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赠协议书
(捐赠人向慈善组织捐赠)
甲方(捐赠方):
乙方(受赠方):
为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基金会管理条例》/《社会服务机构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以下财产,用以支持乙方慈善事业的发展,并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捐赠内容
甲方自愿向乙方捐赠第 项财产
1、现金: (大写)(人民币 )
2、动产:(名称、数量、质量、价值)
3、不动产:(该不动产所处的详细位置、状况及所有权证明等)
4、知识产权:(种类,权利证号等)
第二条 捐赠财产用途(是/否具体指定):
第三条 捐赠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付时间:
2、交付地点:
3、交付方式: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
1. 查询,复制其捐赠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材料;
2.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用途,滥用捐赠财产的,有权要求其改正;
3. 要求乙方不得公布甲方的身份信息;
4. 对捐赠建设的工程项目留名纪念,提出工程项目名称;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保证对上述财产具有无瑕疵的处分权;
2.捐赠的实物财产应当具有使用价值,符合安全、卫生、环保等标准;
3.在约定期限内将捐赠财产及其所有权凭证交付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4.不得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
5.不得利用捐赠的方式要求乙方以任何方式宣传法律禁止宣传的产品和事项。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
1. 要求甲方依照约定时间和方式交付捐赠财产;
2. 甲方拒不交付捐赠财产的,乙方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或提起诉讼;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108237c2d05abe23482fb4daa58da0116c171f4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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