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赌博犯罪案件的情况分析作者:张书强 周通来源:《法制与社会》2013年第01期
摘 要 农村赌博犯罪率的提升,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其原因在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忽视了文化建设的作用,建议提升农村文化建设意识,加大资金投入,丰富农村文化生活。
关键词 赌博 新农村 犯罪
作者简介:张书强,南召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通,南召县人民检察院。
中图分类号:D92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01-204-02
2010年至2012年9月,我院共受理农村赌博案件10件38人,提起公诉9案34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9案34人,其中1案4人正在审查起诉当中。农村赌博犯罪呈上升势头,赌博的发展蔓延,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产、工作和学习,造成了许多家庭不和,甚至倾家荡产、妻离子散,赌博活动诱发了各种犯罪,危害社会治安,成为社会的一大隐患。我院对近三年来农村赌博犯罪的特点、原因及可能的对策进行了分析,希望能对遏制赌博犯罪有所裨益,其基本情况如下:
一、农村赌博犯罪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1.案件数量上升明显,涉案人数激增。从我院审结的赌博案件看,2010年度为1件4人,而2011年度则上升为4件15人,2012年度为5件19人。案件数及涉案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300%和275%、25%和26.6%,增幅巨大。农村赌博案件数的大幅上升一方面是由于赌博案件的多发,另一方面也与公安机关加大对赌博案件的查处不无关系。
2.女性涉案人员呈上升趋势。2010年度我院审结的农村赌博犯罪嫌疑人中没有女性人员,2011年度为3人,2012年度为7人,分别占当年度赌博犯罪犯罪嫌疑人总人数的20%和36.84%。这些女性犯罪嫌疑人往往伙同他人聚众赌博,或抽头获利、或在赌场“放冲”,在赌博共同犯罪作用积极,与以往单纯以参赌人员身份参赌,在行为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如被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宋某某(均为女性)于2011年8月21日至同年8月31日,在南召县崔庄乡周湾村一空旷山坡处聚众赌博,以“九当十”的方式,在赌场为参赌人员高利放冲,获利共计人民币10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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