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惠州农业公园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20-03-13 13:57:3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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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惠州农业公园建设项目入库申报指南

 

一、绩效目标

按照“农业园区休闲化,休闲农业公园化”的发展思路,依托农业产业叠加生态、休闲、文化、旅游、养生等功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建设“内涵多元丰富、产业特色鲜明、休闲观光功能完善、生态效益明显”的农业公园,成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或一产三产融合发展示范区。

二、申报对象

应为依法在惠州境内登记注册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业经营主体,具备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满足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照,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且上年度净资产不低于所申请财政资金总额,资产负债率不高于。具备较强的资金自筹能力。

三、申报条件

(一)农业公园园区农业产业发展的基础设施条件较好,主导特色产业优势明显,园区面积连片亩以上,其中农业生产区面积占比不低于。

(二)且土地使用权年以上。园区土地用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设施和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安全、卫生和环保等要求,主要建筑物和配套项目的使用权应一致。

(三)园区建设主体单一明确,有相对完善的管理机构和管理队伍,具备与农业休闲观光相适应的田园风景、民俗风情等资源禀赋和基本条件。

四、项目入库

每个县(区)申报项目不超过个。市根据全市申报情况,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初步筛选,符合条件的进入项目库名单。

五、建设内容

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范围:农田基础设施、环境整治、大棚设施、公园标志等,配套完善产品加工、休闲观光、农耕体验、农业景观、民俗风情、科普教育、技术示范等

六、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纸质材料

.县(区)农业部门上报项目请示及项目申报汇总表;

.惠州农业公园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

.惠州农业公园规划图;

.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龙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扶贫龙头企业须提供认定文件复印件);

.建设需占用土地的土地使用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经中介机构审计的项目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申报单位开户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资信等级证书(未申请过银行贷款的企业不需提供)以及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

(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须于月日前以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产业促进科),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统一用纸打印和复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发送邮箱。联系人:张晓聪,联系电话:。

 

附件:.惠州农业公园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

      .项目库储备项目申报表

县(区)年惠州农业公园项目申报汇总表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1432f9c3a3567ec102de2bd960590c69ec3d89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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