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为统一成都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实现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和成都市的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遵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成都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技术规定。
1.2 凡在成都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均应符合本技术规定。
1.3 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除符合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
1.4 本技术规定所规定的强制性配套项目、强制性控制线、强制性控制指标及特殊要求为强制性内容。
1.5 强制性控制线指以下七种色线。
红线:规划道路线
蓝线:规划河堤线
紫线:文物保护、控制、协调三线
绿线:绿化控制线
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
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线
黄线:特殊要求控制线
2.1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落实总体规划意图,详细规定建设用地的各项控制指标和其它管理要求,为城市规划管理及土地管理提供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和建筑设计。
2.2 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包括下列五个方面的内容:
2.2.1 土地使用性质及兼容性控制
1)依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及相关专业规划,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
2)确定城市土地使用性质,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及相关技术管理规定,将用地划分至小类(必要时划分至中类),同时对土地使用的兼容性范围作出规定。
2.2.2 土地使用强度控制
根据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要求,结合区位土地的级差和城市自然、人文景观保护等要求,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四项强制性控制指标。
2.2.3主要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城市公共设施的控制是指对居住区及居住区级以上的行政、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以及科研设计等机构和设施,进行定量、定位、定界的具体控制。
2)城市配套服务设施项目必须根据规划区内的用地性质和居住人口规模,按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GB50180-93)及成都市相关技术规范中的有关规定进行确定,控制的重点在强制性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见附录C),要明确其用地位置、面积、用地界线及建设的规模与数量。
2.2.4 道路交通控制
1)深化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确定的路网结构,增设各级支路路网,完善和落实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对道路和交通设施的控制要求,确定道路的红线宽度、平曲线半径、路幅分配、控制点坐标、交叉口切角值等技术参数;确定公交首末站及站场、公交港湾停靠站、公共停车场库等交通设施的位置及用地范围;确定交通广场、立交的初步方案及形式。
2)对特殊街坊和地块的车行出入口方位和数量、禁止开口路段进行控制。
3)协调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地下交通与城市道路的关系。
4)对专用步行道及配建停车位提出控制要求。
2.2.5工程管线控制
在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相关专业规划的指导下,对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和有关设施进行位置及面积控制,明确市政管线通道的地下、地面或上空的有关控制要求。
控规成果全部以图纸表达。图纸内容应包含所有的规划信息和内容,图纸目录如下:
(1)综合现状图
(2)用地布局规划图
(3)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
(4)道路工程规划图
(5)管线工程规划图
(6)规划信息公示图
3.1 综合现状图(比例1:1000~1:2000)
3.1.1 图纸要求
标示出现状各类用地范围界线,道路交通现状、河流沟渠、公共配套设施分布现状、重要建筑物现状、重要市政设施如输水干管、输气干管、高压输电线(35kV以上)等现状。
3.1.2 要点说明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区周边情况简述:重大影响的用地、地标、大型设施、河流等。
(4)现状道路交通状况:外部、内部的交通、道路状况、道路宽度、性质、路面质量状况等。
(5)现状用地概况
现状规划区域性质(如居住区、工业区、商贸区)。
规划区用地构成状况:规划区用地主要由××、××用地(最多前三个)构成,另有少量××、××用地。主要的单位有……。
居住用地的公建配套简介(若规划区为非居住片区可免)。
(6)现状市政公用设施概述:变电站(35kV以上)、配气站、高压线、消防站、加油站、公共汽车站等。
供水、供电等设施简述。
重要地物、标志、重要城市公共空间(如广场、街头绿地)、古树名木、文物古迹等。
(7)本图标注尺寸单位均为“米”。
3.1.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以城市分区规划为基础图)
(2)现状用地汇总表
现状用地汇总表
序号 | 代码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hm2) | 占规划用地比例(%) | 人均用地面积(m2/人) | 备注 |
1 | 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其 中 | 住宅用地(R21)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 | ||||||
道路用地(R23) | ||||||
绿地(R24)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C1) | |||||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
…… | ||||||
3 | M | 工业用地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M1) | |||||
…… | ||||||
4 | W | 仓储用地 | ||||
其中 | 普通仓库用地(W1) | |||||
……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
其中 | 铁路用地(T1) | |||||
公路用地(T2)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
其中 | 道路用地(S1) | |||||
……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
…… | ||||||
8 | G | 绿地 | ||||
其中 | 公共绿地(G1) | |||||
生产防护绿地(G2) | ||||||
9 | D | 特殊用地 | ||||
其中 | 军事用地(D1) | |||||
…… | ||||||
10 | E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
其中 | 水域(E1) | |||||
…… | ||||||
露天矿用地(E8) | ||||||
11 | CU1 | 工业品销售及维修用地 | ||||
合 计 | 规划总用地 | |||||
注:规划区现状人口约 人。
3.2 用地布局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3.2.1 图纸要求
标出各类规划用地布局、规划道路、交通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其它控制内容。
3.2.2 要点说明
3.2.2.1要点说明一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依据:局审批表、相关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
(4)规划区总体性质、功能结构简述。规划区为……,在功能结构上形成……。
(5)规划区道路交通组织简介(可与功能结构合并叙述)。
(6)规划区用地布局(主要用地的布局构成、公建配套设置)以及重要企事业单位、公共空间的处理等。
(7)规划区绿地景观规划简述(绿地、开敞空间、景观等的简述)。
(8)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简述及重要管线设施改造实施建议。
(9)其它要点简述(如古树名木、文物古迹保护、地铁、河道等)。
(10)调整版本的规划调整内容。
(11)本规范围完全(或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局部作废则说明范围、地块号)。
(12)本图标注尺寸单位均为“米”。
3.3.2.2要点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3.2.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以城市分区规划为基础图)
(2)功能结构图及其它分析图
(3)居住(小)区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无居住用地的区域取消该表)
居住(小)区规划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一览表
类别 | 项目 | 数量(处) | 占地面积(m2) | 建筑面积(m2) |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比较(m2/千人) | 备注 | ||
国家指标 | 规划指标 | 指标类型(居住区级) | ||||||
教育 | 中学 | 1000-240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小学 | ||||||||
幼儿园 | ||||||||
医疗卫生 | 医院 | 260-36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门诊所 | ||||||||
卫生站 | 60-80 |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 ||||||
文化体育 | 居民健身设施 | 200-60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文化活动中心 | ||||||||
文化活动站 | 100-200 |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 ||||||
商业服务 | 商业服务设施 | 600-94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农贸市场 | ||||||||
金融邮电 | 储蓄所 | 20-30 |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 |||||
邮政所 | ||||||||
市政公用 | 公共停车场库 | 70-30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开闭所 | ||||||||
公厕 | 40-130 |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 ||||||
行政管理 | 派出所 | 70-200 | 千人用地面积指标 | |||||
街道办事处 | ||||||||
社区服务中心 | 85-150 | 千人建筑面积指标 | ||||||
社区居委会 | ||||||||
其他 | ||||||||
注:备注栏中需说明规划指标未满足国家指标的原因。
(4)规划用地汇总表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 代码 | 用地类别名称 | 面积(hm2) | 占规划用地比例(%) | 人均用地面积(m2/人) | 备注 |
1 | R | 二类居住用地(R2) | ||||
其 中 | 住宅用地(R21) | |||||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R22) | ||||||
道路用地(R23) | ||||||
绿地(R24) | ||||||
2 | C | 公共设施用地 | ||||
其中 | 行政办公用地(C1) | |||||
商业金融业用地(C2) | ||||||
…… | ||||||
3 | M | 工业用地 | ||||
其中 | 一类工业用地(M1) | |||||
二类工业用地(M2) | ||||||
三类工业用地(M3) | ||||||
4 | W | 仓储用地 | ||||
其中 | 普通仓库用地(W1) | |||||
危险品仓库用地(W2) | ||||||
堆场用地(W3) | ||||||
5 | T | 对外交通用地 | ||||
其中 | 铁路用地(T1) | |||||
公路用地(T2) | ||||||
6 | S | 道路广场用地 | ||||
其中 | 道路用地(S1) | |||||
广场用地(S2) | ||||||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S3) | ||||||
7 | U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
其中 | 供应设施用地(U1) | |||||
交通设施用地(U2) | ||||||
…… | ||||||
8 | G | 绿地 | ||||
其中 | 公共绿地(G1) | |||||
生产防护绿地(G2) | ||||||
9 | D | 特殊用地 | ||||
其中 | 军事用地(D1) | |||||
外事用地(D2) | ||||||
保安用地(D3) | ||||||
10 | E | 水域和其他用地 | ||||
11 | CU1 | 工业品销售及维修用地 | ||||
合 计 | 规划总用地 | |||||
注:当规划区为居住区(或小区)时比例和人均面积指标只表达居住类用地。
3.3 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比例1:1000~1:2000)
3.3.1图纸要求
标示出各类规划用地性质、地块界线、地块编号、地块指标、规划道路、交通设施、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及其它控制内容。
3.3.2 要点说明
3.3.2.1 要点说明一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依据:局规技管字×号、相关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
(4)地块指标的说明
①住宅类地块的说明(有统一规定表)
②二类住宅用地中人均绿地指标应不低于0.5m2/人。
③二类住宅用地中机动车停车车位数应达到住户总数的××%以上(不小于40%),公共设施用地等以《成都市停车场(库)建设管理暂行规定》为标准配建。
(5)其它要点说明,如特别地区的城市设计要求、航空限高、地铁等。
(6)用地编号构成说明。
(7)地块指标表注解(可放至图中)。
N | 地块编号 | PA | 地块净面积(m2) |
LUF | 用地性质 | FAR | 容积率 |
E | 用地可兼容性 | BHR | 建筑限高(m) |
IFT | 配套设施及特别说明 | BD | 建筑密度 |
GSP | 绿地率(%) | ||
(8)调整版本的规划调整内容。
(9)本规划范围完全(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局部作废则说明范围、地块号)。
(10)本图标注尺寸单位均为“米”。
3.3.2.2要点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3.3.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以城市分区规划为基础图)
(2)地块编码索引图
地块编码索引图上应标明本规划与周边规划的关系。
(3)相关资料一览表
相关资料一览表
设计号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完成日期 | 备注 |
注:相关资料一览表只罗列技术成果资料如专业(项)规划、项目规划、原规划(上版),总规、分区规划不列入该表。
(4)住宅用地控制指标统一规定表
序号 | 分类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 绿地率 | 备注 |
1 | 住宅用地(24米以下) | 1.8 | 30 | 24 | 30 | |
2 | 住宅用地(40米以下) | 2.5 | 28 | 40 | 30 | |
(5)配套设施规模一览表
配套设施规模一览表
序号 | 设施名称 | 建筑面积(m2) | 用地面积(m2) | 备注 |
1 | 公厕 | ≥50 | ||
2 | 开闭所 | ≥300(含配电房) ≥200(不含配电房) | ||
3 | 社区居委会 | ≥115 | 含警务室≥15m2, ≥50m2服务站 | |
4 | 文化活动站 | ≥600 | ||
5 | 社区服务中心 | ≥200 | ||
6 | 卫生站 | ≥300 | ||
7 | 储蓄所 | ≥150 | ||
8 | 邮政所 | ≥150 | ||
9 | …… | |||
3.4 道路工程规划图(比例 1:1000~1:2000)
3.4.1 图纸要求
(1)标明规划道路控制技术参数(如道路红线宽度、断面、平曲线半径、道路交叉点坐标,重要平面交叉口作平面扩大交叉口等)。
(2)标明规划河渠控制技术参数(如河渠规划宽度、走向、控制点坐标等)。
(3)标明绿线(绿化控制线)、黑线(地面轨道交通控制线)、棕线(市政主管线控制线)等其它控制线的控制技术参数。
(4)标明道路交通设施(如公交首末站、停车场库、公交港湾停靠站等)和其它相关重要市政设施(如变电站、配气站、消防站、邮政及电信设施等)的位置与用地范围。
3.4.2 要点说明
3.4.2.1要点说明一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依据:局规技管字×号、相关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
(4)规划交通组织简要说明(对于较简单地块可省略不写)。
(5)本次规划调整、新定道路、河流及道路交通及相关设施简要说明。
规划区内新规划道路(或调整)有……,道路规划宽度为××米(要说明调整原因),……。
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沟渠有……,沟渠宽度、河岸通道宽度、走向等的说明(要说明调整原因)。
规划区内规划(或调整)高压线线路名称及电压等级说明。
其它要点说明。
(6)图中尺寸标注单位除方位角为“度、分、秒”外,其余均以“米”计。
(7)规划采用成都坐标系,图中注有“ *” 坐标为本次规划新定坐标(道路转弯半径R注有“( )”表示为本次规划新定半径)。
(8)本规范围完全(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
3.4.2.2要点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3.4.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
(2)规划道路横断面图(仅限新规划道路)
(3)规划设计相关资料一览表
相关资料一览表
设计号 | 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完成日期 | 备注 |
注:相关资料一览表只罗列技术成果资料如专业(项)规划、项目规划、原规划(上版),总规、分区规划不列入该表。
(4)规划道路一览表
规划道路一览表
类 别 | 长 度(Km) | 面 积(hm2) | 备 注 |
××米道路 | 其中××Km折半计算 | ||
××米道路 | 其中××Km折半计算 | ||
合 计 | 道路净面积为××hm2 | ||
注:规划范围周边道路面积折半计算;
规划道路密度为 ×× Km/Km2;
规划道路面积率为 ×× %(以道路净面积计)。
3.5 管线工程规划图(比例 1:1000~1:2000)
3.5.1 图纸要求
(1)标明市政公用设施的平面位置或用地范围(如水厂、污水处理厂、110kV(35kV)及以上变电站、电信交换局所、储配气站等的平面位置及用地范围;给水加压泵站、雨水泵站、污水泵站、开闭所、配气站等的平面位置等)。
(2)标明规划道路下管线的走向(如给水干管、雨水干管、污水干管、主干电缆沟(隧道)、通信干管、燃气干管等的走向);标明排水管的流向。
(3)标明地上管线、不在规划道路下并予以保留的地下主管线及相关控制线(如35 kV以上等级高压线、微波通道、给排水干管、燃气干管、输油干管等)。
(4)标明各种管线间的相对平面关系。
3.5.2 要点说明
3.5.2.1要点说明一
(1)版本信息说明(更新版才写):本规划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更新版。
(2)区位关系、范围说明:本规划区位于××区××乡××村,用地由××路、××河及××铁路围合而成(或东至××,西至××,……),面积约为××公顷。
(3)规划依据:局规技管字×号、相关会议纪要、政府文件等。
(4)规划要点说明。规划区内的各种管线均与城市管线系统并网(或……),分别通过××道上的城市干管接入。污水排入××;雨水排入××(或××河);通信接入××电信交换局;燃气由××配气干管提供;电力由××变电站提供。
(5)本规范围完全(局部)覆盖《××控规》(设计号)的范围,故原《××控规》(设计号)作废。
3.5.2.2规划说明二
(1)本规划范围线内(含规划范围线上)的信息为有效规划信息,线外信息以相应区域控规的有效范围内信息为准。
(2)本规划××年××月××日经××会议审查通过(或批准),审批表号×××。
(3)本规划有效期见规划文件专用章,本规划生效期前规划范围内原有经法规认可的项目合法存在,但项目改造时须按规划实施。
(4)规划的强制性内容不得随意调整,变更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必须经法定程序审批。
(5)本规划有效期间因必要的规划调整后,以本规划文件的更新版本为准。
3.5.3 图表
(1)规划位置示意图
(2)规划道路管线横断面图(仅限新规划道路)
(3)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市政公用设施一览表
设施名称 | 数 量 (座) | 单位建筑面积(m2) | 单位用地面积(m2) | 备注 |
公厕 | ≥50 | |||
中型垃圾转运站 | ||||
开闭所 | ≥300(含配电房) ≥200(不含配电房) | |||
电信交换局 | ||||
邮政局(所) | ||||
配气站 | ||||
公共停车场库 | ||||
公交场站 | ||||
消防站 | ||||
…… | ||||
3.6规划信息公示图(比例1:1000~1:2000)
规划信息公示图的内容与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内容基本一致,但应增加和减少以下内容:
3.6.1减少内容
(1)地铁、军事用地等涉及保密的规划信息不予公示。
(2)非强制性内容如配套设施中的储蓄所、邮政所、门诊所等不予公示。
3.6.2增加内容
(1)控规执行强制性内容一览表(试行稿),见附录C。
4.1 图签
图签位置安排在图纸右下角,其中除人员的签名外,其余内容均要求打印。
4.2 地块编号
地块编号采用分区规划统一编码,示例如下:
● 分区代码:锦江区—1,成华区—2,金牛区—3,青羊区—4,武侯区—5,高新区—6,龙泉驿区—7,青白江区—8,新都区—9,郫县—10,温江区—11,双流县—12,华阳—13。
● 标准大区:对应城市总体规划用地约5平方公里规模。
● 标准片区:对应一个工业区、居住区规模,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是一个混合区,面积在1平方公里左右。
● 标准街坊:以主要的城市道路为分界。对应于一个工业园区、居住小区,面积在0.25~0.5平方公里左右。
● 街区:以小区道路为分界。
5.1 本技术规定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施行。
5.2 本技术规定由成都市规划院总工办负责解释。
5.3凡因特殊情况,在规划编制中需突破本规定,应事先报请市规划院总工办同意。
5.4 主要控制指标名词解释见附录A,图纸用语规定见附录B,控规执行强制性内容一览表(试行稿)见附录C,重要名词中英文对照见附录D,电子文档数据标准见附录E。
主要控制指标名词解释
1、用地性质(Land Use Function)
地块土地利用的类别,应划分至小类,综合性较强的用地可划分至中类。
2、用地面积(Plot Area)
指地块的净面积。
3、容积率(Floor-area Ratio)
建筑容积率指总建筑面积与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
图纸中所提容积率一般为上限值,即须小于或等于。特殊情况下可定控制区间或下限值。
4、绿地率(Green Space Percentage)
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率(%)。
图中所提绿地率均为下限,即须大于或等于。
5、建筑密度(Building Density)
建筑密度指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投影总面积占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图中所提建筑密度均为上限制,即须小于或等于。
6、建筑限高(Building Height Restriction)
地块内所有建筑物室外地坪起到其计算最高点不得超过的最大高度限值或不得低于的最小高度限值(未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为最大高度限值)。限值以米为单位表示。在满足景观视廊等控制要求的地段,建筑限高应采用建筑屋顶标高限定值。
7、配套设施(Public Service)
指在地块内须配套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
8、禁止开口路段(Prohibitive Passageway)
地块周边禁止接向城市道路开设机动车出入口的路段。
9、配建车位(Parking Seats Arrangement)
地块内必须建设的与建设项目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位数。
图则所提配建停车位数量为下限,即须大于或等于。
10、居住人口(Residential Population)
指在地块内的住宅和宿舍中居住的人口,不包括在旅馆等其它建筑中居住的人口。
宿舍是提供学生或单身职工集体居住而不配置独立厨房的建筑物。
图中所提居住人口数量为允许居住的最大人口数量,即须小于或等于。
11、道路红线(Road Restriction Line)
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
图纸用语规定
为了便于在执行规划图纸说明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禁止”、“不得”或“不准”;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2、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词
(1)条文指明应严格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
“按照(或遵照……)执行”或“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词为:
“参照……执行”。
(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词为:
“建议……”、“最好……”或“……为宜”。
重要名词中英文对照
重要名词中英文对照表(Chinese—English Index)
中文 | 英文 | 代码 |
地块 | Plot | |
用地面积 | Plot Area | |
用地性质 | Land Use Function | |
容积率 | Floor-area Ratio | FAR |
建筑密度 | Building Density | |
建筑退线 | Building Setback Restriction | |
建筑面积 | Building Area | |
建筑限高 | Building Height Restriction | |
建筑层数 | Number of Stories | |
居住人口 | Residential Population | |
居住户数 | Residential Household | |
绿地率 | Green Space Percentage | |
公共开放空间 | Open Space | |
配建停车位 | Parking Seats Arrangement | |
社会公共停车场 | Public Parking Site | |
道路红线 | Road Restriction Line | |
禁止开口路段 | Prohibitive Passageway | |
城市用地分类 | ||
居住 | Residential | R |
商业性公共设施 | Commercial | C |
工业 | Manufacture | M |
仓储 | Warehouse | W |
对外交通 | External Traffic and Communication | T |
道路广场 | Square and Road | S |
市政公用设施 | Utility | U |
绿地 | Green Space | G |
特殊 | Distinct | D |
水域和其他 | Else | E |
CU1 | Commercial Utility | CU1 |
电子文档数据标准
电子数据是指上述文字和图形的电脑数据成果。这部分成果是规划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规划信息系统的数据来源,必须保证其准确性和规范性。规划编制单位在向规划主管部门提交规划编制成果时,必须以磁盘(3.5英寸)或光盘形式提交一套规划的电子数据成果,其内容为图形文件,其提交格式采用DWG文件格式。
1、规划图文件名的规定
(1)综合现状图:***XZ.DWG
(2)用地布局规划图:***BJ.DWG
(3)土地利用控制规划图:***KZ.DWG
(4)道路工程规划图:***DL.DWG
(5)管线工程规划图:***GX.DWG
(6)规划信息公示图:***GS.DWG
(7)规划范围线:***FW.DWG
注:***--该标准分区编号。
2、规划文件包命名的规划
规划文件应包含以上七个规划图,名称格式如下:
高新区6(I.B)-b元通桥片区控规。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68a34505beef8c75fbfc77da26925c52dc59167.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