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老旧住宅改造小区广大居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2-02-06 10:05:1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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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旧住宅改造小区广大居民的一封公开

广大居民同志们:

您们!为切实改善红山城区城市面貌,以提高群众居住质量,创建文明、整洁、便利的居住环境,2011年,我区计划实施15个老旧住宅小区,约70万平方米的改造任务。

一、实施老旧住宅小区改造的目的:

加快推进旧小区综合改造,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民办实事的新举措,也是树立科学发展观、践行“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新的实践。旧小区改造有利于切实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提高居住环境质量,为构建和谐社区提供保障;有利于改善红山城区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品味,努力建设富裕红山、开放红山、和谐红山、魅力红山。

通过旧小区综合改造,小区内将实现“房屋暖、排水通、路面平、路灯亮、功能全、环境美、管理优”的目标,为广大居民营造“舒适、方便、安全、优美”的良好生活环境。

二、住宅小区改造组织实施部门是

旧小区改造实施主体为区政府,市住建委负责组织协调、综合调度、规划设计和检查指导等工作。

三、住宅小区改造内容有:

针对红山城区旧小区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主题突出,效果明显,便民利民”的原则,确定实施楼顶保温防水、门窗更换、外墙保温、管网改造、道路改造、环境整治、绿化亮化、设施配套等八项工程。

四、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后居民将得到如下实惠:

1、住宅楼经节能改造,室内温度可以提高35度,同时提高了家庭防噪音、防沙尘程度,可以使居民享受到更加优越的居住条件;

2、可避免上门收缴水费打扰居民生活;

3、燃气管道安装到户后降低了居民生活成本(燃气管道收费为4.9/立方米,液化气罐的费用约为6.6/立方米),既节省资金,还免去了液化气罐更换的麻烦;

4、改造后实施区域物业统一管理,彻底杜绝弃管楼现象的发生,由现在的“无人管”变为改造后的“好管理”,为居民提供安全、有序、便利的生活环境。

五、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过程中要居民配合的工作有:

1、拆除室外吊框、防盗窗、护栏、移除空调等外挂设施;

2、拆除阳台、楼顶的私自搭建物、移动太阳能,方便楼顶保温防水层的更换;

3、施工中小区内业主车辆按规定停放到指定地点;

4、施工中居民日常生活垃圾按规定投放到物业公司指定地点,便于集中清运。

六、老旧住宅小区改造资金主要筹措渠道:

以市、区两级地方财政和上级补助资金投资为主,市政公用服务企业投资为辅。旧小区改造投资平均到每户居民约1.5万元。按国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要求,外墙保温必须与保温门窗更换同时实施。钢窗和铝合金窗等达不到节能标准的门窗更换费用,住宅楼单元门及楼道窗更换的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为保证改造后楼房立面效果及保温窗质量,市政府通过招投标方式统一选择厂家,统一施工安装,无需居民自行购置。居民原有旧窗由供货厂家统一回收抵顶窗子拆扒费。

七、居民自愿承担的费用:

1、自来水智能卡式水表更换。智能卡式水表为600元,由用户承担200元,自来水公司承担200元,政府补贴200元。

2、燃气管道安装。住户需要承担入户管道及燃气表费用共计1200元。(新建住宅楼燃气管道每户需承担2650元,经协调华润燃气公司,由燃气公司承担将燃气管道引入小区庭院并布网的费用1450元,居民承担1200元。)

八、广大市民应积极参与配合老旧住宅小区改造工作: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人民管。广大市民要充分发挥旧小区改造的主体作用,全面了解旧小区改造的目的和意义,竖立“老区改造,居民受益”的思想,身体力行,积极配合,从自身做起,破除陈规陋习,自觉维护城市形象,共同把赤峰市建设成一个“精致、独特”的绿色、人文、宜居城市。

赤峰市红山区人民政府老旧住宅小区综合改造指挥部 0一一年五月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6a5fcf6f90f76c661371a7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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