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关于调整城市管

发布时间:2019-03-0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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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关于调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东政办发[2015]20 【发布部门】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12 【实施日期】201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关于调整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意见的通知
(东政办发〔201520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关于调整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意见》已经2015427日东城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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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

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的意见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要求,以及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首都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监管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340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我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的作用,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调监管机制,完善城市管理的工作制度,提高城市管理的工作效率,现结合工作实际,对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进行调整。 一、组织机构
东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是区政府全面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成员为区相关职能部门及各街道(地区)。
长:张家明 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陶 区委常委、东城公安分局局长 陈之常 区委常委、副区长 长:张恩东 区城管委主任 韩卫国 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 李凌波 区法制办主任 2 / 4





朱传芳 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主任
韩小平 区环保局局长 王克斌 东城公安分局副局长
东城工商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王厚廷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吴学军 东城交通支队队长 李树义 东城消防支队队长
小组成员由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有关领导以及区综治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商务委、区文化委、区旅游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社会办、区政府民宗侨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安全监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民防局、区房管局、东城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东城国土分局、东城规划分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环卫中心、区房地一中心、区房地二中心、区园林绿化中心、区残联、各街道办事处、地区管委会的主要领导担任,并设联络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办公室主任由区委常委、副区长陈之常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局长韩卫国兼任;副主任由区城管委、区城管执法监察局、区政府法制办、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区环保局、东城公安分局治安支队、东城工商分局、东城食品药品监管局、东城交通支队、东城消防支队的主管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组成以区城管执法监察局执法业务科人员为基础,从办公室成员单位中抽调。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落实市、区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部署; 2.研究审议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的重大事项;
3.统筹协调城市管理领域行政管理与行政执法衔接、综合执法与部门执法配合、市区 3 / 4





执法联动工作;
4.统筹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具体协调、监督本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指导街道(地区)综合执法组开展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研究拟订工作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3.汇总分析并报告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4.承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督促落实议定事项; 5.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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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64b0db83069a45177232f60ddccda38376be1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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