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6-04-19 15:50:3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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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养殖场(户)责任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畜牧法》和<<金堂县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加强动物防疫,预防、控制和扑灭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制定本告知书。

一、在金堂县动物重大疫病防制指挥部和隆盛镇农业产业综合服务站的指导下,完成本场(户)的国家强制免疫病种的免疫工作;非强制免疫病种的按本场(户)制定的免疫程序进行。

二、目前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为:1、生猪(猪瘟、口蹄疫、高致病性蓝耳病);2、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牛口蹄疫;4、家禽高致病性禽流感。以上规定的免疫病种疫苗全部由我站免疫提供,各业主根据免疫时间到站领取。严格按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制度,要求和使用疫苗。如果没有按规定进行强制免疫的,造成重大疫情的发生、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养殖业主的法律责任。

三、免疫时间及计划:各病种在首次进行免疫后,每隔4-6月再进行一次加强免疫。接受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对免疫病种抗体检测——血清的采样。

四、做好各种动物档案记录记载免疫档案按要求逐项规范填写疫苗名称、批号、规格、生产厂家、免疫剂量、免疫时间、免疫人等内容、并妥善保存以备查生猪同时按规定佩带免疫标示—耳标。发生疑似重大动物疫情时应及时报告综合站;积极参与疫病的防疫和扑灭工作。对病死的畜禽按规定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理(由无害化集中处理厂家上门收集)。

五、按照《国家环保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条例》中的规定,防止畜禽养殖污染对环境、水源等的污染畜禽养殖场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六、定期进行环境和日期常规消毒灭源工作。做好投入品安全兽药安全、设施设备安全、用电安全房屋安全和沼气池、暴晒池的防范措施。特别注意暴雨天气和高温天气的巡查,排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养殖安全。

特此告知

养殖场(户)责任人

联系电话:

养殖场所在地:           

养殖种类 最大存栏数量

  隆盛镇畜牧防疫管理监督员:陈勋

联系电话:136********

2016年1月4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9d553a770bf78a6429547f.html

《动物防疫责任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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