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驻协议书
FIT+创新创业中心(制)
FIT+创新创业中心入驻协议
甲方: 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作为FIT+创新创业中心的运营管理单位,通过吸纳创业企业(团队)入驻中心创客工作室,进行培育扶持,帮助创业企业(团队)健康成长,降低创业企业(团队)创业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乙方作为创业企业(团队),已按甲方要求完善入驻各项手续并通过甲方的入驻评审,甲方同意乙方正式入驻甲方的创客工作室。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现甲乙双方就相关事宜友好协商,达成共识,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创业服务方式
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办公工位(原则上不超过8个)用于创新创业用途,甲方向乙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咨询、教育培育等创新创业服务。
第二条 入驻期限
自 2016 年 6 月 1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条 工位场地
创客场地位于 栋 创客工作室,使用工位 个。
第四条 创客工作室开放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20:00,周六至周日9:00—16:30。
第五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对入驻工作室的创业企业(团队)给予相应的创业政策支持。
(二)甲方提供办公桌椅、书架书橱文件柜、水电、宽带网络等基础办公设施,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配备活动室、会议室、洽谈区、路演厅等必要的配套设施设备。
(三)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工商注册、税务登记、年审等相关事项。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创新创业培育成长服务,传递相关扶持政策申报通知,协助乙方进行政策申报。
(五)甲方利用学校、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创新创业资源优势,组织乙方开展投融资、技术、市场、管理咨询、税务、人力资源等各种创新创业交流活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做到合法经营,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遵守甲方关于对创客工作室的相关管理规定,按照协议约定接受甲方的日常管理。
(三)乙方不得利用所用场地及设施设备,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活动,爱护房屋和公共设施,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不得擅自改变所用房屋结构。
(四)乙方不得占用公共区域、通道或非指定空间擅自搭建、堆放物品,若有违反,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清理。
(五)乙方应妥善保管自身物品,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六)尊重甲方工作室内其他创业企业(团队),相互不影响办公秩序,不对他人物品造成损失,如发生争议,服从甲方协调处理。
(七)乙方有义务定期向甲方提交项目进展情况、创业情况统计报表、与公司有关的档案材料等,如涉及商业秘密的,保密部分内容可不提供或自行屏蔽。
(八)乙方有义务参加政府各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展览、交流、洽谈会、论坛等有关创新创业的活动。
(九)乙方如发生企业变更、歇业、停业、团队解散等重大经营状况,应及时告知甲方。
(十)乙方退出创客工作室时须办理退出手续,如有领用甲方设备和办公物品必须退还。
第七条 协议终止
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无条件退出创客工作室,并承担由此带来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
(一)协议期满的。
(二)乙方项目失败且无其他创业项目的,或其他创业项目未通过甲方入园评审的。
(三)乙方违背本协议约定或甲方管理规定,甲方认为应停止入驻中心的。
(四)乙方存在违法行为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
(六)乙方行为影响甲方形象、声誉,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
(七)甲方因创客工作室发展实际情况,需要对创客工作室进行部分或全部清退的。
(八)经甲方沟通,乙方不能接受甲方对工作室工位分配、调整的。
(九)违反第六条相关义务的。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甲方有权根据创客工作室实际情况和需要,对创客工作室的位置、环境、办公工位分配、入驻管理规定进行调整。
(二)乙方与第三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均自行承担责任,概与甲方无关。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能对外宣传其为甲方的员工、部门或分子公司。
(三)如本协议与甲方创客工作室入驻管理规定不一致的,以甲方创客工作室入驻管理规定为准。
(四)本协议以促进乙方发展为宗旨,如有争议或歧义,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九条 协议文本和生效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国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乙方:
乙方代表(签名):
联系电话:
20 年 月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705a988876fb84ae45c3b3567ec102de3bddf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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