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天津医科大学总医院

发布时间:2018-11-19 03:36: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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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床实习学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生临床实践活动的管理,保证学生的学习效果,根据卫生部、教育部印发的《医学教育临床实践管理暂行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临床教学环境和多年的教学管理经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实习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由教学处、教研室和带教教师共同做好学生管理工作。教学处定期组织召开实习生会议,了解掌握学生实习情况

、实习纪律

1、实习生实习期间必须遵守医院的一切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勤。每周实习工作时间不少于40小时,实习期间无寒假、暑假,国家法定假日服从医院科室排班。下夜班休息者,休息时间自上午查房处理完分管病人事务后方能离开。

2、实习生的考勤纪律与学生的医德成绩挂钩。凡无故旷班一次医德分扣除2分,迟到三次算一次旷班。医德成绩低于9(满分15),学生不准出科。

3、实习生在实习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事假,由学生填写请假报告,假期1天以内由教研室批准,超过1天由教学处批准后方可离开医院,返回医院后必须及时到教学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4、学生因病休假,应在休假前出具医院保健科或校医室病休证明书。病假1天以内由教研室批准,1天以上报教学处批准。休假上班当天应到教学处报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按旷工对待,并上报学校处理。

5、学生请假超过本科室实习时间的1/3以上需重新进行该科室实习, 学生因各种原因请假超过1天需在业余时间补实习。各种原因请假超过三个月者,应随下一年级重新实习,实习费自理。

6、学生干部因公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经学生办批准备案后方可离院。返回医院时,应及时到学生办公室销假。

7实习生严格按照实习时间安排表进行轮转,不得擅自调换。科室实习最后一周,应完成该科室的理论考试、操作考核及记录,不准串科及模防带教老师笔迹书写鉴定。

二、工作要求

    实习生在政治思想、业务学习、生活等方面应服从医院的安排管理,及时完成上级医生交给的医疗和其他各项任务。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315f52ed0f34693daef5ef7ba0d4a7303766c2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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