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
补偿协议书
甲方: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市 镇(街道办事处) 村委会
为满足XXXXXXXXXXXXXXX(以下简称:甲方)具体实施,XXXXXXXXXX工作。甲方已获取政府相关施工许可文件,根据《合同法》、《土地管理法》和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9号《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文件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现就甲方在施工范围内对林木、青苗和其它地上附着物(以下统称“地上物”)的损害以及建筑工地误工损时等一次性补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施工的范围:
甲方施工的范围,详见甲方《XXXXXXXXXXX施工位置图》。
第二条 乙方的声明:
(一)乙方是 镇(街道办事处) 的村民(单位代表);乙方是其家庭(单位)的代表(其所代表的家庭成员包括:
等 人),乙方有权与甲方丙方签订本协议、并且有权领取各项地上物的所有补偿款。
(二)在甲方施工范围内,乙方享有补偿权利的全部内容如下:
1、青苗名称: ;
补偿单价: 元/㎡;青苗损害面积合计为: ㎡;
具体位于测线号: 炮井桩号: ;
2、林木名称: ;
补偿单价: 元/棵;林木损害合计为: 棵;
具体位于测线号: 炮井桩号: ;
3、林地损害面积合计为: ㎡;补偿单价: 元/㎡;
具体位于测线号: 炮井桩号: ;
4、单位(工地)误工损失时间合计为: 小时;补偿单价: 元/小时;
具体位于测线号: 炮井桩号: ;
5、其它损害为: ;
具体位于测线号: 炮井桩号: ;
第三条 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以安宁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9号《安宁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文件规定的标准为依据。
第四条 乙方应计补偿款:
(一)青苗补偿款合计: 元。
(二)林木补偿款合计: 元。
(三)林地植被恢复补偿款合计: 元。
(四)误工损时补偿款合计: 元。
(五)其它补偿款合计: 元。
补偿款总计(小写):¥ 元。
(大写):人民币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第五条 支付补偿款的方式及时间:
甲乙丙三方共同对甲方施工损害范围内应进行补偿的内容和情况进行核实并予以登记;如果无人对乙方的权利人身份、乙方的家庭代表身份、补偿的数量、补偿的金额、乙方与甲方签订本协议的权利、乙方领取补偿款的权利等事项提出异议,则甲方将根据本协议约定的补偿金额,现场及时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领取补偿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形式阻挠甲方施工。
(二)签署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作为补偿权利人的证明资料,包括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林地承包协议、农村土地承包协议(证明其对相关土地耕作经营权利的书面文件)等;如果有人对乙方的家庭代表身份、或者对乙方领取相关地上物补偿款的权利等方面提出异议,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
(三)乙方如无理闹事或冒充其他村民冒充领补偿款,甲方有权拒付补偿款,并追究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甲方的经济损失,并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丙方的见证:
丙方作为本协议的见证方,对乙方的合法村民身份、被补偿地上物的所有权人之代表身份以及补偿标准、数量、补偿金额发放等相关事宜,给予见证、监督和证明。
第八条 其他条款:
(一)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丙三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之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名):
乙方电话:
丙方(见证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各方于 2011 年 月 日,于 市 镇(街道办事处)
村 组,签订本协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0b03e1ea300a6c30c229f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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