口生产安全,又切实方便港口企业,自20135月起,交通运输部通过大范围征求意见和多次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定》。主要内容是取消“一船一议”,经核定的沿海25万吨级及以下的非散装液货码头可减载靠泊和清舱移泊,且实行“一次核定、动态管理”。除《规定》明确的可减载靠泊的码头外,货运船舶必须按靠泊等级靠泊,不能超等级靠泊,以确保港口生产安全。

非液体散货25万吨级及以下码头才够格


为什么允许减载靠泊或移泊只局限在沿海25万吨级及以下的非液体散货码头呢?杨华雄解释说,为保障港口安全,除符合《规定》可以减载靠泊或移泊外,沿海码头应当按确定的靠泊等级接靠货运船舶。目前发生大量减载或移泊行为的码头都集中在25万吨级及以下,因此从安全保障出发,针对突出矛盾,《规定》明确只对25万吨级及以下的非液体散货码头。

这主要基于三方面考虑:一是传统客运不断萎缩,各地邮轮码头多为新建,能适应邮轮靠泊需要,当前的结构矛盾主要集中在货运船舶的靠泊。二是散装液货码头的靠泊能力除码头结构外,还涉及消防等安全设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极大,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出发,将散装液货码头排除在外。三是通过减载靠泊和移泊只是针对当前港口结构矛盾的措施,从根本上看,应当通过新建码头和老码头技改来提高码头能力,以适应船舶大型化要求。

减载靠泊三原则 技术控制三标准

当前,实行减载靠泊是一种满足港口生产需要的方式,港口企业呼声很高。那么,减载靠泊如何核定,技术上有何要求?

据介绍,《规定》从行政管理角度对减载靠泊提出了三项原则:码头减载靠泊等级需通过核定,可允许上浮一个等级,接靠的船舶必须减载至该码头原靠泊等级所允许的最大船舶载重吨之内;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桩基码头和超过30年的重力式码头原则上不得减载靠泊。

同时,在技术上需要从三方面控制:一是通过码头结构技术状态检测评估;二是通过专业机构论证和管理部门复核;三是满足一定的限定条件。

据了解,考虑到部分沿海大型港口老码头较多,且这些码头普遍靠泊等级较低,在“一船一议”的情况下,这些码头也多次上浮2个等级进行减载靠泊的实际
情况,《规定》明确:对靠泊等级为15万吨级及以下的码头泊位,满足安全靠泊要求且在沿海码头加固改造时结构等级提高不超过2级的,经核定允许上浮2个靠泊等级来进行减载靠泊;对超年限的码头,原则上不得减载靠泊,对有安全保障、港口生产特别需要的,允许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决定是否核准其减载靠泊。

省级港口管理部门 核定减载靠泊等级

《规定》明确,减载靠泊等级的核定工作由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华雄说主要基于两方面考虑。首先,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交通运输部仅负责制定规则和监督,不负责具体核定工作,充分发挥地方管理部门的作用。其次,考虑到这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核定权限放在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参与具体工作。

同时,考虑到码头靠泊能力核定涉及船舶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减载靠泊等级的核定工作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参加,次性核定靠泊能力等级和具体限定条件,避免重复,以减轻企业负担。对核定后码头靠泊不超过核定允许进行减载靠泊的最大船舶吨级范围内、符合靠泊限定条件的船舶,不再进行重复论证或核定。

在监管上,《规定》明确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现场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港口经营人不得安排生产作业,引航机构不得引航。

记者了解到,除减载靠泊外,部分港口也存在一些清舱移泊现象。《规定》对清舱移泊的靠泊等级未统一规定,仅明确了清舱船舶的移泊条件,即剩余货量
不超过该船舶设计满载情况下载货量的10%,具体靠泊等级由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参照减载靠泊要求核定、公布。

此外,《规定》126日已经印发,71日才正式施行,这是考虑到减载靠泊的码头能力等级的评估、复核等技术性较强,工作量较大。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将视情况在71日前分批公布经核定的码头减载靠泊能力和限定条件。公布后的码头,按新政策执行;《规定》生效后,将全面按照新政策执行。

确保港口安全 帮助企业解困

“《规定》的出台,至少具有三方面的重要意义。”杨华雄对记者表示。 首先,取消“一船一议”,确保了港口安全。“四个交通”的打造,需要守住港口安全红线。《规定》对减载靠泊和清舱移泊能力等级实行严格管理,明确经工程检测、设计单位严格检测和论证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严格把关、核定,且实行“一次核定、动态管理”,既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管理提供依据,又避免利用“一船一议”随意靠泊船舶,也避免了重复论证和核准,一举多得。

其次,有效挖掘码头潜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在科学核定、保障安全的条件下,《规定》明确符合条件的码头可上浮一、二个靠泊等级进行减载靠泊,可有效发挥现有码头潜力,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特别在当下航运市场低迷、港口码头结构不合理的形势下,能有效地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上的困难。

再者,巩固码头核定、加固改造成果。近几年来,交通运输部就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结构加固改造下发了一系列文件,但对码头能力核定、靠泊动态监管没
有系统规定。规定》全面系统明确了减载靠泊能力核定和后续动态监管的程序、责任和要求,是对前期码头核查和加固改造工作成果的巩固和延伸。

□声音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水运所 郝军

规范“一船一议”的管理方式,通过多部门严格的检测和论证以及“一次核定、动态管理”,既明确了职责有利于降低港口安全生产隐患,又避免了重复论证和核准有利于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同时企业可统筹码头资源,优化码头等级结构,有利于更好的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提高岸线资源利用效率。不过集装箱船舶运营往往并不满载,在船舶日益大型化的趋势下,今后可考虑在满足吃水的情况下按载重吨进行靠泊管理。

宁波市港航管理局 陈祎

《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的施行将在确保港口安全的前提下,更加规范、有效地释放部分沿海码头的生产能力,更好地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该规定明确取消“一船一议”,码头靠泊能力等级和船舶通航安全予以一次性核定等,将有效提高港口、海事等管理部门的办事效率,同时减轻企业负担。该规定的出台一定会得到全国各沿海港口企业的欢迎,有利于进一步挖掘港口潜力,提高港口资源的集约利用效率,促进港口经济发展。

天津港引航中心 赵吉东

按照设计船型进行靠离泊作业,是船舶安全和港口码头安全的重要保证。年来,为解决港口码头能力结构不合理与船舶大型化趋势的矛盾,大部分沿海港口采取超过原设计船型在限定条件下减载靠离泊码头进行生产。该方式对码头设
施、船舶和港口生产均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对船舶驾驶和引航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对需减载靠泊的码头提出的要求科学合理,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引航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严格执行有关靠泊管理的规定,利用先进的科技手段,为港航企业提供优质的引航服务。





《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解读
20140211 交通部网站http://www.moc.gov.cn/zfxxgk/bnssj/syj/201402/t20140211_1574246.html
日前,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201471日施行。为了便于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和港口、航运企业、引航机构等相关单位更好的理解该规定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规定》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船舶大型化发展迅速,我国沿海港口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仍然比较突出。为了缓解这种状况,各港口采取“一船一议”方式接靠超码头设计船型的船舶,既容易带来安全生产隐患,也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带来经济负担。对此,2006年至今,部通过对沿海码头采取靠泊能力核查、结构加固改造等一系列措施,释放了部分沿海码头的生产能力,有效缓解了部分生产矛盾,但仍不能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一船一议”的现象仍然大量发生。为此,自20135月我部就开始着力研究起草沿海码头靠泊能力管理规定。经三次大范围征求意见和多次专家论证,反复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定》。《规定》的出台,将起到以下作用:

一是取消“一船一议”,确保港口安全。按照发展“四个交通”的要求,守住港口安全这条红线,打造平安港口。在总结港口实际生产经验基础上,《规定》对减载靠泊和清舱移泊能力等级实行严格管理,明确经工程检测、设计单位严格检测和论证后,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按照相关技术规范,严格把关、核定,并且实行“一次核定、动态管理”,既为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
事管理机构的管理提供依据,避免利用“一船一议”随意靠泊船舶,也避免了重复论证和核准。

二是发挥码头潜力,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当前航运市场低迷,港口码头结构不合理,为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困难,《规定》允许通过科学核定,在保障安全的条件下,码头可上浮一、二个靠泊等级进行减载靠泊,以发挥现有码头潜力,充分利用码头资源,满足港口生产的需要。

三是巩固码头核定、加固改造的成果,加强事后监管。部近几年来下发了一系列关于码头靠泊能力核查、结构加固改造的文件,但文件中对码头能力核定、靠泊动态监管没有系统的规定。《规定》全面系统明确了减载靠泊能力核定和后续动态监管的程序、责任和要求,巩固了前期码头核查和加固改造的工作成果。

二、主要内容 (一)关于适用范围。

《规定》的适用对象为沿海货运码头,允许减载靠泊的码头为25万吨级及以下的非散装液货码头。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传统客运不断萎缩,各地的邮轮码头多为新建,能够适应邮轮靠泊需要,当前的结构矛盾主要集中在货运船舶的靠泊。二是对于散装液货码头,其靠泊能力除码头结构外,还涉及消防等安全设施,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影响极大,从确保安全的角度出发,将散装液货码头排除在外。三是通过减载靠泊和移泊只是针对当前港口结构矛盾的措施,从根本上看,应当通过新建码头和老码头技改来提高码头能力,以适应船舶大型化的要求。经调研,目前发生大量减载或移泊行为的都集中在25万吨级及以下的码头,因此,《规定》从安全保障出发,针对突出矛盾,明确只有25万吨级及以下的码头才能进行减载或移泊。


(二)总体原则。

《规定》明确除按照本《规定》进行减载靠泊和移泊外,货运船舶必须按靠泊等级靠泊,多大的靠泊等级靠多大的船舶,切实保障安全。

(三)关于减载靠泊的核定和要求。

在当前情况下,实行减载靠泊是一种满足生产需要的方式,港口企业对此呼声很高。《规定》根据全国港口生产实际情况,从行政管理角度,对减载靠泊提出了三项原则:一是接靠的船舶必须减载至该码头原靠泊等级所允许的最大船舶载重吨之内;二是允许通过核定上浮1个靠泊等级;三是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桩基码头和超过30年的重力式码头原则上不得减载靠泊。并在技术上提出三个方面的要求从严控制:一是通过码头结构技术状态检测评估;二是通过专业机构论证和组织专家论证;三是满足一定的限定条件。

考虑到部分沿海大型港口企业的老码头较多,且这些码头普遍靠泊等级较低,在“一船一议”的情况下,这些码头也多次上浮2个等级进行减载靠泊,《规定》明确:对靠泊等级为15万吨级及以下的码头泊位,满足安全靠泊要求且沿海码头加固改造时结构等级提高不超过2级的,经核定允许上浮2个靠泊等级减载靠泊。对超年限的码头,原则上不得减载靠泊,对有安全保障、港口生产特别需要的,允许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在严格执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前提下,根据各码头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核准其进行减载靠泊。

(四)关于管理职责分工。

《规定》将减载靠泊等级的核定权限放在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主要基于两方面的考虑。一是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充分发挥地方管理部门作用,交通运输部仅负责制定规则和监督,不负责具体的核定工作。二是考虑到这项工
作政策性和技术性都较强,因此将组织核定的权限定为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参与具体的工作。

考虑到码头靠泊能力核定涉及船舶通航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码头减载靠泊能力等级的核定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牵头,海事管理机构等单位参加,共同就码头靠泊能力等级和船舶通航安全两方面一并复核,一次性核定靠泊能力等级和具体的限定条件,避免重复,减轻企业负担。对核定后码头靠泊不超过核定允许进行减载靠泊的最大船舶吨级范围内、符合靠泊限定条件的船舶,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不再进行重复论证或核定。

在监管上,《规定》明确港口所在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履行现场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港口经营人不得安排生产作业,引航机构不得提供引航服务,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监督。

(五)关于清舱移泊。

除减载靠泊外,部分港口也存在一些清舱移泊现象。这类情况比较复杂,较对微观。因此,《规定》对清舱移泊的靠泊等级未作统一规定,仅明确了清舱船舶的移泊条件,即剩余货量不超过该船舶设计满载情况下载货量的10%,具体靠泊等级由港口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参照减载靠泊的要求进行核定,并对外公布。如清舱移泊活动符合经核定的减载靠泊条件和要求的,按减载靠泊处理,无需再重复论证、核定。

(六)关于生效时间和新老政策的衔接问题。

考虑到减载靠泊的码头能力等级要由港口企业委托相关工程检测单位、设计单位进行检测评估和论证后,由管理部门组织复核,整个过程技术性较强,工作量较大。因此,《规定》的生效时间定为201471日。过渡期内,有关港
口企业和管理部门可尽快开展相关工作。省级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我部将视工作进展情况于71日前分批集中公布经核定的码头减载靠泊的能力和限定条件。对公布后的码头,按新政策执行。《规定》生效后,将全面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86e4053c1ec5da50e270e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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