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委托书

发布时间:2018-07-01 05:27:09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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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出售独家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接受甲方独家委托,按其要求,为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甲方愿意独家委托乙方居间出售符合本条所述条件的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地产”)。若本条描述的该房地产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地产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且双方同意不再另行签订补充协议予以变更和确认。

1.1 类型: □住宅 花园住宅 □办公楼 □商铺(商场) □其他 可否工商注册:□可以 / □不可以 / □待确定

1.2 坐落: 室以及 号车位;

1.3 建筑面积(实测 / 暂测) 平方米 户型: 卫;

1.4 权利人:

1.5 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编号:

预售合同预售登记编号:

1.6 室内装修情况:

1.7 附属设施、设备:

1.8 是否已设立抵押:□否 □是,抵押权人: ;贷款余额:约 元;

贷款余额处理方案:□甲方自行还清;□求购方首期房价款由乙方保管并优先用于偿还,余额转付甲方/不足部分甲方自行补足;

1.9 是否已设立租赁:□否□是(租赁期限: 日至

是否已取得承租人放弃对该房地产优先购买权的书面声明:□否 □是

1.10 其他:

注:甲方应于签订本协议□同时/ 日内向乙方提交如下书面材料的影印件:

□身份证件□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上手预售/出售/买卖合同□上手房款发票□上手契税完税证□授权委托书□其他

二、委托期限

2.1本协议代理期限为 个月,自_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 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 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

2.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2.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委托第三方。

三、委托房价款: □人民币 □美元 元整

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办理前述事项变更的更名费用由求购方承担)。

甲方同意:求购方可以现金、汇款或其他甲方能够接受的方式支付或通过乙方转付定金或房价款。甲方并同意乙方可以根据本居间服务的履行状况,以大于或等于前述委托房价款的数额向求购方报价。

四、销售推广费用负担

该房地产的销售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括销售人力资源成本、报纸广告、网络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全景摄影及发布)由乙方负责支付。

五、佣金支付

5.1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该房地产出售实际成交总房价款的 %作为佣金。

5.2 甲方应在与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或转让关系已经成立的类似合同并收到定金或首期房价款之同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

5.3 甲方如未能按时将佣金支付给乙方,逾期每日加收滞纳金为佣金的万分之五。

5.4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人、承办人等与甲方有关联的人在乙方所介绍的求购方看过该房地产后的十二个月内,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完成买卖交易或者利用了乙方提供的信息、机会等条件但未通过乙方而与第三方完成买卖交易的;或在委托期限内,买方愿以甲方委托条件买受,而甲方反悔不卖;或甲方未能提供必要的文件和配合,致乙方无法履行合同的;甲方都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所述委托房价款的2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5 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签订《苏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证明买卖关系已经成立的合同后,非因乙方原因导致该合同最终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乙方已收取的佣金不予退还,乙方并保留向对方请求支付未收取佣金的权利。

六、本协议的履行

6.1 乙方应随时依甲方之查询,向甲方报告业务处理情况。

6.2 乙方应积极、努力利用各种合法形式尽速为甲方寻找求购方信息,早日完成甲方委托事项。

6.3 为了尽快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甲方同意乙方在需要时,可由另外一方代替乙方完成或者另外一方与乙方共同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项。

6.4 甲方保证对委托出售之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且该房地产依法可以出售,并依约配合实际成交的买受方交付该房地产;若除甲方外,尚存在非该房地产权属证明上记载的任何第三人对该房地产有出售之权利,则视作甲方已经取得该任何第三人关于出售该房地产的同意,并代表该任何第三人签订本协议。如因此给乙方或求购方或任何第三人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5 甲方保证本协议第一条所述情况属实,如有不符,给乙方或求购方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6.6 求购方在购买甲方之房地产时要办理购房贷款的,如需甲方配合办理,甲方应积极予以协助。

6.7 本协议履行期间,甲方与乙方介绍的求购方达成交易意向或发生证明买卖关系成立的行为后,该求购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将其不予返还的求购方的定金之50%支付给乙方,作为乙方提供居间服务的补偿。

6.8 本协议履行期间,若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需签订补充协议的,以乙方提供的《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为准,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章处书写的联络地址即为本协议下任何书面通知的送达地址,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均按照付邮日(以邮局邮戳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协议给予书面通知。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相对方。

九、本协议各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十、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之补充协议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甲方委托乙方居间出售坐落于 室以及 号车位之房地产;双方曾就该居间关系于 日签订了《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下称“该居间协议”),现双方同意变更该居间协议的部分内容,并达成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双方同意本条第 款共 款作如下变更(未变更的条款删除):

1、 变更委托房价款为:□人民币 □美元 元整。

2、 变更委托房价款是否包含相关费用为:该委托房价款已包含 / 不包含: 维修基金 / 管理费押金 / 电话初装费 / 煤气初装费 / 有线电视申请费 / 等在内的甲方已付或应付的费用,前述费用不再另行 / 另行结算。

3、变更出售房地产附属设施、设备为:

4、变更出售房地产室内装修情况为:

5、变更交易方式为:□存量房(二手房)过户 □预售商品房更名(权益转让或退房购房)

6、变更出售房地产其他约定为:

二、本补充协议与该居间协议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补充协议没有对该居间协议作出变更的部分,仍按照该居间协议的约定履行。

三、本协议一式二份,经双方签章后即为生效,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委托人(甲方): 居间人(乙方):

苏州好家宾利不动产有限公司

代理人(代表人): 经办人员签字:

证件号码: 经纪人证件号:

联络地址: 联络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期:

签约地点: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55259f1dd3383c4bb4cd295.html

《独家委托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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